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人身自由权的社会地位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1 14:14:35 428 人看过

我国法律规定,人身自由权利是公民最为基本的权利,具有一定的地位。人身自由权一般是指公民在法律范围里有独立的行为,从而不受别人干涉,不受到非法拘禁、逮捕,不被非法限制、剥夺自由以及非法搜查身体的自由权利。对于非法拘禁别人的,法院会依法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管制或者拘役。

公民的人身自由权

指公民人身自由不受侵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公民的人身和意志完全由自己支配。人身自由权是公民参加各种活动,充分享受其他权利的基本保障。

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是公民最起码、最基本的权利,是公民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和享受其他权利的先决条件。它是公民按照自己的意志和利益进行行动和思维、不受约束、控制或妨碍的人格权。

没有人身自由权,其他的自由也难以享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5日 04: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人身自由相关文章
  • 自由财产制度研究(一)
    引言虽然在破产法的历史发展中,曾经历过从商人破产主义到一般破产主义的发展过程,并且在破产立法史中有过一般破产主义、商人破产主义和折衷破产主义之争,然而,伴随着商品经济的繁荣和社会分工的日趋精细,在人人皆商的当今社会,上述争论已没有太多实际意义。今天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破产法采用一般破产主义原则,即无论是自然人还是法人,无论是商事经营者还是单纯的消费者,均可以适用破产程序宣告破产。虽然我国学术界对于自然人破产立法问题已经初步达成了共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与重整法(草案)》(2001年1月)也已经将破产的主体扩大到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破产程序的财产、用于支付破产开始后形成的债务的财产等。自由财产与破产财产是自由财团中两种并列的财产。
    2023-06-06
    471人看过
  • 自由财产制度研究(三)
    三、确定自由财产的相关程序在破产案件中,有关自由财产的争论通常是程序性的。但是程序的重要性往往受到忽视,特别是在大陆法系国家,往往对实体方面规定的较为完备,但是对程序的规定往往欠缺,自由财产的规定更是如此,各国法律大多明确规定了哪些财产属于自由财产或者是不可执行的,但大多缺少相应程序的规定。相比较而言,美国的规定是较为详细的,除了立法的规定,再加上判例的补充,其制度基本上是完善的。(一)美国确定自由财产的相关程序在美国破产案件,房产和房产在提出破产申请后的自然增值部分都不能再被出售。但法院最后作出了有利于托管人的裁定,理由是尽管根据联邦破产规则4003(b)的规定,债权人会议结束后的30天为提出自由财产异议的期限,但对自由财产价值的异议是不受该期限影响的。因为大多数州自由财产法和联邦自由财产法都对自由财产规定有数额限制,因此这一案例具有很重要的意义。其中有三点需要注意:第一,联邦破产规则4
    2023-06-06
    106人看过
  • 自由财产制度研究(四)
    四、自由财产的范围(一)自由财产范围的典型立法考察美国是联邦制国家,因此在美国存在联邦和州两套立法体系。凡是联邦宪法规定属于联邦立法权以外的其他立法权都由各州自己享有。破产法是联邦法的内容,但是各州都有自己的一套有关自由财产执行的制度,这些法律当然不是专为配合破产而制定的,而是适用于任何情况下的财产执行。各州有关不可执行财产的规定的历史要早于破产法中的规定。当破产改革法在1978年颁布时,是否应当不顾各州的规定而在破产法典中规定一套统一的自由财产制度是有不同争议的。联邦破产委员会提议制定统一的自由财产标准,一些国会议员则认为,各州应该根据本州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州适用的法律。争论的最终结果是两种意见的妥协,即一方面破产法典规定统一的联邦自由财产范围,另一方面各州可以规定其公民必须适用本州关于自由财产的规定,如果债务人所在的州未排除适用联邦法,则允许债务人在联邦自由财产法和本州的自由财产法之间作
    2023-06-06
    378人看过
  • 自由财产制度研究(二)
    二、自由财产的意义台湾学者陈荣宗认为,破产人之自由财产,法律所以规定不列为破产财团者,系为保障破产人最低限度之生活,基于人道或社会政策之理由,再不然即为保护公共秩序善良风俗之理由也。每一种制度的存在都有其特定的意义,并且从不同的角度和不同的层次进行分析往往会得出不同的结论。自由财产也不例外,笔者认为自由财产作为一种制度至少具有以下四个层次的意义:第一层次,保障台湾和必要的社会服务;在遭到失业、疾病、残废、守寡、衰老或在其他不能控制的条件下丧失谋生能力时,有权享受保障。1979年第34届联大通过的34/46号决议指出:发展权是一项人权。平等的发展机会是各个国家的天赋权利,也是各国国内个人的天赋权利。1986年12月,联合国第41届大会以压倒多数通过了《发展权利宣言》,第1条发展权是一项不可剥夺的人权,由于这种权利,每个人和所有各国人民均有权参与、促使并享受经济、社会、文化和政治发展,在这种发
    2023-06-06
    103人看过
  • 被保险人法律地位研究
    以被保险人的存在场合及确定为研究起点,归纳被保险人权利义务的设置、追踪被保险人权利的立法新发展,揭示被保险人与保险利益以及保险合同利益的关系。被保险人存在于保险合同各个要素的关系之中,对其法律地位的探讨以被保险人与其他要素之间的关系特质为外延。同时,以被保险人与一般第三人利益合同中的第三人比较,界定被保险人特殊的法律地位。【关键词】被保险人;保险利益;保险合同利益;第三人【写作年份】2011年【正文】《保险法》于2009年2月28日修改并已经开始实施,这次对保险民法典部分的修改与日本2008年保险法从商法典中分离出来成为单独的部门法在时间上比较接近,日本《保险法》立法原则中包含的“强化对投保人方的保护”与我国《保险法》修改中“对被保险人的保护理念”相映成趣。二者虽然在具体制度上包含很多方面的规定,但均涉及到被保险人的法律地位界定这一问题。被保险人是保险合同中特殊的主体,在民法典领域难寻与之
    2023-06-15
    139人看过
  • 人身自由权
    人身自由
    通称自由权。严格地说,自由权这一概念不能成立。权利是权利主体实现自己的意志的资格,也就是实现自己意志的自由。权利的本质就是自由。每一种权利都是一种自由。自由权就是自由的自由,或为支配自由的自由,显然无法说通。人身自由权是权利主体在法律范围内自主支配通称自由权。严格地说,自由权这一概念不能成立。权利是权利主体实现自己的意志的资格,也就是实现自己意志的自由。权利的本质就是自由。每一种权利都是一种自由。自由权就是自由的自由,或为支配自由的自由,显然无法说通。人身自由权是权利主体在法律范围内自主支配行动的权利,是行动自由权,应称行动权。行动是主体的物质性人身要素,行动权是物质性人格权。行动资格是物质性人格要素。人身是各人身要素的总和,是全部人身权的客体,不是行动权的客体。人身在汉语中可解释为人的身体,但人的身体是身体权的客体,也不是行动权的客体。因此,把权利人自主支配行动的权利称为人身自由权并不确
    2023-06-08
    498人看过
换一批
#公民基本权利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人身自由,是指公民在法律范围内有独立行为而不受他人干涉,不受非法逮捕、拘禁,不被非法剥夺、限制自由及非法搜查身体的自由权利。 人身自由的具体内容: 1、法律规定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 更多>

    #人身自由
    相关咨询
    • 医药研究自然人的著作权如何确权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8-09
      对于著作权的保护期限,很多著作权人都不甚了解,其实,根据作品性质和著作权主体的不同,著作权中的发表权和财产权的保护期也有所不同。 1.作者为公民的期限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及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2.作者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期限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
    • 人身自由权的含义
      云南在线咨询 2021-11-29
      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是公民最起码、最基本的权利,是公民参与各种社会活动和享有其他权利的前提。它是公民根据自己的意志和利益行动和思考,不受约束、控制或阻碍的人格权。
    • 人身自由权的内容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2-13
      人身自由权是指公民在法律范围内有独立为行为而不受他人干涉,不受非法逮捕、拘禁,不被非法剥夺、限制自由及非法搜查身体的自由权利。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是公民最起码、最基本的权利,是公民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和享受其他权利的先决条件。它是公民按照自己的意志和利益进行行动和思维、不受约束、控制或妨碍的人格权。阅读!
    • 人身自由权特点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31
      一是人身自由权的权利主体只能是公民即自然人。只有具有公民的资格,其合法的权利才能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囚犯虽然也是公民,其行为触犯了法律,其人身自由权中的身体自由权被依法剥夺了,但其人身自由权中的精神自由权仍然存在。如囚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有自主思考如何上诉、申诉、控告、辩护的自由。如果以强制、诈欺等手段使囚犯陷入错误的思维,做出错误的决定,像以申诉不当要加刑的错误认识欺骗囚犯使其不敢申诉,就是违
    • 人身自由权的重要性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6-24
      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是公民最起码、最基本的权利,是公民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和享受其他权利的先决条件。它是公民按照自己的意志和利益进行行动和思维、不受约束、控制或妨碍的人格权。没有人身自由权,其他的自由也难以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