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冻结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0 15:12:49 225 人看过

法院对被执行人的第三人债权,只能发出限期履行通知书的方式执行,对于第三人享有绝对的异议权利,提出的异议直接成立,法院在执行中不得审查。所以,就算是到期债权,第三人提出异议都不能在执行中审查,对于不到期债权,更不能执行。对于未到期债权,理论上也可以发出限期履行通知书,如果第三人确认了债权数额,期限,法院可以在期限期满后,对第三人确定的数额予以执行。

一、债务承担后果是什么

1、免责的债务承担,原债务脱离债的关系,免责的债务承担(免责的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经债权人同意;

将其债务部分或全部移转给第三人负担)有效成立后,第三人取代原债务人,成为新债务人;原债务人脱离债的关系,由第三人直接向债权人承担债务。

嗣后第三人不履行债的义务,债权人不得再请求原债务人承担债务,只能请求第三人承担债务不履行之损害赔偿责任;

或者诉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原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偿还能力并不负担保责任。

2、并存的债务承担,第三人加入债的关系,同原债务人一起承担债务,并存的债务承担(并存的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不脱离债的关系,第三人加入债的关系;

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有效成立后,第三人加入到债的关系中,成为新债务人,同原债务人一起对债权人承担债务;

但当事人约定按份承担债务时,依其约定。第三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也可以请求原债务人履行债务。

二、一般债权人该如何实现债权

实现债权的方法主要有以下3种:一、申请支付令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1.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2.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巧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巧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支付令的特点是,债权人只需向人民法院提出发布支付令的申请,无需起诉;人民法院对于申请支付令的案件,无需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同时,人民法院对申请支付令的案件只做形式审查,省去了通常诉讼中的审理前准备和开庭审理阶段,简化了诉讼程序,节约了大量时间。二、办理债权文书强制执行公证公证处对于追偿债款、物品的文书,认为无疑义的,可以在该文书上证明有强制执行的效力。这就是说,对经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债权文书经过公证以后,义务人明确了自己的违约责任和不履行义务的后果,一般也会自觉履行义务的。否则,申请人可以持经过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应当具备三个方面的条件:债权文书必须经过公证;债权文书以给付一定货币、物品或有价证券为内容;债权文书中有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时应受强制执行的说明。三、请求人民调解目前,兵团的团场、农牧连队、城镇社区居委会和企业都设立了人民调解组织,通过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纠纷是我国的一大特色,也是我们的一项优势。《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支付令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第二百三十八条公证债权文书执行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第九条法院调解原则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2日 15: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调解原则相关文章
  • 2023冻结到期债权是否有期限
    一、冻结到期债权是否有期限冻结到期债权是有期限的,法院冻结到期债权的期限是三年。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这是对第三人采取强制措施的关键,即对第三人的债权必须是到期的,第三人对该项债务依法律规定或有关约定有向被执行人清偿的义务。不到期的债权,人民法院不能执行。债权有部分到期,部分不到期的,只能对到期部分予以执行。【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办理续行查封
    2023-06-11
    164人看过
  • 债权人是否有权利冻结妻子的账户?
    债权人有权冻结债务人老婆的账户。债权人起诉前或诉讼中,如果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冻结债权人配偶的银行卡。债权人既可以在起诉之前保全,也可以在诉讼过程中保全。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妻子行使债权人撤销权需要哪些要素?妻子行使债权人撤销权的要素一、客观要素撤销权成立的客观要件为债务人实施了危害债权的行为。该要件包含以下意思:1、债务人须于债权成立后实施行为。债务人的行为是合同行为还是单方法律行为,是有偿还是无偿,在所不问。但事实行为与无效民事行为,不在此列。因为事实行为无从撤销,无效民事行为无须撤销。其他的行为,诸如诉讼上的和解等凡属于处分债务人财产的行为又是可撤销的,皆属之。2、债务人的行为须为使其财产减少的财产行为。债务人所为的不以财产为标的的行为,或者虽以财产为标的,但不为使其财产减少的行为(如放弃受遗赠),不得撤销。3、须债务人的行为有害债
    2023-07-06
    124人看过
  • 股权冻结是否等于冻结全部股东权利
    股权冻结并不等于于冻结全部股东权利。股权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享有的人身和财产权益的一种综合性权利。根据法律规定,股权冻结后,股东禁止行使股权转让、股权质押、提取股息红利等权利,但是诸如股东的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股东知情权以及股东(大)会的召集权等权利是否应被限制而言,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一、股权的性质有哪些方面股权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享有的人身和财产权益的一种综合性权利。即股权是股东基于其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股权是股东在初创公司中的投资份额,即股权比例,股权比例的大小,直接影响股东对公司的话语权和控制权,也是股东分红比例的依据。二、股权质押的限制条件有哪些?股权质押,股权质押主要是指出质人以自己拥有或有权处分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或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或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作为质押,为某个经济行为作
    2023-04-04
    299人看过
  • 如果股权冻结
    转让合同
    股权冻结是指人民法院通过限制股权所有者提取或转移自己股权的一种强制措施。这种措施当中的主要目的是防止股权的收益的不当流失。给上市公司内部的利益造成的损失。在这种股权冻结的过程中,并没有否定股权持有者的股东身份。股票持有者同样享受股票的收益权以及其他的各项权益。被执行人股权冻结有什么用一、股权被冻结后转让,且协议未生效,不能排除执行。二、公司部分股权被冻结不影响公司股东请求司法强制解散公司。三、公司股东股权冻结后,公司不得办理增资扩股工商变更登记。四、股权被冻结的效力系限制股权变动,但不因此导致股权转让合同无效。五、法院冻结股权应当到工商局协助执行之规定,不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六、股东的股权被冻结后,股东转让股权以及请求股息红利等财产权利不仅应被限制,股东在行使公司某些诸如作出解散清算决定、放弃到期债权表决等涉及股权价值变化的非财产权利也应受到限制。七、股权被冻结时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但有证
    2023-07-21
    271人看过
  • 冻结到期债权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冻结到期债权的注意事项有哪些(一)到期债权的数额及利息的掌握和计算利息是债权的孳息,它与债权是不可分割的。无论申请执行的标的额大于还是小于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执行中计算利息时,都不能按执行程序中的利息“双倍”计算方法计算。因为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针对的是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中规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被执行人。另外,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是对不自觉的被执行人的一种带有惩罚性的规定。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不适用此规定。对利息的计算,应该是双方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的则按同期银行贷款的利率计算。(二)到期债权经诉讼或仲裁在执行中,常常遇到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正在诉讼或仲裁中,或裁判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正在诉讼或仲裁中的被执行人的债权,到期债权尚在确认之中,在此期间不宜采取强制措施,案件应暂时中止执行,待裁判生效后再执行。已经法院判决或仲裁部分裁决
    2023-04-14
    307人看过
  • 法院判决冻结债权多久执行一次
    法院判决冻结债权的期限为,根据法律规定冻结银行存款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可以超过三年。一、银行卡被法院冻结了多久可以解除冻结银行卡冻结了六个月可以解冻,因为《最高院关于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二、如何取消法院冻结取消法院冻结具体方法是:其一、司法冻结的期限到达法定期限的,并且未进行续冻的,则司法冻结自动解决。其二、司法冻结的原因消失后,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解除冻结的申请,法院核查后,属实的,就会解除冻结的账户。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三、法院每隔多长时间会扣
    2023-03-28
    487人看过
  • 债务人土地承租权是否可以冻结
    债务人土地承租权可以冻结。如果债务人租赁他人土地的行为并没有危害到债权人行使他的债权,债权人是没有权利干涉债务人其他的民事法律行为的。但如果经债权人申请,且符合查封条件,法院会予以查封的。一、低价租赁行为适用撤销权吗?低价租赁财产来说是不适用撤销权的,它并没有对债务人的资产低价转移,构不成恶意转让资产,这种情况债权人不能行使撤销权。债权人撤销权行使的法定条件有:1.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合法有效的债权;2.债务人实施了一定处分财产的行为;3.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4.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5.债务人与第三人主观上有恶意。二、财产保全后债务人保护人财产还能继续使用吗财产保全后债务人不能使用。法院会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来进行财产保全,而财产保全是为了保证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因此债务人不能使用被保全的财产。但债务人提供担保的,可以申请法院
    2023-06-19
    189人看过
  • 如何冻结债务人存款
    一、如何冻结债务人存款起诉后,如果胜诉的,而当事人不履行判决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法院可以根据对方财产情况及应支付的金额大小,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冻结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冻结是指人民法院在进行诉讼保全或强制执行时,对被申请执行人在银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单位的存款所采取的不准其提取或转移的一种强制措施。人民法院采取冻结措施时,不得冻结被申请执行人银行账户内国家指明用途的专项资金。但被申请执行人用这些名义隐蔽资金逃避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冻结。冻结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的最长期限为六个月,需要继续冻结的,应在冻结到期前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办理冻结手续,否则,逾期不办理,视为自动解除冻结。人民法院采取查询、冻结、划拨措施时,可直接向银行营业所、储蓄所及信用合作社提出,无需经其上级主管单位同意。二、冻结债务人存款的条件对于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民事判决书、实现担保物权裁定、确认调解协议裁定、
    2023-06-06
    348人看过
  • 欠债社保会被冻结吗
    法院是不可以冻结个人社会保障卡的。因为社会保险基金是由社会保险机构代参保人员管理,并最终由参保人员享用的公共基金,不属于社会保险机构所有。社会保险机构对该项基金设立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专项用于保障企业退休职工、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属专项资金,不得挪作他用。因此,各地人民法院在审理和执行民事、经济纠纷案件时,不得查封、冻结或扣划社会保险基金;不得用社会保险基金偿还社会保险机构及其原下属企业的债务。一、失业保险基金由什么构成失业保险基金由下列各项构成:(一)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二)失业保险基金的利息;(三)财政补贴;(四)依法纳入失业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失业保险基金是社会保险基金中的一种专项基金。其特点:一是强制性。即:国家以法律规定的形式,向规定范围内的用人单位、个人征缴社会保险费。缴费义务人必须履行缴费义务,否则构成违法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也
    2023-04-01
    383人看过
  • 股权冻结在哪查
    股东义务
    股权冻结是指人民法院通过限制股权所有者提取或转移自己股权的一种强制措施。这种措施当中的主要目的是防止股权的收益不当流失。给上市公司内部的利益造成的损失。在这种股权冻结的过程中,并没有否定股权持有者的股东身份。股票持有者同样享受股票的收益权以及其他各项权益。股权的冻结主要是收取股息或红利以及处分股权(股权转让或股权质押),防止股权收益的不当流失,达到财产保全的目的。股权冻结在哪儿查?股权如果抵押登记了,拿对方企业营业执照可以在工商局打印工商信息。如果知道企业的贷款卡号码,可以找银行系统查询。如果要查冻信息,找法院去查被告为目标企业名称即可。或者网上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开系统进行查询。司法股权冻结流程股权结构,指的是股份公司中,各种不同性质的股份所占的比例,以及股份与股份之间的关系。所谓股权,是指股份公司股票的持有人持有的股票比例,以及根据持股比例所享有的股权权利和股东义务。换言之,基于股东
    2023-08-14
    97人看过
  • 冻结股权裁定书
    强制执行
    写明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冻结的股权名称以及股权范围和冻结期限,最后注明作出裁定的法院名称,加盖公章。一、增资扩股股权转让协议范本怎样写增资扩股股权转让协议首先应当写明转让方与被转让方的名称等信息;其次,写明转让价格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规定清楚受让方的增资的具体数额;写明股权转让费的付款方式以及相关违约责任;最后,双方签字并写明时间。二、股权对外转让协议书是怎样的股权对外转让协议书的写法如下:1、首先需要写明转让方和受让方的基本信息;2、然后需要写明股权转让的价款及支付方式、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违约责任以及争议解决的方式等等;3、最后由双方签字盖章、注明日期。三、强制执行股权有哪些流程强制执行程序申请流程:1、执行法院向公司以及工商部门了解被执行人的股权情况和股份企业的有关情况;2、冻结被执行人的股权并通知其他股东行使优先受让权;3、发布转让股权的公告。法律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
    2023-03-23
    213人看过
  • 股权冻结的概念
    股权冻结是指人民法院采取的不准股东提取或转移股权及孳息的一种保全或者执行措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规定,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对公司登记机关而言,协助办理股权冻结是指公司登记机关依人民法院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锁定特定股东在公司的股权,不让其全部或部分转让股权。
    2023-06-09
    475人看过
  • 股权冻结就意味着“冻结”了股东的所有权利吗
    股权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享有的人身和财产权益的一种综合性权利。根据法律规定,股权冻结后,股东禁止行使股权转让、股权质押、提取股息红利等权利,但是诸如股东的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股东知情权以及股东(大)会的召集权等权利是否应被限制而言,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股权冻结影响贷款吗股权冻结影响贷款,具体影响有:1、股权冻结意味着公司内部现金流是存在一定问题的,冻结后的股权不能用来质押获得资金为公司补血,会产生不好的影响。2、如果因为股权冻结而致使银行或第三方借贷机构不同意贷款申请,同样会带来负面影响。3、另外,股权冻结并没有否定股东资格,也没有限制股东行使投票权、参加权、选举和被选举权、知情权等股东权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冻结、拍卖上市公司国有股和社会法人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第二款,股权冻结的效力及于股权产生的股息;以及红利、红股等孳息,但股权持有人或者所有权人仍可
    2023-08-01
    480人看过
  • 债权人有冻结担保人的银行卡的权利吗
    一、债权人有冻结担保人的银行卡的权利吗1、债权人有权冻结担保人的账户。债权人起诉前或诉讼中、如果担保人承担的是连带担保责任的、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冻结担保人的银行卡。债权人既可以在起诉之前保全、也可以在诉讼过程中保全。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二、债权人可以要求冻结公司或个人账户吗1、债权债务关系具有相对性、如果是个人之间的债务关系、并且公司没有提供担保、同时也不存在债务转移给公司的情况、债权人无权冻结公司的账户。如果债务是公司的股东、债权人有权申请法院保全该债务人在公司的股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2023-06-16
    156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调解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调解原则是指在调解过程中应当遵循的一些基本准则和要求,包括自愿平等、查明事实、分清是非、合法合理、及时解决等。 这些原则旨在确保调解过程公正、透明、有效,并促进当事人之间的和解和合作。 在调解过程中,律师应当遵循这些原则,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 更多>

    #调解原则
    相关咨询
    • 冻结债权到期债务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2-24
      法院冻结债权的期限为三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 冻结到期债权是次日冻结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5-28
      《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以下简称《查封、扣押、冻结规定》) 第二十九条 第一款,就财产保全的期限问题,分三类作了规定, 第一类为冻结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最长期限为六个月, 第二类为查封、扣押动产的最长期限为一年, 第三类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最长期限为二年。其未就保全到期债权的期限作出明确规定,也未明确说明保全到期债权应列入上述三类中的哪一类。因财产保全
    • 法院有冻结和冻结债权债务人工资的权利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3-11-28
      法院有冻结债务人工资的权利,如果债务人根据生效的法律判决文书依然拒不偿还,债权人申请了强制执行的,则此时法院可以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强制执行,可以冻结其工资。
    • 冻结债权期限和效力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25
      法院冻结债权的期限是三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 冻结债权的程序是什么?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4-02
      有关冻结债权裁定书。根据执行理论,查封是指对债务人的财产加以封存,禁止债务人或其他人转移或处分的一种限制性措施。扣押是指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之财产就地或运至有关场所,予以扣留,并禁止被执行人或任何人占有、使用及处分之执行措施。冻结是指人民法院通知银行、信用合作社及其他有储蓄业务之单位,不准被执行人提取自己之存款,以维持其现状之执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