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认定中的几个问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1 14:03:40 347 人看过

从当前的司法实践看,很多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的行为没有受到应有的刑事制裁。造成这种局面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在认定过失泄露国家秘密行为罪与非罪的标准上存在不同理解,对于过失、情节严重、危害后果等在判断尺度上不统一。本文将围绕相关问题展开探究,以就教于方家。

过失的关键在注意义务

过失是指行为人违反注意义务,造成一定危害结果的行为。

注意义务主要包括认识(结果预见)义务和意志(结果避免)义务。认识义务要求行为人在实施一定行为时,应该对可能发生的危害结果有正确、充分的预见,而意志义务是指行为人应该在其认识的范围内加强意志支配,避免危害结果发生。违反注意义务包括违反结果预见义务和结果避免义务两个方面,其中结果预见义务是前提和关键,在过失犯罪中,一般都是行为人先违反结果预见义务,然后又违反结果避免义务。

保密注意义务的产生可以基于下列情况:一是基于保密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产生的义务;二是基于业务、职务上的要求产生的保密义务;三是基于委托或者合同产生的保密义务;四是基于某种先行行为所应当承担的保密义务,如拾到一份国家秘密,就应当承担保密义务,如果发生泄密也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中,泄密行为人虽然在认识因素上没有泄密的故意,在意志因素上也并不追求危害结果的发生,但客观上却因为疏忽大意或者是过于自信,违反了对保密管理制度的注意义务,造成国家秘密泄露,或者使国家秘密处于危险状态。

保密注意义务是构成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犯罪的必备要件,如果不存在注意义务,行为人就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反之,如果基于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或者其他情况,应当履行注意义务而没有履行,就可能构成过失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情节严重e;后果严重

刑法第398条规定,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但在实践中,人们经常把情节严重等同于危害后果严重,这是对情节严重的误解。危害后果严重只是情节严重的一种表现形式,那些虽然没有造成严重危害后果,但具有其他方面情节严重情形的行为仍然可以构成犯罪。

比如《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渎职侵权重特大案件标准》中规定的重大案件的标准是:

1.过失泄露绝密级国家秘密一项以上,或者泄露机密级国家秘密五项以上,或者泄露秘密级国家秘密七项以上并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

2.过失泄露国家秘密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

3.过失泄露国家秘密对国家安全构成严重危害的;

4.过失泄露国家秘密对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的。

认真分析上述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规定,可以发现,在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中,情节严重可以通过泄露国家秘密的密级、数量及泄密后造成的经济损失,或者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造成的危害后果等情形来界定。

此外还应注意区分定罪情节与量刑情节。人们习惯上将二者混为一谈,但实际上,定罪是对犯罪事实的确认,只要符合犯罪构成要件就构成犯罪,属于定性问题;量刑是判断一个行为应当承担什么样的刑事责任,属于定量问题。在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中,有些行为,如泄露绝密级国家秘密,只要行为完成就构成犯罪,造成的危害后果只影响量刑上的轻重,并不影响定罪,危害后果不是定罪的必备要件。

使国家秘密处于危险状态

以危害后果为构成要件的犯罪通常称为实害犯,它以法定危害结果是否发生为标准。比如人民检察院关于过失泄密罪的立案标准规定,过失泄露3件以上机密级国家秘密、4件以上秘密级国家秘密,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构成犯罪,严重后果是认定上述行为构成犯罪的重要依据。然而,在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中,实害犯经常表现为一种非物质性的危害结果(比如国家安全、政府的权威和公信力受损等等),或者危害后果只能预期而不会实际形成,需要进行危害评估,但是刑法中又没有明确规定危害后果严重的标准,这是司法实践中过失泄密行为难于追究刑责的原因之一。

传统理论认为,过失犯罪只有造成严重后果时,才能构成犯罪,而没有危害结果或可能造成危害结果的危害行为不构成犯罪,所以,一般认为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是实害犯。但随着现代科技的飞速发展,由过失行为造成损害结果的可能性逐渐增大,刑法过失理论也因此发生了很大变化,开始承认过失危险犯的存在。

危险犯是指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足以造成某种实害结果发生,但这种实害结果尚未发生,它以法定危险状态是否出现作为成立与否的标准。其实质是这种危险行为本身蕴涵着使某一重要社会关系发生损害的可能性,即可能的犯罪结果。如果容忍这种危险行为无阻碍地发展下去,就可能使内在危险与外在现实条件相结合,从而对法律所保护的这一类社会关系造成具体损害。过失违法行为引起的结果大都具有偶然性,必须根据行为人对损害发生之前的活动有无辨认能力,以及在主观上能否进行控制来规定责任。在必要的场合,只要行为人违反了法律规范上确立的具体规定和行为禁则,不论是引起危害结果的发生还是造成有发生这些结果的实在危险,都应承担刑事责任。如我国刑法中规定的过失损害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妨碍国境卫生检疫罪等都被认为是过失危险犯。

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中也存在危险犯的情况,即如果违反保密法律制度,使一定数量或密级的国家秘密处于失控的危险状态,便构成犯罪。《保密法实施办法》第35条规定,使国家秘密超出限定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属于泄密行为,这就是典型的危险犯。从事涉密工作的人员,违反保密法律、法规、规章,过失地将国家秘密置于严重的危险状态,必将对国家秘密的安全、进而对国家安全和利益造成显而易见的严重危害。将未造成实际物质危害结果但有可能造成这种可预期危害结果的过失行为认定为犯罪,将会使广大涉密人员充分认识到保护国家秘密的重要性和所承担义务的严肃性,从而更有效、更自觉地维护国家秘密安全。如果仅把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认定为实害犯,可能会造成大量过失泄密行为无法追究刑事责任,不利于对国家秘密的保护,削弱保密法律制度的权威性。

总体来看,目前司法实践中对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进行刑事责任追究还存在诸多难点,对这些难点进行深入研究和探讨,有利于科学准确地把握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的认定标准,从而推进司法实践中追究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的法律责任,促进国家保密制度的贯彻落实。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3日 05: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犯罪构成相关文章
  • 个人能否泄露国家秘密
    一、个人能否泄露国家秘密《刑法》第398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酌情处罚。不过,目前何谓情节严重,尚无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于问题的解释》(2001.1.17法释〔20004号〕第六条规定,通过互联网将国家秘密或者情报非法发送给境外的机构、组织、个人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将国家秘密通过互联网予以发布,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八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二、加重处罚事由犯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而情节特别严重的,是本罪的加重处罚事由。这里的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泄露国家秘密已经造成严重后果的;泄露国家重要机密的;泄露国家秘密的次数多或
    2023-06-15
    117人看过
  • 过失泄露军事秘密罪与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罪的界定是?
    一、军事秘密的定义、范围和分级(一)《中国人民解放军保密条例》第2条规定:“军事秘密是关系国家军事利益,依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人员知悉的事项。军事秘密是国家秘密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人民解放军保密条例》第8条规定了军事秘密的基本范围:1、国防和武装力量建设规划及其实施情况;2、军事部署,作战、训练以及处置突发事件等军事行动中需要控制知悉范围的事项;3、军事情报及其来源,军事通信、信息对抗以及其他特种业务的手段、能力,密码以及有关资料;4、武装力量的组织编制,部队的任务、实力、状态等情况中需要控制知悉范围的事项,特殊单位以及师级以下部队的番号;5、国防动员计划及其实施情况;6、武器装备的研制、生产、配备情况和补充、维修能力,特种军事装备的战术技术性能;7、军事学术和国防科学技术研究的重要项目、成果及其应用情况中需要控制知悉范围的事项;8、军队政治工作中不宜公开的事项
    2023-04-28
    60人看过
  • 涉嫌泄露哪些国家秘密可能被判定为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国家保密法的规定,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行为。所谓国家秘密是指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情的事项。据刑法的规定,只有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涉嫌泄露国家秘密罪的构成要件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以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立案:1、泄露绝密级国家秘密1项(件)以上的;2、泄露机密级国家秘密2项(件)以上的;3、泄露秘密级国家秘密3项(件)以上的;4、向非境外机构、组织、人员泄露国家秘密,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危害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国防安全或者其他严重危害后果的;5、通过口头、书面或者网络等方式向公众散布、传播国家秘密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国家保密法的规定,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行为。所谓国家秘密是指关系国家的安
    2023-07-03
    250人看过
  • 探讨泄露国家秘密的罪行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需要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国家秘密指的是国家事务中重大决策的秘密事项、国防和武装活动中的秘密事项、科学技术中的秘密事项等。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一般处拘役或者最高三年有期徒刑。如果情节特别严重,处最低三年、最高七年有期徒刑。涉嫌泄露什么以上的应以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立案涉嫌泄露国家秘密1项以上的应以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立案。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故意使国家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或者故意使国家秘密超出了限定的接触范围,情节严重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检察机关应予立案:1、泄露绝密级国家秘密1项(件)以上的;2、泄露机密级国家秘密2项(件)以上的;3、泄露秘密级国家秘密3项(件)以上的;4、以牟取私利为目的泄露国家秘密的;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机关、单位应当加强对涉密信息系统的管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
    2023-07-01
    425人看过
  • 哪些要素会构成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
    一、哪些要素会构成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一)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保密制度。我国宪法规定,保守国家秘密,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因此,一切公民、特别是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保密制度。(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保密法的规定,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行为。(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一般情况下为特殊主体,只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才能构成本罪。因为通常情况只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才能掌握、了解国家秘密。(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如果出于故意,则不是构成本罪而是构成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过失,一般是因为疏忽大意、工作马虎、玩忽职守、违反保守国家秘密的有关规章制度等造成,如将保密文件不按规定放置而让他人看见,不认真保管致使丢失等,但也不排除出于过于自信的过失。二、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与非罪的界限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区分:其一,看行为人是否违反国家保密法规和是否具有主
    2023-04-18
    372人看过
  • 国家秘密泄露案件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罪的,酌情处罚。犯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而情节特别严重的,是本罪的加重处罚事由。这里的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泄露国家秘密已经造成严重后果的;泄露国家重要机密的;泄露国家秘密的次数多或者数量大的;向多人泄露国家秘密,危害严重的等。过失泄漏国家秘密罪如何认定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的认定标准如下:1、客观上表现为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行为;2、主体一般为特殊主体,只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才能构成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3、主观上表现为过失,如果是故意的,不构成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而是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非国家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规定,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行为。《刑法》第三百九十八条国家
    2023-07-03
    436人看过
  • 泄题者被控泄露国家秘密罪一中院审理此案
    涉嫌泄露英语四级考试试题的史*龙、刘-晨、曹-宇三人被市检一分院以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提起公诉。昨天,市一中院不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昨天上午,法警将刘-晨、曹-宇、史*龙提解至市一中院,因事关国家秘密,市一中院决定不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市检一分院在起诉书中指控,被告人史*龙、曹-宇于2003年9月19日,利用史*龙保管国家英语四级考试试卷的便利条件,将试卷内容提供给曹-宇。后曹-宇伙同被告人刘-晨于当日下午,将试卷内容分别在廊坊市东方大学城、中国地质大学举办的考前辅导班上泄露,并在宇航培训学校的网页上公布。市检一分院的检察官认为,史*龙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伙同被告人曹-宇、刘-晨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经构成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刘-晨等3人是今年4月23日被市检一分院移送起诉至市一中院的。据了解,如果检察院的指控罪名成立,3名犯罪嫌疑人将面临3至7年有期徒刑。市一中院表示,案件
    2023-04-21
    315人看过
  • 国家秘密案诉讼法中: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是怎样的
    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八条的规定,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故意使国家秘密被不应当知道的人知道,或者故意使国家秘密超出有限的接触范围,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一)泄露绝密级国家秘案1项以上(件);(2)泄露机密级国家秘密2项以上(件);(3)泄露3项以上国家秘密(件);(4)向非海外机构、组织和人员泄露国家秘密,造成或可能危及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国防安全或其他严重后果的;(5)通过口头、书面或网络向公众传播和传播国家秘密;(六)利用职权指使或者强迫他人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泄露国家秘密的;(7)以谋取私利为目的泄露国家秘密的;(8)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案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过失泄露国家秘
    2023-08-06
    197人看过
  • 中国对国家秘密泄露犯罪的法律惩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八条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酌情处罚。第三百零八条之一司法工作人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或者其他诉讼参与人,泄露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中不应当公开的信息,造成信息公开传播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泄露国家秘密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九十八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公开披露、报道第一款规定的案件信息,情节严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提供国家秘密与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有何区别?1、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是指为境外机
    2023-07-02
    420人看过
  • 泄露自考题南京两人被判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自学考试为很多人提供了参加高等教育的机会,同时,各种自学考试的培训机构也随之产生。参加培训进行自我充电本是一件好事,可南京点击查看南京及更多城市天气预报某培训机构的一位讲师为了用更高的自考通过率来吸引考生,竟和他人联手非法获取考试题目,最终东窗事发,该讲师以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被判刑。两人联手自考招生利润大吕某是南京市某教育培训机构的一名讲师,该培训机构主要是对参加自考、成教类的考生作考前的辅导。2005年,吕某在朋友的介绍下,认识了南京某指挥学院的张某,张某在学校负责教育工作。一日张某告诉吕某,他可以提前领到自考的试卷,只要吕某在培训机构以军内招生的名义替他招收南京市的自考考生,招生所收的费用两人五五分成。南京市的自考生生源庞大,教学利润比较高,但在招生过程中,最能吸引考生的就是考前的模拟试卷是否能够摸到题。吕某所教的班级成绩一直不是很理想,这回听张某说能够提前拿到题目,吕某十分欣喜,虽然
    2023-06-11
    323人看过
  • 刑法中如何规定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既遂量刑标准?
    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酌情处罚。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或者遗失国家秘密载体,致使国家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或者超出了限定的接触范围,情节严重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泄露绝密级国家秘密1项(件)以上的2、泄露机密级国家秘密3项(件)以上的3、泄露秘密级国家秘密4项(件)以上的4、违反保密规定,将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或者计算机信息系统与互联网相连接,泄露国家秘密的5、泄露国家秘密或者遗失国家秘密载体,隐瞒不报、不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或者不采取补救措施的6、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一、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八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
    2023-03-10
    496人看过
  • 国家工作人员泄露国家秘密判几年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一、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故意使国家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或者故意使国家秘密超出了限定的接触范围,情节严重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泄露绝密级国家秘密1项(件)以上的;2、泄露机密级国家秘密2项(件)以上的;3、泄露秘密级国家秘密3项(件)以上的;4、向非境外机构、组织、人员泄露国家秘密,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危害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国防安全或者其他严重危害后果的;5、通过口头、书面或者网络等方式向公众散布、传播国家秘密的;6、利用职权指使或者强迫他人违反国家保守秘密法的规定泄露国家秘密的;7、以牟取私利为目的泄露国家秘密的;8、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二、泄露国家秘
    2023-06-21
    469人看过
  • 英语四级考试试题的泄题者被控泄露国家秘密罪
    史晓龙,男,31岁,汉族,甘肃省兰州市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务处教务科副科长,于2003年11月11日被北京市公安局逮捕;曹宇,男,24岁,汉族,北京市人,河北廊坊市东方大学城宇航培训学校教师,于2003年10月3日被北京市公安局逮捕;刘晨,男,35岁,汉族,辽宁省鞍山市人,系河北省廊坊市东方大学城宇航培训学校法定代表人,于2003年10月5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1月2日被北京市公安局逮捕。涉嫌泄露英语四级考试试题的史晓龙、刘晨、曹宇三人被市检一分院以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提起公诉。昨天,市一中院不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昨天上午,法警将刘晨、曹宇、史晓龙提解至市一中院,因事关国家秘密,市一中院决定不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市检一分院在起诉书中指控,被告人史晓龙、曹宇于2003年9月19日,利用史晓龙保管国家英语四级考试试卷的便利条件,将试卷内容提供给曹宇。后曹宇伙同被告人刘晨于当日下午,将试卷内容分别在廊
    2023-06-08
    467人看过
  • 怎么样判断是否构成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
    构成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的要素是:犯罪客体是国家保密制度。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保密法的规定,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行为。主体一般情况下为特殊主体,只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才能构成本罪。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一、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构成要素?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构成要素是: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损坏交通设备,危害公共安全,致使火车等交通工具倾覆或毁坏,造成严重后果的过失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二、满足什么要件构成逃避商检罪?满足下列要件会构成逃避商检罪: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进出口商品检验的管理秩序;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的规定,逃避国家对进出口商品的检验,情节严重的行为;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三、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的构成要素构成过
    2023-03-29
    110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犯罪构成的四个要素是犯罪主体、犯罪客体、犯罪的主观方面和犯罪客观方面。只有符合上述四个条件的,才可认定行为构成犯罪,但犯罪成立后也可因为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原因而对犯罪认定予以否定。... 更多>

    #犯罪构成
    相关咨询
    • 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的认定,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的司法解释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17
      《保守国家秘密法》第三十一条违反本法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司法解释具体是怎样的呢?利用互联网实施本决定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所列行为以外的其他行为,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利用互联网实施违法行为,违反社会治安管理,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
    • 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可不可以构成泄露国家秘密罪
      新疆在线咨询 2021-10-09
      (1)客体要件。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保密制度。我国宪法规定,保守国家秘密,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因此,所有公民,尤其是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保密制度。所谓国家保密制度,是指有关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法规,规章,办法,措施所规定的国家秘密事项,保密范闹以及有关制度的总称,犯罪对象是国家秘密,关于国家秘密的范围,密级,请参见关于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的释解。(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
    • 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的认定,怎样认定,怎么认定?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7-25
      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行为。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的认定: 1、行为人非法获取国家秘密后又加以过失泄露的,不实行数罪并罚,对之应依照其中的一罪从重处罚。由于非法获取国家秘密属于行为犯,不以情节严重为必要,因此。宜以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从重论处。 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 2、军人过失泄露军事秘密的,应以特别法条规定的军人过失泄露军事秘密罪治
    • 泄露高考试题是泄露国家秘密罪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14
      泄露高考试题是泄露国家秘密罪。高考试题和答案属于国家绝密级机密。如果老师利用工作便利,获取、泄露考题,提供并传播答案,犯有故意或过失泄漏国家秘密罪。情节严重的,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泄露国家秘密罪和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立案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2-05
      一、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 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