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公证机构设立批准法律依据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14 08:54:47 322 人看过

一、宜春市公证机构设立批准法律依据是什么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6号)

第九条设立公证机构,由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按照规定程序批准后,颁发公证机构执业证书。

2、《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01号)

第七条设立公证机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审核批准。

二、宜春市公证机构设立批准的受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

1、有自己的名称;

2、有固定的场所;

3、有二名以上公证员;

4、有开展公证业务所必需的资金。

【不予以批准的条件】不具备上述条件。

三、宜春市公证机构设立批准的受理时间以及地点

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北京西路39号江西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714室

夏令制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8:00;冬令制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4日 21: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公证机构相关文章
  • 伊春营业性射击场的设立审批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伊春营业性射击场的设立审批法律依据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1996年7月5日主席令第72号,2015年4月24日予以修改)第六条经省级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专门从事射击竞技体育运动的单位、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批准的营业性射击场,可以配置射击运动枪支。二、伊春营业性射击场的设立办理需要什么材料1、射击场设计图纸;2、营业执照;3、法人资格证明材料;4、管理方案、预案;5、安全管理制度;6、场地使用证明材料;7、立项申请审批表。三、伊春营业性射击场的设立审批受理条件有哪些1、具备符合规定的营业场所;2、有完善的保卫组织机构,落实安全保卫责任制;3、配有足够的安全管理人员;4、具备可靠的枪支弹药储存条件,并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监控等安全措施;5、有完善的枪支管理制度;6、具有其他可靠的安全设施和器材。四、伊春营业性射击场的设立审批要办多久办理期限为10个工作日
    2023-05-19
    499人看过
  • 宜春食用菌菌种进出口审批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宜春食用菌菌种进出口审批法律依据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00年7月8日主席令第三十四号,2015年11月4日予以修改)第五十八条:从事种子进出口业务的,除具备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外,还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种子进出口许可。从境外引进农作物、林木种子的审定权限,农作物、林木种子的进口审批办法,引进转基因植物品种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九十三条:草种、烟草种、中药材种、食用菌菌种的种质资源管理和选育、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参照本法执行。《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4〕5号)附件第73项:食用菌菌种进出口审批。处理决定: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第74项:草种进出口审批。处理决定: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2006年3月27日农业部令第62号,2015年4月29日予以修改)第十四条:母种和原种《食用菌菌种生产
    2023-05-24
    424人看过
  • 宜春市公路收费权质押的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宜春市公路收费权质押的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关于收费公路项目贷款担保问题的批复》(国函[1999]28号)公路建设项目法人可以用收费公路的收费权质押方式向国内银行申请抵押贷款,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收费文件作为公路收费权的权力证书,地市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作为公路收费权质押的登记部门。质权人可以依法律和行政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公路收费权,并实现质押权。二、宜春市公路收费权质押的登记办理条件(一)准予条件:1.申请人主体合法有效;2.申请内容符合法定条件,满足相关技术规范要求;3.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二)不准的条件:1.申请内容不符合法定权限;2.申请资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3.申请事项不满足相关技术规范要求。三、宜春市公路收费权质押的登记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2023-05-18
    423人看过
  • 宜春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宜春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法律依据是什么1.《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8号)第四十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制定专门的就业援助计划,对就业援助对象实施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本规定所称就业援助对象包括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就业困难对象是指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能实现就业的人员。零就业家庭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人员均处于失业状况的城市居民家庭。对援助对象的认定办法,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据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就业援助对象范围制定。2.《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201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四号修订)第五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采取税费减免、贷款贴息、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等办法,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等途径,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因
    2023-05-14
    193人看过
  • 宜春市新闻单位设立驻地方机构审批在哪办理
    一、宜春市新闻单位设立驻地方机构审批在哪办理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卧龙路1000号(省会议中心东二楼)二、宜春市新闻单位设立驻地方机构审批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71号)将第334项的项目名称,由设立报刊记者站审批’修改为‘新闻单位设立驻地方机构审批,将实施机关由省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改为省级人民政府新闻出版广电行政主管部门《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334项设立报刊记者站审批;实施机关:省级新闻出版广电部门。三、宜春市新闻单位设立驻地方机构审批受理条件【予以批准的条件】1、在派驻地确有新闻采编需要;2、有健全的驻地方机构人员、财务、新闻采编活动等管理制度;3、有指导、管理驻地方机构的条件和能力;4、驻地方机构负责人具有新闻、出版、播音主持等专业的中级以上职称或者有
    2023-05-18
    164人看过
  • 宜春市国产保健食品备案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宜春市国产保健食品备案的法律依据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二号)第七十六条:使用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以外原料的保健食品和首次进口的保健食品应当经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注册。但是,首次进口的保健食品中属于补充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物质的,应当报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其他保健食品应当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二、宜春市国产保健食品备案的办理流程1、申请,备案人获得备案管理信息系统登录账号后,通过网址进入系统,认真阅读并按照相关要求逐项填写备案人及申请备案产品相关信息,逐项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附带条形码、校验码的备案申请表、产品配方、标签说明书、产品技术要求等,连同其他备案材料,逐页在文字处加盖备案人公章(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公证文书、证明文件除外)。2、受理,备案管理部门对备案材料进行网上确认。3、审查,备案管理部门
    2023-05-18
    200人看过
  • 宜春市甲级测绘资质审核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宜春市甲级测绘资质审核法律依据是什么1.《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67号主席令)第二十八条国务院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测绘资质审查、发放资质证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商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规定。2.《测绘资质管理规定》(国测管发[2014])31号)第五条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是甲级测绘资质审批机关,负责审查甲级测绘资质申请并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省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是乙、丙、丁级测绘资质审批机关,负责受理、审查乙、丙、丁级测绘资质申请并作出行政许可决定;负责受理甲级测绘资质申请并提出初步审查意见。二、宜春市甲级测绘资质审核办理条件(一)予以批准的条件满足《测绘资质管理规定》和《测绘资质分级标准》中所要求的全部条件(二)不予批准的情形不满足《测绘资质管理规定》和《测绘资质分级标准》中所要求的任
    2023-05-14
    442人看过
  • 宜春市旧伤复发申请确认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宜春市旧伤复发申请确认法律依据是什么《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第四十四条工伤职工因旧伤复发需要治疗的,填写《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治疗申请表》,由就诊的工伤保险协议机构提出工伤复发的诊断意见,经业务部门核准后到工伤保险协议机构就医。对旧伤复发有争议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二、宜春市旧伤复发申请确认受理条件【予以批准的条件】1、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2、工伤职工因治疗需确认旧伤复发的。【不予批准的条件】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的,不予受理三、宜春市旧伤复发申请确认办理流程1、申请:【窗口提交】接收申请的机构:宜春市社保局业务经办大厅接收地址:宜春市府中路与府西路交叉口西100米市民服务中心一楼社保经办大厅【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延
    2023-05-18
    224人看过
  • 宜春农药经营许可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宜春农药经营许可法律依据是什么《农药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国家实行农药经营许可制度,但经营卫生用农药的除外。农药经营者应当具备条件,并按照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申请农药经营许可证:(一)有具备农药和病虫害防治专业知识,熟悉农药管理规定,能够指导安全合理使用农药的经营人员;(二)有与其他商品以及饮用水水源、生活区域等有效隔离的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并配备与所申请经营农药相适应的防护设施。(三)有与所申请经营农药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台账记录、安全防护、应急处置、仓储管理等制度。经营限制使用农药的,还应当配备相应的用药指导和病虫害防治专业技术人员,并按照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实行定点经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符合条件的,核发农药经营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
    2023-05-24
    140人看过
  • 宜春住院费用报销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宜春住院费用报销法律依据是什么《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第三十条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第三十二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二、宜春住院费用报销的标准1、是学生
    2023-05-24
    172人看过
  • 宜春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宜春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的法律依据是什么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二、宜春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的办理流程1、申请2、受理,符合批准条件、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受理;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材料补正后予以受理;不符合批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批准的理由。3、审查,对决定予以受理的申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申请材料是否符
    2023-05-14
    212人看过
  • 宜春市企业设立条件是什么
    一、宜春市企业设立的条件是什么(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二)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五)有公司住所。二、宜春市企业设立的办理流程1、申请2、受理,申请人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申请被受理的,可获得办理机构出具的受理通知书;申请不被受理的,申请材料予以退还,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提交申请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办理机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通过网络提交申请材料,申请被受理的,打印全套申请材料交至办理机构,并获得办理机构出具的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构通过网上平台退回申请人,并一次告知需补正的全部材料。3、审查,对决定予以受理的申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申请材料是否符合办理条件进行书式审查。4、审核,审查后对符合办理条件的进行核对确认5、审批,根据审核结果,作出
    2023-05-14
    467人看过
  • 宜春市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宜春市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法律依据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八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二、宜春市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受理条件1.失业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按照规定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2.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的,可以申请领取与失业保险金标准相同的3个月生育补助金。3.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正常死亡的,一次性发给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三、宜春市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
    2023-05-14
    432人看过
  • 宜春市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宜春市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5年4月24日主席令第二十一号)第三十九条:国家对食品添加剂生产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应当具有与所生产食品添加剂品种相适应的场所、生产设备或者设施、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制度,并依照本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程序,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二、宜春市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申请受理条件1.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2.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3.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4.工艺设备布局图;5.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6.食品生产主要设备、设施清单;7.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清单。三、宜春市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申请收费情况是否收费:否四、宜春市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申请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五、宜春市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申请办理材料1、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申请书;2
    2023-05-18
    73人看过
换一批
#公证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公证机构不以营利为目的设立,其职能在于行使公证的证明权利,承担民事责任,预防纠纷。公证机构设立条件:有自己的名称;有二名以上公证员;有固定的场所;有开展公证业务所必需的资金。设立公证机构,由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 更多>

    #公证机构
    相关咨询
    • 公证机构设立要求是什么?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9-03
      我国公证法第八条规定设立公证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自己的名称;(二)有固定的场所;(三)有二名以上公证员;(四)有开展业务所必需的资金。设立公证机构,由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按照规定程序批准后,颁发公证机构执业证书。现行没规定公证处的性质,就现在而言,有些公证处是行政单位,有些是事业单位,还有些是合伙性质(试验阶段)。
    • 公司分支机构设立的依据有哪些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1-12
      1、公司擅自设立分支机构的情形,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在实践中,表现为设立的分公司以分公司自身名义对外经营、分公司以经营部等其它名义对外经营等情形。 2、《公司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第二百一十条规定,未依法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而冒用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名
    • 企业分支机构设立要依据什么法来处罚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9-02
      基于擅自设立分支机构存在两种情形,及《》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冒用名义”的要求,应当按不同情形、适用不同的法规予以定性处罚,即:一、是以公司分公司的名义对外从事经营活动的分公司,依据《公司法》第十四条第一款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为禁则,《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八十条为罚则,予以处罚。——基于《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完全一致,是否可以单独适用《公司法
    • 什么是公司批准设立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2-21
      批准公司设立申请的单位是经营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局。因为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条件的,可以领取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一般属于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行政许可管辖范围。
    • 公司设立的出资形式是什么法律依据?
      重庆在线咨询 2021-10-31
      公司股东可以以下形式出资: 第一,以货币出资。货币通常是指我国的法定货币,即人民币。如果股东是外国投资者,也可以用外币出资。 二、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出资。投资这些财产时,应评估价格,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低估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