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有权利没收业主的东西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2 16:30:58 328 人看过

物业公司工作人员没有权力暂扣或没收业主的个人财产。物业公司不是执法机关,法律法规没有赋予物业公司有这样的权利,物业公司的行为是越俎代庖的违法行为,业主应当报警处理,由公安部门出面制止物业公司的违法行为。

一、业主违约,物业能否进行罚款

物业公司无权对违约业主进行罚款

虽然业主有违约,但物业公司对违约业主进行罚款是错误的。行政处罚应当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物业公司作为经营主体,不是行政机关,不具有行政处罚权,因此,没有权利对业主采取罚款措施。

二、业主侵占公共面积如何处理

业主侵占公共面积应及时通知物业。小区业主私自侵占公共区域,应当积极发挥物业公司或业主委员会的职责。部分业主私占公共区域、私搭乱建,物业公司应当予以制止,制止无效的,可以代为提起诉讼。物业公司进行制止既是权利,同时也是义务,如果其怠于履行制止义务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如未予阻止,物业企业即负有管理不当的责任。

三、原来的物业公司转让给新的物业公司有效吗

1、现物业公司和原物业公司签定债权转移合同后,应当通知全体业主。2、业主在得到通知后,再向原物业公司交款的,视为业主自己行为,不免除向现物业公司缴费的义务;如果业主没有得到债权转移的通知:业主向原物业公司交费的行为有效,得免除债务。至于现物业公司的损失,应由现物业公司根据与原物业公司的债权转移合同向原物业公司追究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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