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前应该先了解清楚这10个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25 13:29:50 336 人看过

年底了,有些感情破裂的夫妻不想把婚姻问题拖到年后解决,于是想着在年前就把婚离掉。

所以,最近我们接见的当事人也比较多,情况各有不同,但心情大多焦虑、着急。

婚姻问题并非儿戏,不管多么着急,在处理离婚纠纷时,有些问题我们一定想清楚,以免离婚后吃亏。

作为婚姻律师,特此整理了10个常见的关于离婚的问题,建议先收藏再看,相信一定对你有所帮助。

1、没领结婚证怎么办离婚手续?

通常来讲,没领结婚证是不能办理离婚手续的,但是这个问题需要分时间段来讲。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7条的规定,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却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如果在1994年2月1日以前,双方符合结婚实质条件,按照事实婚姻处理。

如果男女双方是在1994年2月1日以后才符合结婚实质条件的,通常需要先补办结婚证,再办理离婚手续。

没有补办结婚手续,则按照同居关系处理。

2、夫妻分居满两年可以自动离婚吗?

这是一种非常常见的谬误,在我国没有任何一条法律规定“夫妻分居满两年可以自动离婚”,夫妻离婚只能去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或者向法院起诉离婚。

事实上,“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只是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一种法定情形,如果夫妻双方没有办理协议离婚手续或者经法院判决准予离婚,是不能自动离婚的。

3、如何办理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是指男女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协商一致后,共同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

具体来讲,双方需要先向民政局提出离婚申请,经过30天的离婚冷静期后,双方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证明文件共同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领取离婚证。

此外,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在离婚冷静期间,任何一方反悔不想离婚,没有去领取离婚证的,即视为撤销离婚登记申请。

4、离婚协议书怎么写?

双方办理协议离婚,必须撰写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的姓名、性别、民族、住所、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写明双方的结婚登记时间、离婚的主要原因以及离婚出于双方自愿。

除此之外,还应当写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承担等问题,将离婚涉及的事项约定清楚,以免离婚后发生争议。

5、怎么起诉离婚?

夫妻双方对离婚问题分歧较大,没法协商一致办理协议离婚的,一方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起诉离婚首先需要撰写离婚起诉状,之后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证明文件。

法院受理立案后,会在法定期限内安排开庭,对双方的离婚案件进行审理。

6、起诉离婚需要多久?

当事人第一次起诉离婚,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审理期限一般为3个月;适用普通程序的案件,审限一般为6个月。

但是对于当事人第一次起诉离婚来讲,如果没有掌握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充分证据,或者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法院通常不会判离。

你需要根据法律规定,等6个月之后再次起诉离婚,所以完整的离婚诉讼程序走下来通常需要9~12个月。

7、证明夫妻感情破裂需要哪些证据?

在离婚诉讼中,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唯一标准。

结合《民法典》第1079条的规定,法院调解无效,应当判决准予离婚的情形主要有:对方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暴或虐待遗弃家人、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以及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因此,证明夫妻感情破裂需要围绕以上情形搜集证据。

8、子女抚养涉及哪些问题?

在离婚诉讼中,如果有条件抚养子女,我们建议还是要尽力去争取子女的抚养权,这跟财产分割的意义不同,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与子女的关系通常不大好。

根据《民法典》第1084条的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我们在争取子女抚养权的过程中,除了要考虑年龄因素,还要对自身的职业稳定性、受教育程度、与孩子关系亲疏、能否给孩子提供良好的成长环境等方面进行举证,来争取直接抚养子女。

9、婚前房产,婚后加对方名字,离婚时怎么分割?

一方婚前房产,婚后如果加了另一方名字,在没有其他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应当认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平均分割。

如果在办理加名登记时,登记方式为双方按份共有,那么离婚时就要按照双方登记的份额来进行分割。

10、离婚诉讼一定要请律师吗?

如果男女双方争议不大,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经过法院简单调解就能处理好离婚问题的,这种情况可以不请律师,由当事人独立参与离婚诉讼。

但建议在离婚前咨询专业的婚姻律师,以对可能涉及到的问题有个心理准备。

如果双方争议较大,仅凭自身的时间、精力难以处理离婚纠纷的,这种情况则有必要委托律师协助你进行离婚谈判、起草法律文书、参与庭审,为你争取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n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n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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