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举证责任,是指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责任。它包括两层含义,一方面是指由谁提供证据证明案件事实,即举证责任的承担;另一方面是指不能举出证据证明案件事实的后果由谁承担。
每年年关,各地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伤认定等涉及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案件又集中爆发。一些农民工因为手中缺乏相应证据,在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和通过司法机关申请立案、提起诉讼时都遇到不小的波折。也为行政部门调查取证增加了难度和工作负荷。因为证据不足,甚至是无果而终。证据成为决定农民工维权成败的关键要素。举证责任,已经成为很多受教育程度低、不会搜集保留证据的农民工主张权利时无法越过的高门槛。
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黑龙江省行政学院)法学专业许丽英教授日前约见记者,提出在涉及农民工维权案件中,明确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的观点。许丽英教授说,对于举证责任的分担,我国不同的法律有不同的规定。现行《民事诉讼法》第6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即谁主张、谁举证的证据分担的一般原则,凡是提出某种实体权利的请求,或要求法院确认某种法律关系存在的当事人,应当对产生该权利或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负举证责任;以产生某种权利或法律关系的事实不存在为由,反驳原告的诉讼请求的当事人,应当对存在阻碍该权利或法律关系发生的事实负举证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3条规定: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此外,《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6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除证据分担的一般原则外,上述相关法律还规定了举证责任倒置原则。所谓举证责任倒置,是指在特定的侵权诉讼中,提出主张的人不承担举证责任,而由否认侵权事实的对方当事人对其不应承担侵权责任的事由,或对其所主张的事由负举证责任。现实生活中有劳动合同的劳动争议案件可以按照上述原则处理。但目前的劳动用工现实是,绝大多数农民工根本就没有劳动合同。一些企业主为降低人工成本,恶意逃避责任,不愿意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据原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8年抽样调查,新生代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在民营企业仅为55%。为此,原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凭证。其中,后两项凭证由劳动者负举证责任。从实际情况看,目前法规、规章的这一规定实施起来有一定难度。因为在企业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依据工作证、服务证等证件来认定劳动关系难度很大。
据调查,没有多少农民工曾经有过并且保留过这些证件,以至于出现绝大多数农民工提出解决争议的请求时,因提供不出相应的证据而败诉的事实。
许丽英教授认为,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办法在于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即凡是涉及劳动合同的争议案件,即使劳动者提出主张,也应由用人单位提供所有的证据。
许丽英教授从两个方面阐述了理由。一是劳动法律关系不是当事人双方地位平等的民事法律关系,而是具有特殊属性的法律关系,它是通过劳动过程体现的,管理是实现劳动过程必不可少的因素。这就决定了这种关系具有一定的隶属性和不平等性。二是《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关系用工之日起建立,用人单位必须在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事实用工,但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为事实用工。可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责任,在用人单位没有按规定履行义务的情况下,要求劳动者承担举证责任有失公平。
许丽英教授表示,实行举证责任倒置是当今有效维护农民工权益的一种趋势。在河南新密市农民工张海超开胸验肺事件出现后,我国职业病认定中已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因此,在涉及农民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案件中一律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将有效降低农民工维权门槛,不但是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有效办法,也是对这个弱势群体最好的关爱和支持。
-
维权门槛如何破除?
152人看过
-
“举证责任倒置”成功维权
70人看过
-
医疗纠纷举证责任是否已经改变?
156人看过
-
举证责任倒置是指举证责任倒置主要有哪些
384人看过
-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门槛”
114人看过
-
行政诉讼负责举证责任的主要是谁
70人看过
在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是公诉案件的公诉机关(检察院)和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证明责任。 公诉案件的检察院负责举证,公安机关有侦查权,公安机关收集的证据可以作为检察院举证的材料,但公安机关没有向法庭举证的资格。... 更多>
-
鉴定的门槛是不是要比交通事故的门槛低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19是的,对于同一种伤情,工伤伤残等级要比人身损害的伤残等级更有利于伤者,工伤的赔偿数额高于人身损害赔偿。且工伤案件没有城镇和农村居民之分,而一般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要根据城镇居民或者农村居民计算赔偿标准。
-
举证责任倒置是指举证责任倒置主要有哪些重庆在线咨询 2021-10-271、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害诉讼.制造同一产品的公司或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与专利方法不同承担举证责任2、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人员损害的侵害诉讼,加害者对受害者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3、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害赔偿诉讼,加害者对法律规定的免责事故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没有因果关系而承担举证责任的4、建筑物或其他设施和建筑物上的搁置物的损害赔偿诉讼,加害者由于受害者受害者医疗权证明书的受害者
-
-
举证责任是哪个部门负责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12一、刑事案件的举证有公诉机关负责;二、民事案件中,人民法院应当在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同时向当事人送达举证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当载明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与要求、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的情形、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情况指定的举证期限以及逾期提供证据的法律后果。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由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
-
笔迹鉴定的举证责任主要是谁?宁夏在线咨询 2021-10-13对笔迹鉴定的申请由谁提出,应当根据具体案情的不同而分配。当原告所提供证据达到了证明借贷关系成立或证明了借条系被告所书,完成了举证责任时,被告如否认是其签字则由被告申请作笔迹鉴定;当原告本身不能完成证明责任时,则首先应当由原告自己申请作笔迹鉴定,从而完成自己的证明责任。只有在原告完成了借条是被告所签的举证责任后,被告抗辩时,举证责任才依法发生转移,由被告对抗辩事实进行举证,这是对“谁主张、谁举证”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