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3 08:53:32 299 人看过

如何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概念呢?:

首先、股份是公司资本的组成部份及最小的计算单位。公司全部资本划分为均等股份,全部均等股份金额的总和即为公司资本总额。其次、股份是股东权存在的基础及计算股东权利和义务的最小单位。股东在公司中的法律地位基于其拥有的股份,股东权利和义务的大小也取决于其拥有的股份数额。最后要说的是、股份是股票的价值内容。股份以股票为表现及存在形式,股份是股票的实质所在。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如何规定股份转让的限制?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如何规定股份转让的限制?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法定不得转让的情况下,不应在章程中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第一,发起人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第二,上市前的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的转让,可在如下限制条件下,在章程中做出更为严格的规定:第一,任期内,每年转让不超过所持股份的25%;第二,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第三,离职后半年内,所持股份全部不得转让。

【延伸阅读】

新公司成立经营范围的规定

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公司合作协议书范本

公司股权变更

《公司法》第八十条,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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