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办理抵押登记是否应承担保证责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6 18:23:07 311 人看过

一、未办理抵押登记是否应承担保证责任

未办理抵押登记应承担保证责任。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也即,抵押未登记仅为抵押权未有效设立,但并不影响抵押合同的效力,抵押合同仍然有效。在抵押合同仍然有效的情况下,债权人可基于抵押合同向抵押人主张在抵押物价值的范围内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二、抵押权登记必须双方当事人到场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但在一定情形下,可以由单方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登记条例》第十四条,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1.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2.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3.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4.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5.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6.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三、抵预抵押登记可以优先受偿吗

申请预抵押登记后,没有正式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权没有成立,所以是没有优先受偿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一条

【预告登记】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0日 20: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抵押登记相关文章
  • 未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抵押人有哪些责任呢
    1、未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等违约行为致使债权人无法实现抵押权的,抵押人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2、如果未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是由于债权人或登记部门的原因造成的,除抵押人与债权人明确约定抵押人不承担抵押担保责任或承担补充抵押担保责任外,抵押人应当在抵押物价值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如果抵押人与债权人均同意不办理抵押登记,除抵押人与债权人明确约定抵押人不承担抵押担保责任或承担补充抵押担保责任外,抵押人应当在抵押物价值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民法典》第402条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2024-05-05
    426人看过
  • 反担保抵押登记证的办理流程
    1、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了担保。因反担保依附于担保而存在;2、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担保;3、只有在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保证、抵押或质押担保时,才能要求债务人向其提供反担保;4、须符合法定形式,即反担保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移交占有的,应当办理登记或转交占有手续。为什么反担保抵押登记要备案1、反担保抵押登记需要备案。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担保的规定。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所以按法定形式,反担保也应签订书面合同,并依法办理登记。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
    2023-07-23
    333人看过
  • 抵押人不办理抵押登记有哪些责任?
    未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不生效。因此实践中对于未办理抵押登记的合同效力一般认定为无效。对于未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人的责任承担,应按照担保合同无效的规则予以处理,即依照法律的规定,根据抵押人、债权人、债务人的过错大小分担责任,由抵押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二条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024-05-06
    169人看过
  • 不动产抵押登记的时候被抵押人不承担责任吗
    未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的抵押人可能承担赔偿债权人损失的违约责任,如果未办理登记的原因是抵押权人或登记部门造成的,抵押人应当在抵押财产的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如果双方同意不办理登记,则抵押人也应在抵押财产的范围内承担责任。未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抵押人有哪些责任1、未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等违约行为致使债权人无法实现抵押权的,抵押人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2、如果未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是由于债权人或登记部门的原因造成的,除抵押人与债权人明确约定抵押人不承担抵押担保责任或承担补充抵押担保责任外,抵押人应当在抵押物价值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如果抵押人与债权人均同意不办理抵押登记,除抵押人与债权人明确约定抵押人不承担抵押担保责任或承担补充抵押担保责任外,抵押人应当在抵押物价值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
    2023-08-12
    131人看过
  • 反担保抵押合同是否有效能否要求承担保证责任
    A公司称:2012年5月31日,B公司与C银行签订《授信协议》,C银行向其提供人民币2000万元的授信额度,由A公司根据约定向C银行出具《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B公司的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C银行的上述借款到期后,B公司未按约还款,A公司根据《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的约定,为B公司向C银行代偿借款本息共计17141082.45元。因B公司未按约偿还A公司上述代偿款项,反担保人也未按约向A公司承担反担保责任。法院判决: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根据上述反担保合同的约定,因A公司已就B公司的债务向C银行履行了保证责任,A公司有权依据相应的反担保合同要求反担保人履行反担保义务。作为反担保保证人应当承担连带共同保证责任。因宁波D公司、应一、应某提供的抵押物已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A公司的抵押权已依法设立,A公司要求就抵押物行使优先受偿权,依据充分。由于《反担保最高额抵押合同》对A公司以行使抵押权方
    2023-04-27
    497人看过
  • 抵押合同未生效、抵押人有过错应承担的责任
    抵押合同未生效、抵押人有过错应承担什么责任?抵押合同未生效,抵押人承担的是缔约过失责任。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合同一方因违背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应负的义务,致使另一方的利益受损,而应承担的民事责任。缔约过失责任的成立应当具备以下四个条件:(一)缔约一方违反先契约义务;(二)因缔约人的过错致使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被撤销,给相对人造成了信赖利益的损害,或者因行为人未尽适当注意义务而使合同相对人受到人身或财产损害:(三)合同尚未有效成立;(四)缔约人一方主观上须有过错。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仅限于信赖利益。信赖利益的损失,既包括因缔约过失行为致对方财产的直接损失,也包括受害方财产应增加而未增加的间接损失:(1)订立合同所支出的费用,包括交通费、通讯费、考察费、餐饮住宿费等:(2)准备履行或履行合同所支出的费用,如仓储费、运费、保险费等:(3)主张合同无效或可撤销时支出的诉讼费用或其他
    2023-06-28
    392人看过
  • 担保责任承担后抵押权是否可以提取
    担保责任承担后没有取得抵押权。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某项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如果发生了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情况,债权人就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债权人是抵押权人,保证人按约定履行了担保的责任后,是不享有抵押权的,但保证人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一、合同的担保方式有哪些一、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二、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民法典》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三、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者权利凭证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或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民法典》的规定以该动产或权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或者权利的价款优先受偿。四、
    2023-06-19
    341人看过
  • 动产抵押担保未登记可以吗?
    不可以的;房产抵押未登记,抵押权不能成立,所以不能享有优先受偿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不动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第四百零三条【动产抵押的效力】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第四百一十四条【数个抵押权的清偿顺序】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一)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二)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其他可以登记的担保物权,清偿顺序参照适用前款规定。一、房屋抵押合同的管辖法院如何确定?房屋抵押合同的管辖法院一般为房屋所在地的法院:1、凡是涉及不动产纠纷的案件,无论纠纷属于哪种性质,均应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这是传统意义上的不动产专属管辖,也是目前司法实践中多数法院的作法。其依
    2023-06-24
    281人看过
  • 未发房产证能否抵押登记?
    未发房产证不能办理抵押登记。因为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下列文件,其中就包括房产证。抵押,是指抵押人和债权人以书面形式订立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第四百零三条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办理房产抵押登记要准备的材
    2023-11-21
    249人看过
  • 抵押登记是否要押船舶登记证书?
    船舶抵押权,是指抵押权人对于抵押人提供的作为债务担保的船舶,在抵押人不履行债务时,可以依法拍卖,从卖得的价款中优先受偿的权利。船舶抵押权的设定,与船舶所有人或者船舶所有人授权的人应当签订书面合同。由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共同向船舶登记机关办理抵押权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一、房地产抵押权实现的方式包括什么房地产抵押权实现的方式包括: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签订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的协议。除此以外,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变卖、拍卖该房产。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
    2023-06-28
    51人看过
  • 房地产抵押登记后,是否有担保
    房地产抵押登记后有担保吗?根据建设部颁布的《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本办法所称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是指购房人支付房价首付款后,贷款银行代购房人支付剩余房价,所购商品房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还贷行为的担保。第三十一条规定,房地产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也就是说,不动产抵押权不是在所有贷款手续办理完毕后生效,而是在抵押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后生效,这就是抵押登记的理由。开发商为业主办理房产证后,根据开发商与贷款银行的合作协议,开发商将房产证交给贷款银行,贷款银行与业主办理抵押登记。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权证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权证上记载其他权利,抵押人应当向抵押权人签发房屋权证。该法律规定,房屋抵押登记后,房产证仍由业主本人保管,贷款银行有其他凭证。在此期间,业主如欲转让房产,必须征得银行同意。只有业主付清全部贷款,解除房地产抵押合同,
    2023-05-08
    184人看过
  • 担保金额是否已抵押登记为限
    一、担保金额是否已抵押登记为限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价值。财产抵押后,该财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余额部分。二、申请登记时需提交的书证材料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包括抵押人,借款人,抵押权人)3、房屋所有权证书,土地使用权证4、抵押合同(最高额抵押:最高额抵押合同)5、主债权合同(最高额抵押: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的合同或者其他登记原因证明材料)6、其他必要材料(1)属政策性用房首次申请抵押权登记,需另提供:上市交易申请表;(2)抵押人为全民所有制企业的,或为国有参股企业的,需提供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同意资产抵押的相关文件;(3)抵押人为股份制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的,需提供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4)抵押人为集体企业的,需提供职工代表大会决议、主管部门批复;(6)申请人身份证明包括:法人或其他组织:组织机构代码证/
    2023-06-16
    408人看过
  • 抵押登记未办理怎么保障债权
    一、抵押登记未办理怎么保障债权1、抵押登记未办理,债权人享有两种请求权:(1)登记请求权,即登记权利人针对登记义务人,请求协助办理抵押登记的权利;(2)是要求抵押人承担抵押合同担保义务的权利。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二、房产抵押未登记的合同效力如何确定1、房产抵押未登记的合同效力是,如果该合同是依法订立的,是有效的。办理房产抵押需要应办理登记手续,但未规定登记后抵押合同生效,所以未办理登记手续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的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
    2023-06-17
    352人看过
  • 担保人对抵押物瑕疵担保应如何承担责任
    我国《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二条规定:“出卖人就交付的标的物,负有保证第三人对该标的物不享有任何权利的义务,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该条规定,构成权利瑕疵担保责任的条件主要如下:1.买受人不知道有权利瑕疵的存在。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三条规定:“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第三人对买卖的标的物享有权利的,出卖人不承担前条规定的义务。”,若买受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存在权利瑕疵的,视为买受人愿意承受该瑕疵的风险,事后不能追究出卖人的责任。2.权利瑕疵须于合同成立后履行时仍存在。若权利瑕疵仅在合同成立时存在,在履行之前已除去,则出卖人不需承担瑕疵担保责任。3.买受人须因权利瑕疵遭受损害或损失。若存在权利瑕疵,但第三人于法定有效期限未主张权利或不能主张权利的,买受人不能追究出卖人的瑕疵担保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解除的效力】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
    2023-06-18
    253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抵押登记是指抵押权人向法律规定的有关部门将其在特定物上所设定的抵押权的事项予以记载的事实。从抵押权生效的条件来看,抵押权登记包括形式登记和实质登记。 所谓形式登记,是指登记对抵押权的生效只具有确认或证明的效力,而没有决定其能否生效的效力。也... 更多>

    #抵押登记
    相关咨询
    • 抵押合同未办理抵押登记,抵押人还要承担责任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1-24
      章某、白某夫妇于2012年6月12日向文某出具借条一张,载明:“今借到文某现金计人民币壹拾万元整,借期一个月。借款人:章某、白某,2012.6.12.”,借款10万元。同时,章某在借条上注明“此款用我朋友朱某在X县XX镇字第X号房产担保”。朱某在该注明内容下方签注“同意担保,朱某2012.6.12.”,但双方未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朱某将其房产证交由文某保管。借款到期后,章某、白某夫妇未能归还借款,文
    • 2022年抵押未登记是否承担担保责任,有没有相关规定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2-07
      1、抵押合同签订后即可生效。所以没有进行抵押登记也要承担担保责任。 2、抵押,是指抵押人和债权人以书面形式订立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一)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二)抵押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所称抵押,是指债务人
    • 不动产抵押未登记或已注销,债权人是否有权请求抵押人承担保证责任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14
      不动产抵押未登记或已注销,债权人无权请求抵押人承担保证责任。 1、抵押不同于保证,但抵押权作为担保物权的一种,其设立目的也是为了保证债权得以清偿。 2、如果债权人人未及时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或已办理了抵押权注销登记,则抵押权未有效设立或已消灭,债权人也就不享有抵押权。如果不动产抵押未登记,则债权人无权要求行使抵押权,但可依据《抵押合同》要求抵押人配合办理登记;但如果不动产抵押已注销登记,则视为债权人
    • 应当办理而尚未办理抵押物登记的抵押担保效力如何认定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1-13
      应当办理而尚未办理抵押物登记的抵押担保,抵押合同生效,但抵押权不生效,抵押权自登记时成立生效。
    • 质押合同未登记承担什么责任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6-23
      质押合同并不一定要登记的,质押不需要登记的财产时,自财产交付时质权设立,质押人按质押合同约定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