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
(一)住房消费提取:
1、购买自住住房;大修、翻建自有住房;自建自有住房;
2、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3、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二)销户提取:
1、离休、退休的;
2、出境定居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二者条件缺一不可);
4、死亡。
(三)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次数(时间)要求
1、采取一次性付款购买自住住房,每年可支取一次;
2、采取贷款或分期付款方式的,每季可支取一次;
3、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每年3、4月办理支取。
二、提取住房公积金要交的材料
(一)住房消费支取
1、采取一次性付款的职工,应提供购房合同或协议,购房发票或收据办理支取。
2、购买自住住房,采取贷款或分期付款方式的,应提供借款合同,首付款发票办理支取。
3、建造自住住房的,需提供乡镇一级或乡、镇以上规划房管部门开据的宅基地批复或其他建房批准证明材料、购买材料发票办理支取。
4、大修自住住房的,住平房者应提供产权人提出的修缮申请、房管部门出具的修缮证明文件、修缮费用发票办理支取;住楼房者应提供物业管理部门的修缮证明文件、分摊到本户的发票办理支取;家住农村的应提供乡、镇一级或乡、镇以上房屋管理部门开据的大修、翻建证明和产权证明及购买材料的发票办理支取。
5、支付超过本人分摊房租中超过本人工资收入5%的部分,应提供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及租赁合同(指经房屋管理部门认可的有效契约),以及上年度内的租房缴款发票。
(二)销户提取
1、离退休的: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相关证明。
2、出国定居的:护照签证、户口注销证明及国外定居证明;
3、丧失劳动能力且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部门提供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及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4、职工死亡办理销户,如职工死亡前已办理了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取的个人储蓄卡,法定继承人可提供死亡职工开立的个人储蓄卡账号,并在“住房公积金个人储蓄账户明细表”上签字,将支取款项直接划入该账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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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些什么需要什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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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储金,是用于住房的一种资金。具有普遍性、强制性、福利性和返还性的特点。...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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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条件?湖南在线咨询 2021-10-29办理费:不收费;线下查询:机构名称: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部办公地址:成都市人民中路一段28号城中服务大厅地址:成都市青羊区西华门街32号房产分中心A区认证大厅一楼63-69号窗口和二楼80-89号窗口(临时)电话:028-8627927城南服务大厅地址:成都高新区金城大道965号人居一楼电话:028-85324726城北服务大厅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一环路北二段32号电话:028-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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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条件?河北在线咨询 2021-10-30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09:00-17:00政策规定:《成都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关于治理非法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通知》、《四川省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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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租房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需要什么?山东在线咨询 2021-11-01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下午17:00政策规定:《成都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成都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管理实施细则》线下查询:城中服务大厅地址:成都市青羊区西华门街32号房产分中心A区认证大厅一楼63-69号窗口和二楼80-89号窗口(临时)电话:028-8627927城南服务大厅地址:成都高新区金城大道965号人居一楼电话:028-85324726城北服务大厅地址:四川省成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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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都需要什么条件和流程辽宁在线咨询 2021-11-01办理条件:1。总体条件:1。离职正式办理。退休手续2。职工及其配偶在公积金中心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的,住房公积金金额应当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二.提取时间: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封存后。3、可提取金额:一次性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全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办理流程:1。审核相关材料;2、输入提取信息;3、批准提取金额——扫描保存材料;4、科长审核签字;5、财务记账-打印提取凭证-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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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提取公积金需要什么条件?贵州在线咨询 2021-11-17(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三)本市无房职工自住租房;(四)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出资为拥有所有权的现有住宅增设电梯的;(五)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患重大疾病的;(六)遭遇突发重大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七)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八)退休、退休;(九)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十)出境定居;(十一)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