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国家工商总局外资局发布文号:外企指字[2007]2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为了加强直销企业的登记管理,规范直销企业组织行为,维护直销市场秩序,保障直销行业健康发展,根据《直销管理条例》、《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和其他登记管理法律、法规及有关直销行业专项规定,经商商务部外资司,现对外商投资直销企业(以下简称“直销企业”)登记管理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一、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外资登记管理机关根据《直销管理条例》、《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和其他登记管理法律、法规及有关直销行业专项规定依法登记并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企业的省级分支机构及直销企业设立的从事直销业务之外经营活动的其他分支机构。二、经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批准获得直销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应当向公司的原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三、直销企业持商务部门颁发的直销经营许可证及有关批复文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时,除依法提交有关文件外,还应当同时提供在拟从事直销活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设立负责该行政区域内直销业务的分公司(以下简称省级分公司)名单和服务网点设立方案。四、直销企业经营范围中直销经营项目,应当载明直销地域和直销产品范围,文字表述方式为“在经批准的区域内(具体见《直销经营许可证》或政府直销行业管理网站)招募、培训直销员,直销本企业生产产品以及其母公司、控股公司生产产品(具体产品种类限于《直销经营许可证》或政府直销行业管理网站公布的产品目录)”。兼营其他经营活动的,按国民经济行业表述用语依法核定。五、直销企业依法被吊销、撤销直销经营许可证,应当自吊销、撤销直销经营许可证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或者注销登记。六、直销企业设立省级分公司,经审批后向分公司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设立登记。七、直销企业申请设立从事直销业务的省级分公司时,除依法提交有关文件外,还应同时提供拟在该分公司所在行政区域内设立服务网点的方案。八、直销企业从事直销业务的省级分公司名称统一按直销公司名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名称+分公司核定。九、直销企业从事直销业务的省级分公司经营范围不得超出直销企业的经营范围,其直销经营项目文字表述方式为“在经批准的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区域内(具体见《直销经营许可证》或政府直销行业管理网站)招募直销员,直销本企业生产产品以及其母公司、控股公司生产产品(具体产品种类限于《直销经营许可证》或政府直销行业管理网站公布的产品目录)”;兼营其他经营活动的,按国民经济行业表述用语依法核定。十、直销企业在其从事直销活动的区域内设立《直销管理条例》所规定的服务网点,开展产品价格展示、介绍、退换货及仅为直销员销售需要而提供储货、发货等其他服务的,由直销企业按照《直销管理条例》、《直销行业服务网点设立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依法设立,此类功能单一的服务网点不需要工商登记。从事直销业务之外其他经营活动的营业性分支机构可以兼作服务网点。十一、直销企业设立从事直销业务之外其他经营活动的分公司,无需提交商务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按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直接向分公司所在地有外商投资企业核准登记权的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办理登记。十二、直销企业申请在分公司下设从事直销业务之外其他经营活动的营业性分支机构,无需提交商务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由直销企业或经其授权的分公司直接向营业性分支机构所在地有外商投资企业核准登记权的工商行政管理局外资登记机关申请工商登记。十三、直销企业在分公司下从事直销业务之外其他经营活动的营业性分支机构,其名称统一按分公司名称+营业场所所在地名+营业部核定。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决算检查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
发布部门:财政部发布文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为便于各地贯彻执行《关于对1995年度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决算进行检查的通知》,我部制定了《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决算检查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告知我部。为便于各地贯彻执行《关于对一九九五年度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决算进行检查的通知》(财工字(1995)373号),现就检查过程中的若干问题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关于抽查面。1995年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决算的抽查面按照财工字(1995)373号文确定的比例执行,原则上不低于20%。二、关于检查程序。检查部门实施检查,按照下列程序执行:
1.成立检查小组,部署检查工作,培训检查人员。
2.确定被检查企业的名单,通知被检查企业。检查小组在实施检查三日前应将财政检查通知书送达被检查企业。
3.拟订检查提纲,并依据提纲对被检查企业实施财政检查。
4.草拟检查报告,征求被检查企业和有关单位的意见。
5.检查部门评审检查报告,下达财政检查结论和处理意见,通知被检查企业和有关单位,依法进行相应处理。
6.按照法定程序和权限处理被检查企业和有关单位对财政检查结论和处理意见有异议的事宜。
7.将有关检查材料存档备查。三、关于检查注意事项。被检查企业和有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配合检查小组做好检查工作,主动提供检查所需有关资料。检查人员在检查时,必须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出示检查证件或者检查公函,并负责对所提供的涉及商业秘密的资料保密。四、关于违法违纪的处理。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下列违法违纪行为,分别以下情况处理:1.被检查企业偷漏应上缴国家财政收入或者骗取退付国家财政收入的,应当发文责令其立即补缴应上缴国家的财政收入,并对有关违法违纪行为,依法予以处罚。2.对征收机关越权减免或者不征、少征国家财政收入的,应当书面通知其自行撤销越权作出的决定,并补征应征的国家财政收入;拒不撤销的,由检查部门将情况逐级上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3.被检查企业上缴国家的财政收入有混库行为的,应当按照《国务院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国发(1993)85号)和财政部《关于做好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入库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工字(1995)54号)的规定,书面通知国库或者征收机关及时予以纠正。个别因特殊情况无法就地更正的,应当将有关情况报送财政部,通过财政年终结算予以扣回。4.会计师(审计)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因工作失误造成报告不实或者故意出具虚假查帐报告的,由检查部门依法予以处罚。5.对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关于处罚适用法律、法规。被检查企业、征收机关、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据下列法律、法规给予处罚: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4.《国务院关于违反财政法规处罚的暂行规定》及其施行细则;5.《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新财务制度的补充规定》;6.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六、关于查补收入分成。对地方财政在检查过程中查补中央收入的分成范围和分成比例,比照1995年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的有关规定执行。七、关于报送检查情况。各地要按照财工字(1995)373号文件第七条规定和本通知附件所附表格的要求,于今年8月底之前将这次检查情况汇编成表,连同典型案例及书面总结,一并上报我部工业交通司和财政监督司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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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外商投资直销企业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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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适用公司登记管理法规有关问题的执行意见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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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外国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名称登记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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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销是指直销企业招募直销员,由直销员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直接向最终消费者(以下简称消费者)推销产品的经销方式。 直销其经营模式大概可分为单层次直销和多层次直销。直销典型的销售方法有三种分别是挨户访问推销、聚会示范、多层次网络直销。直销的商品流...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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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机关四川在线咨询 2022-02-1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以下外商投资企业的登记管理:(1)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政府授权机关批准的及其呈报上级审批机关批准的外商投资企业,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管理;(2)市人民政府或政府授权机关批准的及其呈报上级审批机关批准的外商投资企业,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授权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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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办理投资企业登记需要注意什么问题湖北在线咨询 2022-04-24如果所投资行业属于限制类的,则需先行经过商务部门(俗称外资委)的审批,在获得审批之后,再到工商登记机关进行工商登记。 而如果所投资行业属于非限制类的,则无需经过商务部门的审批,可直接到工商登记机关进行工商登记。 值得注意的是,外商投资企业的境内再投资,一种方式是新设公司,而另一种方式,则是由该外商投资企业购买其他公司的股权。对于以新设公司方式进行的非限制类行业的境内再投资,在完成新设公司的工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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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条有关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规定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02外商投资合伙人变更姓名(名称)或者住所的,应当提交姓名(名称)或者住所变更的证明文件。外国合伙人的姓名(名称)、国家(地区)或者境外住所变更证明文件应当经其所在国家主管机构认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特别行政区、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合伙人的姓名(名称)、地区或者境外住所变更证明文件应当依照现行相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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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质押的问题陕西在线咨询 2021-10-01外商投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伙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这些企业在中国成立,是中国法人,除对外发行人民币特种股份的股份有限公司外,外商投资一般采用有限责任公司形式。外商投资企业所有权担保必须经审查机构批准。中外合资,合伙企业中方投资人股权变更,企业变更为外资企业,且该企业限制设立外资企业的行业,则该企业中方投资人股权变更必须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另外,以国有资产投资的中方投资者的所有权担保,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