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属机动车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许和应驾驶的鲁HSJ103号重型自卸货车已在人保梁山公司投保交强险,故应先由人保梁山公司在交强险限额范围内先予赔付。因许和应、姜继全分别承担事故的主、次责任,故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部分,可由许和应承担70%的责任,其余部分由4原告自行承担。据此,依照相关法律之规定,判决如下:一、人保梁山公司支付原告赔付款110000元。二、大地保险五家渠服务部支付原告赔付款292771.1元。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判决后,原、被告均未提起上诉,现该判决书已经生效。
交强险免责条款的效力认定问题关系到司法实务中案件的处理结果,一直都是保险纠纷当事人之间争议的焦点和影响司法尺度统一的难点和重点问题。
实践中,很多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统一的保险条款之外另行以特别约定形式再单列出一些免责条款,并确实也尽到了明确的提示和说明义务,那是否就意味着该些免责条款已经产生法律效力了呢?笔者认为,答案应该是否定的。交强险制度设立的首要宗旨是保障受害人得到及时有效的赔偿,如果任意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统一的保险条款之外另行以特别约定形式约定免责条款,将有悖交强险制度的立法初衷。
-
交强险上有特别约定法律生效吗
243人看过
-
借条特别约定是有效的吗
238人看过
-
违约金条款有效吗违约金条款约定
174人看过
-
违反法律的无效合同违约条款能否起效
91人看过
-
劳动合同的条款违反法律规定有效吗
182人看过
-
交强险条例的法律性质
191人看过
交强险的保险内容是发生意外事故时的车辆或者人员的损失。凡是对第三方造成损失的,无论是否有责任,都是交强险赔偿范围。 交强险合同中的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 更多>
-
签订的条款违反法律也会无效?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07这样的约定不违法,只要双方同意并签字或盖章确认就是有效的。违约方赔偿守约方的实际损失是弥补性赔偿。违约方另行赔付20%合同价款的违约金是惩罚性赔偿。两者并不矛盾,只要约定的惩罚性赔偿金约定合理,双方都能接受就可以。
-
保险合同特别约定效力法律如何认定的河北在线咨询 2022-08-20该保险合同中特别约定的免除责任条款未明确说明的无效本案中特别约定的免责条款是否有效是处理本案的关键。如果有效,那么被保车辆在火车道口与火车相撞,保险人就不负赔偿责任,否则反之。在订立保险合同过程中,保险人是处于优势地位,而且具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除了规定的有关条款外,事先拟订一些不利于投保人的格式条款,在未向投保人作出任何说明的情况下,与投保人签订保险合同,而侵害了不特定多数人的利益。《保险法》第
-
特别约定条款的特征安徽在线咨询 2021-08-04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不论基于何种原因,不论导致夫妻双方婚姻关系破裂的原因中甲方是否存在过错,甲方均应在本合同第四条损害赔偿责任之外,另行向乙方补偿现金人民币万元整,并于婚姻关系正式解除之日一次性全额支付。迟延一天处罚金万分之五。(注:具体赔偿可以自行约定)
-
订立流质契约有法律效力吗澳门在线咨询 2023-01-24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订立的流质契约是有效的,即使约定流质条款,虽然不具有物权变动的效力,但仍具有担保的效力,质权人仍可以据此享有优先受偿权。
-
违约金条款有效吗违约金条款约定湖北在线咨询 2021-11-07违约金解除条款有效。《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七条规定,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不影响合同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有效性。因此,合同违约金条款在合同解除后不会无效。合同解除后,违约金条款属于结算清理条款,仍保持效力,约束双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