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关于建筑工地工伤保险办理流程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3 18:14:27 116 人看过

从事建筑施工工作的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就可以由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缴纳工伤保险和其他社会保险费用。

一、失业金领取后还能交保险吗?

领取失业金后,可以交保险。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二、离职后个人怎样缴纳社保

离职后可以直接去社保局以个人名义来缴纳社保。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也能够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三、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吗?

工伤保险费是由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的。用人单位需带齐营业执照、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相关核准执业证件、参保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然后按照当地的工伤保险基数缴纳费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4日 18: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伤保险相关文章
  • 建筑工地工伤保险待遇是如何的?
    在我们生活的周边,无论什么样的行业,国家对于他们的人身安全都有一定的保障,也就是我们常听说的工伤保险待遇,那么如果建筑工人因为受伤得到的工伤保险应该是怎样的呢?根据相关的标准,对于农民工受伤的情况,企业应该给予医疗费等相关的赔偿,详情看下文。农民工工伤赔偿的标准根据国务院1991年第87号令《全民所有制企业招用农民合同制工人的规定》,农民工因工负伤,由企业给予免费医疗。医疗期间,农民工原标准工资照发。医疗终结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的,送回农村妥善安置,由企业按下列办法发给因工致残抚恤费:(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按照城镇合同制工人的抚恤费标准,按月发给,直至死亡;(2)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照农民工原标准工资的70%,按月发给,直至死亡;(3)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根据其伤残程度一次性发给。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农民工患职业病的,其医疗和生活待
    2023-04-28
    274人看过
  • 关于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建设厅豫劳社工伤〔2005〕14号各省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建委(建设局):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同时也是人身伤亡事故多发的行业。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保障因工作和意外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建筑业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分散企业工伤和意外伤害风险,化解社会矛盾,保障建筑业职工合法权益。现就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建筑施工企业应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含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作为工伤保险的重要补充。二、建筑施工企业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
    2023-06-09
    388人看过
  • 建筑工地工人需要购买工伤保险吗
    一、建筑工地工人需要购买工伤保险吗《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二、工伤保险报销的范围《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2)住院伙食补助费;(3)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4)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5)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
    2023-06-04
    469人看过
  • 建筑工地申请工伤赔偿流程是什么
    出了工伤之后首先应当进行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根据伤残鉴定的等级,按照法律的规定可申请工伤赔偿。具体流程如下:向办理机构申办工伤赔偿,办理机构是用人单位至参保所在地区(县)社保分中心或者个人至各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者各区(县)社保分中心。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补全材料,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不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办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复印后退还。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
    2023-04-14
    128人看过
  • 建筑工程工伤保险能否延期申请
    一、建筑工程工伤保险能否延期申请建筑企业承建的工程延长施工期限的,缴费单位必须提前30天填写《建筑业企业工程延期申请表》向保险关系股申报备案,申请工伤保险延期。但每次申请延期期限最长不超过半年。二、相关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第三条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规定执行。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用
    2023-06-17
    261人看过
  • 东城区建筑工程工伤保险在哪交
    一、东城区建筑工程工伤保险在哪交1、建筑工程工伤保险,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给工地工人投交工伤险;2、如百果自己不懂流程,也可以委托劳务派遣公司办理工伤保度险事宜;3、劳务派遣公司按照工人人数收取服务费,每人服务费60-120元之间,可以与公司砍价、协伤。二、东城区建筑工程工伤保险在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伤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伤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2023-05-13
    284人看过
  • 建筑工地工伤保险需要什么材料
    建筑工地劳动者要求工伤保险待遇的应当先申请工伤认定,提交以下材料: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一、申请工伤认定需要那些材料申请工伤认定所必需的材料: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二、公司不接受工伤申请怎么办公司不配合申请工伤认定,受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三、认
    2023-06-28
    379人看过
  • 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总工会:现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总工会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5〕49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严格遵照执行。一、落实用人单位参保责任,扩大建筑业工伤保险参保覆盖面。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依法为法定退休年龄内从事施工作业和管理的所有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参保对象覆盖建筑施工项目所有从业人员,包括专业承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使用的农民工。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其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由职工受到伤害时所在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二、改进参保缴费方式,严格执行建筑业工伤保险政策措施。建设单位要在工程概算中将工伤保险费用单独列
    2023-05-10
    351人看过
  • 建筑工地上岗职工在工伤保险怎么补
    1、工作流程:1、工程项目招标(根据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理处的有关规定执行)2、工程项目注册:(1)必须带材料:建设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或工程交易书).工程项目承包合同原件和复印件。(2)办理手续:业务管理人员审查公司填写的《温州市建设工程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登记审查表》。审查无误后,受理保险公司的申请,将相关信息输入电脑,同时印刷审查表。(3)处理期限:即时处理(4)窗口:各社会保险经营机构(具体窗口)3、申报费用(1)需要资料:温州市建设工程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登记审查表和建设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或工程交易书).工程项目承包合同原件和复印件。(2)办理手续:办理税务登记,建立银税库网络的建筑施工企业,在其纳税银行账户存入应付款后,可以向主管地税局纳税服务厅申报,采用实时扣除方式,费用扣除成功后,主管地税局印刷纳税证明书。未经税务登记或建立银税库网络的建筑施工企业,可以通过上述资料向主管地税局税
    2023-08-18
    425人看过
  • 建筑工地伤残补助金怎么算
    (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二)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2、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四)伤残津贴1、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2、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注: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五)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023-03-22
    453人看过
  • 建筑工地工伤处理办法是什么
    一、建筑工地工伤处理办法是什么员工需要根据工伤流程进行处理:1、及时送往医院治疗。2、申请工伤认定,由单位或者个人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认定为工伤。3、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在员工治疗完毕或者达到一定医疗期之后向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工伤鉴定,判定伤残等级。4、待遇审核,员工或者单位根据医院的治疗发票、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等想社保中心申请待遇审核,下发工伤待遇,包括医疗费用以及伤残补助费用。5、如果员工需要解除劳动关系,有伤残员工可以享受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的待遇。二、工伤轻微伤赔偿标准轻微伤一般不构成刑事责任,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具体标准如下: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
    2023-06-18
    71人看过
  • 建筑工地劳务关系在哪里能办理工伤认定
    建筑工地劳务关系不得认定工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是申请工伤认定的前提。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建筑工地周末能否施工不可以。国家仅规定禁止夜间施工,但未规定法定休息日禁止施工。可以向当地住建部门进行反映情况。法定休息日、节假日全天,及工作日12时至14时、18时至次日8时,禁止在已竣工托付使用的住宅楼内进行产生噪声的装修等扰民作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
    2023-08-11
    354人看过
  • 建筑工程办理在哪个地址
    一、办理地点办理地点: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法律依据《天津市城乡规划条例》(2012年修正)第44条;《天津市城乡规划条例》(2012年修正)第4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5年修订)第36条来源:天津市政务服务网(http://zwfw.tj.gov.cn/)三、办理时限承诺期限:15工作日四、办理费用是否收费此项无需收费五、办理材料
    2023-05-28
    66人看过
  •  建筑工程工伤险种报销方法
    建筑工程公司应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交工伤事故报告申请表格。发生重伤事故和死亡事故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未按要求备案的单位需承担相关费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工伤保险经营机构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和工伤事故申请后,将调查事故现场和访问相关人员。建筑工程公司应当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交工伤事故报告申请表格。如果发生重伤事故,死亡事故应在24小时内的轻伤事故应在3个工作日内提交。如未按要求备案的,有关费用由建筑施工单位负担。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伤保险经营机构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和工伤事故申请后,根据需要调查事故现场,访问相关人员,调查使用者的事故记录和相关资料,使用者、员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和相关部门,相关人员协助调查。建筑工程工伤险种及报销流程根据《建筑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并缴纳工伤保险费。同时,鼓励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如果施工单
    2023-11-09
    499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因... 更多>

    #工伤保险
    相关咨询
    • 关于建筑工程保险概念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25
      建筑工程保险的特征有: 1、承保风险的特殊性。建筑工程保险承保的保险标的大部分都裸露于风险中,同时,在建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始终处于动态过程,各种风险因素错综复杂,风险程度增加。 2、风险保障的综合性。建筑工程保险既承保被保险人财产损失的风险,又承保被保险人的责任风险,还可以针对工程项目风险的具体情况提供运输过程中、工地外储存过程中、保证期间等各类风险。 3、被保险人的广泛性。包括业主、承包人、分承包
    • 求助啊、关于建筑的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25
      有没有书面合同明显是老板违约。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建议咨询当地。(漳州)
    • 在处理关于建筑工地交的工伤保险这个问题是如何的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7-31
      工伤保险缴费申报是指缴费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携带有关资料,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数额。包括以下内容: (一)缴费单位申报应缴纳数额,缴费单位应在每月5日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缴费申报,报送工伤保险费申报表以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缴费单位报送的申报表和有关材料。 对缴费单位申报资料齐全,缴费费率符合规定,填报数量关系一致的申报表签章核准;
    • 建筑工程助理工程师b挂失补办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21
      通过评审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补办流程如下,。
    • 建筑工程开工的流程和要求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1-20
      建设单位需要办理的: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包括附件); 2、建设工程开工审查表; 3、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4、规划部门签发的建筑红线验线通知书; 5、在指定监督机构办理的具体监督业务手续; 6、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设计图纸及设计文件; 7、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备案证书; 8、图纸会审纪要; 9、施工承包合同(副本); 1 0、水准点、坐标点等原始资料; 1 1、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水文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