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及证明材料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离休、退休提取的;
(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三)单位改制、撤销后未再就业的;
(四)出境定居的或工作、户口关系转出本州的;
(五)缴存人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被宣告失踪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申请提取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七)无房户租赁住房用于本人居住的;
(八)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的;
(九)特殊情况提取【大病提取公积金,公积金查询,五险一金查询】。
办理场所:古丈县:湘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古丈县管理部(古丈县红星区财政局六楼);
办理要件:职工符合规定提取条件的,应提供本人身份证、银行账户以及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由代办人办理的,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
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
(一)离休、退休的:
1、离、退休证或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离、退休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缴存人公积金存折本原件。
(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劳动部门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原件与复印件;
3、缴存人公积金存折本原件。
(三)单位改制、撤销后未再就业的:
1、单位改制、撤销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3、缴存人公积金存折本原件。
(四)出境定居的或工作、户口关系转出本州的:
1、出境定居的提供《外籍护照》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即绿卡)。工作、户口关系转出本州的,提供调令或工资、户口迁出证明;
2、缴存人公积金存折本原件。
中央所属、省属企业干部在本系统内交流并调出自治州的,单位相关文件可代替调令。
(五)缴存人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被宣告失踪的:
1、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缴存人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被宣告失踪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缴存人公积金存折本原件。
缴存人死亡证明指医院(或相关部门)开具的死亡证明书、被宣告死亡证明书或户籍管理部门的户口注销证明。无医院(或相关部门)开具的死亡证明书、被宣告死亡证明书或户口注销证明的,由原缴存人所在单位证明。
缴存人的合法继承人应提供相应的合法证明,没有合法证明的应由公安部门证明,受遗赠人或受遗赠权应经公证部门公证或法院判决证明。
以上五种情况提取公积金,在中心有贷款的偿清贷款后再予办理。
(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1、现房提取:凡在申请提取前一年一月一日以后办理的房产证,可持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提取。
2、购商品房
①申请提取前一年一月一日以后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②首期付款收据原件与复印件;
如果购房合同未备案,可持购房合同、首期付款收据、契税发票或持购房合同、首期付款收据和与银行签订的按揭合同申请提取。
缴存人在自治州以外的城市购房申请提取的,需持购房合同、首期付款收据和契税发票,如无契税发票,经网上查询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网站、核实购房属实后,可办理提取。缴存人也可持购房合同、销售不动产发票(或与银行签订的住房按揭贷款合同)申请提取。
3、购二手房
①持申请提取前一年一月一日以后的经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房屋买卖契约或购房合同(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②契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4、参加单位定向开发建房
①国土证(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②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③持申请提取前一年一月一日以后的定向开发建房协议原件及复印件(与单位签订或与开发商签订;如无定向开发建房协议,可用定向开发建房花名册代替,定向开发建房花名册中应包含个人购房面积、总价两项指标);
④交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5、建造、翻建住房
①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两年内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施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在村镇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应提供乡镇有关部门出具的两年内农村村民宅基地使用批复、施工合同。
6、大修住房
①应大修住房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危房鉴定书;
③施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七)无房户租赁住房用于本人居住的:
①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房屋租赁合同(协议)原件及复印件(或经房产部门审核确认后的租赁合同);
②上年度房租支付费用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八)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的
1、半年提取偿还贷款
①个人住房公积金半年提取还贷申请(审批)表(管理部出具);
②还款账户原件与复印件;
③若需要提取配偶的公积金对冲还贷,还需提供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一次性提前结清贷款提取
①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表(管理部出具);
②若需要提取配偶的公积金还贷,还需提供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九)特殊情况提取
1、突发事件提取:
(1)重大疾病提取:
①与缴存人关系的证明材料;
②医院出具重大疾病诊断书原件与复印件;
③医院个人医疗费用支出收据原件与复印件。
(2)发生不可预见的事故、灾难等提取:
①与缴存人关系的证明材料原件;
②职工直系亲属发生突发事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③缴存人所在单位予以核实后出具的证明材料。
2、家庭生活困难提取: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明。
办理流程:受理申请—资料初审—调查—审批—资金转账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需核查事项,自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告知结果。提取申请人对管理中心(管理部)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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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和提取标准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的材料湖南在线咨询 2022-04-04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述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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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一次性提取条件及提取材料湖南在线咨询 2022-02-11●提取条件:购买自有住房后,取得有效凭证三年内,可以去申请一次性提取公积金,可以提取同一个户口本上的所有人的公积金,比如夫妻、父母、子女等。只要所有提取人都没有正在使用公积金贷款,且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购房款总额就好。●提取材料:提取审批表、身份证、房产证、契税完税证明。如果还需要提取他人的公积金,还需要他人的身份证、相关的结婚证、户口本;如果委托他人办理,还需委托书;如果还没拿到房产证,那么就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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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是否需要居住证,提取公积金需要居住证明材料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02苏州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是需要满足提取条件的,并不一定需要居住证,但是需要根据满足条件的不同递交相应的材料即可。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二)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五)完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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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公积金需要什么条件,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什么材料,有哪些条件湖北在线咨询 2022-03-01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除了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离职证明,提供相关材料进行提取外,还可以在符合其他条件下进行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有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可以咨询自己单位,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这是常见的情况之一,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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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及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云南在线咨询 2021-11-01办理材料:1。身份证明(一)缴存的员工自行办理,并提供身份证;(二)代为办理:代理人为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的,提供委托人和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与代理人的关系证明、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代理人非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的,提供委托人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及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代理人是单位经理的,提供经理身份证和员工身份证的原件必须在网上办理:只支持缴存的员工自行办理,拍照上传身份证原件正反面。2、退休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