第三十条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
【解释】本条是关于因事实行为而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规定。
首先,为了准确理解本条的规定,有必要对事实行为作进一步的解释。要理解事实行为,就要从法律事实说起。法律事实又可分为自然事实和人的行为,其中自然事实包括两种:一是状态,即某种客观情况的持续,如下落不明、权利继续不行使、未成年人已成年等;二是事件,即某种客观情况的发生,如人的生死、果实自落于邻地、不可抗力事由的出现等。在法律实践中,引起法律后果的自然事实是有限的,仅限于法律的明文规定。能够产生法律后果的事实主要表现为人的行为,而人的行为又可分为法律行为、准法律行为和事实行为。法律行为因以意思表示为核心要素,所以又被称之为表示行为。准法律行为虽有意思表示的外观,但不同于法律行为中的意思表示,法律行为中的意思表示是产生法律效果的依据,而准法律行为中的意思表示只是一种事实构成要素,其法律效果的产生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只不过在某些方面可以准用法律行为的相关规定。事实行为不以意思表示为要素,属于无关乎心理状态的行为,所以又叫非表示行为。由此可见,所谓事实行为应是指不以意思表示为要素的能够产生民事法律后果的法律事实。这一定义表明:首先,事实行为是人的行为,是人的一种有意识的活动,与自然事实有别;其次,事实行为是一种法律事实,即能够在人与人之间产生、变更或终止民事法律关系;再次,事实行为不以意思表示为要素,即行为人是否表达了某种心理状态,法律不予考虑,只要有某种事实行为存在,法律便直接赋予其法律效果。
其次,具体到本条的规定来说,能够引起物权设立或者消灭的事实行为,举例来讲:如用钢筋、水泥、砖瓦、木石建造房屋或者用布料缝制衣服,用木料制作家具,将缝制好的衣物抛弃或者将制作好的家具烧毁等。本条规定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就是指房屋建成之时、衣服制成之时、书柜完成之时或者衣服被抛弃之时、书柜被烧毁之时,这些物的所有权或为设立或为消灭。这些因事实行为而导致的物权的设立或者消灭,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而不需要遵循一般的物权公示方法(不动产为登记,动产为交付)即生效力。
最后需要说明一点的是,我国存在许多因合法建造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物权的情况,这种情形下的建房有些虽然缺少登记行为,但不能将这种行为形成的建筑物作为无主财产对待,对其所有权法律承认归建房人所有。比如农民在宅基地上建造的住房,自建成之日起就取得该住房的所有权。但根据本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此类合法建造的房屋,固然因建造完成而取得所有权,但如果按照法律规定应当办理登记而未登记的,所有权人其后的处分行为,不发生物权效力。
-
因事实行为而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规定
299人看过
-
物权取得、消灭的原因
75人看过
-
物权所有权的消灭的原因
279人看过
-
物权所有权的消灭的原因
133人看过
-
消费者保护法为消费者设立了哪些权利
57人看过
-
合同解除权因为何而消灭
440人看过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 更多>
-
因法律文书继承等设立变更或消灭的物权能否江苏在线咨询 2022-05-23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 (2)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等等。
-
如何处罚或者消灭破坏文物资源的行为?浙江在线咨询 2022-11-101、对破坏文物资源的行为的处罚为:故意破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过失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法律依据《刑法》 第三百二十四条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的,处三年
-
因法律文书继承等设立转让变更或消灭的物权能否生效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6-01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 (2)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等等。
-
因法律文书继承等设立变更变更或消灭的物权何时起生效?重庆在线咨询 2021-10-19(一)由于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件和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物权成立、变更、转让或消失的,法律文件和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生效时有效。(2)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3)合法建设、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消除物权的,在实施行为成果时有效。(4)根据前三项规定享有房地产物权的,处分该物权时,根据法律规定需要注册的,未注册,不发生物权效力。
-
因法律文书继承等设立转让变更或消灭的物权何时起生效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12(1)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2)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3)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4)依照前面三项规定享有不动产物权的,处分该物权时,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