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经济适用房完全产权的含义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10 01:39:52 52 人看过

一、解析经济适用房完全产权的含义

解析经济适用房完全产权的含义是指按市场价和成本价购买的房屋,购房者拥有全部产权。经济适用房亦属于全部产权。部分产权是指职工按照标准价购买的公有住宅。在国家规定的住宅面积之内,职工按照标准价购房后只拥有部分产权,可以继承和出售,但出售时原产权单位有优先购买权,售房的收入在扣除有关税费后,按个人和单位所占产权比例进行分配。

目前,对拥有部分产权住宅的业主,建议尽快补足成本价价款,转为全部产权。

二、经济适用房和商业房产有何不同

经济适用房与商品房的区别:

1.经济适用房针对特殊的主体,适用范围有限,商品房适用所有主体;

2.经济适用房是有限产权,商品房是完全产权;

3.经济适用房不得自由转让,需要满5年后或因特殊原因向政府交纳土地出让金后才能转让,商品房可以自由转让。

三、经济适用房过户要多久

经济适用房过户要三十日以内的时间完成。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n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1日 06: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深圳经济适用住房取得完全产权的条件和办理程序
    经济适用住房权利人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才能申请取得完全产权或上市交易?《深圳市经济适用住房取得完全产权和上市交易暂行办法》第四条规定,经济适用住房权利人申请取得完全产权或者上市交易,需要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申请人为经济适用住房《房地产证》(绿本)登记的权利人,且经其他权利人一致书面同意;(二)签订买卖合同满5年;(三)为了购买该套经济适用住房而按揭贷款并设定抵押的,须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四)无法规、规章规定及合同约定的不得受理其取得住房完全产权或者上市交易申请的情形;(五)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经济适用住房取得完全产权与上市交易申请的受理、批复部门?《办法》规定,市、区两级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分别受理、审核其组织售出的经济适用住房取得完全产权或上市交易的申请,并由市主管部门统一向通过审核的申请人出具批复。由区级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受理、审核的,市主管部门出具的批复由受理部门转交。
    2023-06-05
    461人看过
  • 购买经济适用房办两证是否有时间规定,经济适用房什么时候能办理完全产权
    经济适用房办理两证有时间规定吗1、可以随时办理房产证的,房屋验收手续完毕就可办理房产证,但是5年后经适房才可出售。2、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产权证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国家实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各地必须使用建设部统一制作的房屋权属证书,其他部门和单位制作的类似证书均无效,不受国家法律保护。3、房屋所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在通常意义上,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证的简称,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经济适用房什么时候能办理完全产权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一般都是中低收入家庭,大部分都是公积金按揭贷款,购房款还款完毕后可由开发商或自己申请办理经济适用房
    2023-05-05
    307人看过
  • 解析土地使用权的含义
    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具有法定条件的三资企业,依照程序或者约定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土地的权利。土地使用年限是指合法取得的土地的使用年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的,自动续期,即业主无需申请续期,无需缴费,可以正常办理交易登记手续。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严重情节指的是什么(一)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五亩以上的;(二)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三)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的;(四)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五)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受过行政处罚,又非法转让、倒卖土地的;(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非住宅建
    2023-07-07
    378人看过
  • 经济适用房离婚后怎么做析产
    如果该经济适用房是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离婚后由夫妻双方协商分配,如果不能达成一致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分割,人民法院一般会判决给一方,获得房子的一方要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如果该房子是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的,离婚时不分割。一、离婚房子优先判给谁在夫妻离婚时只有一套房子的,这套房子属于谁,双方都希望能够争夺到这套房子的所有权。但在只有一套房子的情况下,彼此为了争夺房产会做各种各样的事情,希望法院能偏向自己。在一般的离婚案中,如果男女双方未对财产进行约定,则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民法典》第五编婚姻家庭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产登记在支付首付款一方名下,离婚房产归登记一方。在该种情况下,登记的房产如何分割有法可依。未偿还的贷款为获得房产一方的个人债务,由于婚后是夫妻共同还贷,在离婚房产分割
    2023-03-13
    384人看过
  • 解析农村房屋确权的含义
    农村房屋确权是指对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其他权利的确认。土地主管部门是依法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行政机关。权利确认的主体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即只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才有权确认所有权和使用权,主管部门是指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具体承担部门。土地管理部门作为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承担着确权工作。确认权利的意见和建议,报同级人民政府决定。农村房屋确权的注意事项1、房屋的矛盾一般都是由侵权引起的,房屋在分配的时候就已经完成了确权行为,村里都会有原始记录。如果有争执的话,可以调取房屋原始记录查看,关于谁侵权就一目了然了,因此不需要再次确权了。2、农村的房屋一般都是大家统一申请确权,政府和法院不会单独受理某个村民的房屋确权。在分房屋的时候确权已经由土地管理部门按户确权清楚了,并且会做好相关登记,所以原则上,法院和政府都不会再受理单独的确权申请。3、一般的房屋只要交易双方自己同意就可以,但是农村的房屋
    2023-07-01
    404人看过
  • 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含按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房屋)
    (1)原房屋所有权证(原件);(2)房屋买卖合同(原件);(3)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4)原房屋所有权证所附房屋登记表、房产(分户)平面图二份(房屋所有权人栏空白);(5)补交综合地价款证明;按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房屋,补交土地出让金证明;(6)外国人、港澳台同胞、境外法人和其他组织购买房屋的,提交北京市涉外项目国家安全审查批准文件;已经批复的房屋再出售的,不再提交;(7)已购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不足五年出售的,还需提交买房人的经济适用房购房资格审核表;超标部分补交综合地价款证明(买房人购买的经济适用房面积超标的)。一、经济适用房过户要交哪些手续费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按市场价格出售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需凭契税完税凭证、房屋所有权证、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到房屋所在地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理交易、产权过
    2023-03-12
    487人看过
  • 非法经营罪的含义解析
    非法经营罪是指擅自经营、垄断商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商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其构成特征如下:一、侵权对象应当是市场秩序。为确保限制商品买卖和进出口商品市场,国家实行上述商品经营许可制度。二、客观方面如下:1、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特许经营、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2、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3、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构成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非法经营罪的认定是什么?l、本罪的刑事违法性与其行政违法性是一致的、也就是说,非法经营者必然违反有关的工商法规、没有行政违法
    2023-07-03
    240人看过
  • 经济适用房可否买卖经济适用房产权转让政策
    1、什么样的经济适用房产权转让合法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的,另一种则是尚未住满5年的。具体时间以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2、经济适用房产权转让的后果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按市场价格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以原价出售给有购买资格的人后,原购房人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条件者还可再次购买他处的经济适用住房。3、如何购买经济适用房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购买此类经济适用房不需要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的特殊条件,
    2023-04-22
    494人看过
  • 上海经济适用房怎么买下全部产权
    一、上海经济适用房怎么买下全部产权经济适用房作为一种具有公共福利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形式,赋予了购买者的房屋所有权是受限的。然而,满足条件的已购经济适用房持有人仍有可能通过两种方式获得完整的房屋产权:首先,他们可按照原先购置该房屋时的购房价格与同期同地段同等品质的普通商品住房之间存在的价格差距的70%比例补足土地收益;其次,如果愿意,还可以按照市场价格购买已购得的经济适用房以实现完全产权转变。在阐述何谓经济适用房的部分产权之前,我们需明确了解在我们大众日常所称的那种由公有的市政府提供并由申请人申请购买的经济适用房中,其实它的产权是受到限制的,仅为部分产权。为了便于对房产所有权的认定和管理,房屋行政主管部门会在房产证上清晰地标注“经济适用房”这一特殊的所有权标识。经济适用房的部分产权特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经济适用房仅限于持有者本人居住使用,而禁止将其出租、转让或者用于任何非住宅目的;
    2024-04-10
    272人看过
  • 解析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则的含义
    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意思是某个请求维权的事件不会因为时间推移而丧失胜诉权。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是指诉讼时效适用哪些权利,主要适用于债权及债权以外的财产权请求权。诉讼时效届满丧失的是权利人请求人民法院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因此,只有请求权性质的民事权利才适用诉讼时效。一般而言,适用诉讼时效的请求权包括:(1)债权请求权;(2)物权请求权中的财产返还请求权、恢复原状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限制的情形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条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一)不可抗力;(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
    2023-07-07
    55人看过
  • 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转完全产权上市交易注意事项
    申请人办理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转完全产权业务前,请务必认真阅读以下事项:1、关于到现场办理业务的人员要求:(1)属于婚后申请、婚后购买的,或婚前申请、婚后购买的,需夫妻双方到场办理有关手续;(2)属于夫妻一方婚前申请、婚前购买的,由本人到场办理(配偶无需到场);(3)属于婚后申请、办理转完全产权上市交易业务时离异的申请人,仍需双方需到场办理有关手续;(4)属于婚前申请、婚后购买的,需提交配偶户口本、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5)如申请人不能到现场办理的,需提供经公证处公证的委托书。2、关于提供身份证的要求:(1)至今未婚的,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2)已婚的需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3)离异后重新组建家庭的申请人,需提供原配偶、再婚配偶的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4)申请、购买时未婚,现已婚的,需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3、关于查询房
    2023-05-30
    268人看过
  • 完善经济适用房的主要措施
    pppp开放经济适用住房二级市场pppp新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规模目前虽然逐年增加,但由于各种因素制约,投量仍然有限,满足不了社会需求。因比,必须新辟房源,可以考虑将存量经济适用住房纳入供应范围,开放经济适用住房二级市场。政府应制定相关政策,明确规定中低收入者可以在一级市场上购买新建经济适用住房,也可在二级市场购买二手经济适用住房(即存量经济适用住房),都可享受免交土地出让金、减税、限价等优惠政策。一方面引导消费,缓解经济适用住房一级市场压力,另一方面刺激二手房消费,繁荣房地产二级市场。pppp从供需两方面来看,发展经济适用住房二级市场潜力很大。目前,中低收入家庭购房的积极性很高,但真正适合他们的房子又很少。商品房价格高,而且不能享受优惠政策;新建经济适用住房,数量有限,位置偏远,住宅品种少,选择余地小,价格相对较高。相对于新建经济适用住房,二手房具有许多优势,如价格便宜,面积适中,区位条件
    2023-08-17
    326人看过
  • 军人离婚:经济适用房分割方案解析
    对于夫妻离婚时如何分割军队经济适用住房,法律并没有特别的详细规定。鉴于军队经济适用住房的特殊性,首先应当到房屋管理机关了解房屋的具体使用以及管理情况。如果该房屋出售后将会转交地方管理,应经地方房屋管理部门颁发房屋所有权证,该房屋在夫妻离婚时应当参照地方经济适用住房的处理方法加以分割。如果该房屋由军队房管部门独立管理,所处地点在军营之内,对居住使用人有特别的要求,只能由现役军人或者转业军人居住使用的,在分割此房屋时就应遵守该规定既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某一方在得到此房屋的所有权后,另一方应当得到折价补偿,该价格可以参照地方经济适用房的价格进行计算。军婚的离婚案件的管辖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条规定: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
    2023-07-08
    174人看过
  • 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的异同分析
    一、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的异同分析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的相同点:房产证在本质上是没有区别的,都是购房者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合法书面凭证,其财产权利受国家相应法律法规的保护和规范。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的不同点:1.建设目的不同。经济适用房的目的是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商品房的目的是盈利;2.定价不同。经济适用房的价格会受到政府政策的引导,而商品房的价格一般由开发商自己决定;3.购房资格不同。经济适用房要经过审查,商品房不用;4.产权限制不同。经济适用房的产权会受限,而商品房不受限。二、经济适用房交易流程是什么经济适用房交易流程如下:1.房产证过户不经过房地产中介的话,须把合同的条款和违约条款写清楚,签合同时须卖方房产证上面名字的当事人在场。2.申请材料准备好后,须到房产局,填写一些表格和一个存量合同,存量合同上面的金额一定要和签订合同上面的金额一样。3.房产过户的申请材料都交给房产局后,房产局会给
    2023-10-01
    337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什么是完全产权经济适用住房?
      甘肃在线咨询 2024-12-07
      经济适用房是一种具有保障性的政策性住房,购买经适房的房主拥有的房屋产权是有限的。获得经适房完全产权的方法有两种:一是房主可以按原来的购房价格与同时期同地段房屋状况基本相似的普通商品住房价格差价的70%补交土地收益,二是按市场价购买已购的经济适用房。 关于经济适用房的部分产权,我们日常所说的向政府申请购买的经济适用房,其产权是有限的,为部分产权。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在进行权属登记的时候,房产证上注明的
    • 哪些是经济适用房完全产权,要如何获得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29
      经济适用房购房人在签订购房合同(含预售合同)之日起满5年后,可通过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取得完全产权。 具体流程如下: 1)申请人按规定向财税部门缴纳土地收益等价款。 2)申请人持房屋所有权证、所有权人的身份证明、缴交土地收益等价款证明等资料,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办理关于房屋性质转为完全产权的变更登记手续。 3)申请人凭相关资料向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
    • 部队经济适用房究竟是完全产权还是部分产权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15
      1、购买军队经济适用住房的,付清购房款后拥有全部产权。也就是说部队的经济适用房与地方的经济适用房在性质上是没有什么区别的,只不过是部队经济适用房涉及的土地的管理权是总部房管局,而地方国有土地管理权是地方房地产管理局,因此部队经济适用房也是完全产权的。 2、军队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是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组成部分,享受国家和当地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有关优惠政策。部队经济适用房在办理军队房改售房屋所有权登记是
    • 杭州经济适用房交易方式解析
      安徽在线咨询 2025-01-29
      经济适用房也可以进行交易。目前,经济适用房的出售有两种情况: 1. 如果经济适用房满5年,就可以按照市场价格出售。出售后,购房者需要按照房屋成交额的10%缴纳综合地价款。 2. 如果经济适用房未满5年,则根据国家政策规定,购房者无法按照市场价格出售。出售经济适用房的患者不能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此外,只能将经济适用房出售给符合条件的家庭或政府收购,这样做似乎有些不合理。
    • 经济适用房的含义是什么以及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标准有哪些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22
      经济适用住房是面向中低收入家庭的普通住宅;要体现适用、经济、美观、安全、卫生、便利的原则;布局要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使用功能要满足居民基本生活的需要;建设标准要根据北京市“九五”住宅建设标准,结合市场需求确定。现阶段,经济适用住房的来源主要有三种:一是由政府提供专项用地,通过统一开发、集中组织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二是将房地产开发企业拟作为商品房开发的部分普通住宅项目调整为经济适用住房;三是单位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