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效力的违约条款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5 19:43:01 178 人看过

订立违约条款的法律效力是:约束当事人的行为,使当事人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在一方违约时,守约方的利益可以得到一定程度的保障。违约一方当事人应按照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一、不履行股权回购协议怎么办

股权回购是公司以一定资金回购已经发行在外的股份的行为,协议也是一种具备法律效力的合同行使,如果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具体的有:

1、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2、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3、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二、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有哪些

违反合同约定,不履行义务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如果合同约定了违约金条款或者定金条款的,守约方可以选择适用其中一款向对方主张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八条第一款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三、合同和双方利益不同的救济方式有哪些

合同和双方利益不同的救济方式如下:

1、合同继续履行对双方不利的,可以选择终止合同,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退还双倍定金、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

2、合同继续履行有利于双方的,可以选择要求对方继续履行,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由于一方违约,合同终止,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按照合同中关于违约责任的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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