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押犯罪嫌疑人出所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29 15:30:56 382 人看过

关于关押在押人员申请申请离开看守所的相关法律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规定,负责看管和执行刑罚的拘留所必须建立严谨的提审登记制度。

该制度旨在详细记录每一次提审的具体情况,包括提审方、参与人员、被提审对象以及提审的开始与结束时间等信息。

除特殊情况如人民法院公开庭审或宣判之外,提审被关押人员时,必须严格遵照国家相关规定在拘留所内的特定讯问室内进行,且参与提审的工作人员数量不少于两人。

《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

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到看守所提讯人犯,必须持有加盖看守所公章的《提讯证》或者《提票》。

看守干警凭《提讯证》或者《提票》提交人犯。

看守所应当建立提讯登记制度。

对每次提讯的单位、人员和被提讯人犯的姓名以及提讯的起止时间进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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