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鉴定结论效力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1 18:43:25 218 人看过

医疗事故鉴定结论具有法律效力,法官有权依据实践经验审查判断医疗事故鉴定结论,并对不合情理的鉴定结论不予采信或部分采信。

鉴定结论的作出应当以超过半数专家的意见作为鉴定结论。

专家鉴定组在鉴定过程中应充分听取每一位专家的意见,对于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医疗事故等级、责任程度、判定依据等,应当让每位专家鉴定组成员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并将每位成员的意见详细记录。在作出鉴定结论时应当以超过半数专家的意见作为鉴定结论。

专家鉴定组在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时应当选举一名成员负责记录工作,记录的内容包括鉴定时间、地点、专家组成员名单、医患双方当事人陈述、专家询问、双方当事人作答、每位专家的意见、讨论情况、鉴定结论、专家询问、双方当事人作答、每位专家的意见、讨论情况、鉴定结论、结论依据等内容,记录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记载鉴定全过程,完成记录后应有每位专家组成员的签名。

专家鉴定组应当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

(一)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二)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三)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

(四)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1日 05: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医疗事故鉴定相关文章
  • 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书要有哪些内容?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的内容如下: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要求;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医学会的调查材料;对鉴定过程的说明;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内容。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期限是多久我国法律规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期限是:自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可以向双方当事人调查取证。二、医疗鉴定的时间期限是多久医疗鉴定的时间期限是自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
    2023-03-29
    128人看过
  • 鉴定医疗事故技术结论关联性的审查重点是什么
    鉴定结论关联性审查,一般情况下不是重点,主要看鉴定结论是否能够证明案件的基本事实和情节。以医疗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为例,审查的重点是:1、不当医疗行为所致损害后果与原有疾病之间的关系及参与度审查。一般来说,不当的医疗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后果有的是直接的,有一些则是以扩大原有疾病的伤害程度或者是以疾病的后遗症、并发症的形式表现的。通过对司法鉴定结论关联性审查,可以为医疗机构确定合理赔偿标准提供依据。2、后遗症、并发症发生的必然性与概然性审查。事实上,有一些后遗症和并发症是疾病转归的必然结果,有些则是可以避免的,一些患者往往将疾病转归必然发生的后遗症或者并发症视为因医疗行为不当所导致的,从而产生医疗纠纷,通过对司法鉴定结论关联性审查,可以避免无谓的争论,有效地防范医疗纠纷的扩大化。3、鉴定结论与客观事实(经庭审查实的证据)之间有无矛盾。鉴定结论在案件中可以是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直接证据,也可以是不能
    2023-06-13
    412人看过
  • 医疗事故鉴定结论法院可以部分采信
    分析:为什么医疗事故鉴定医院负次要责任,而判决却被告医院承担80%的责任呢?这就涉及到医疗事故鉴定结论的效力问题,司法实践中,有人认为,医疗事故鉴定结论是人民法院处理医疗纠纷的唯一依据,但更多的人认为,医疗事故鉴定结论是医疗行政主管部门对医疗机构进行行政处罚的主要依据,对于人民法院来说只是审理医疗纠纷的一种证据,但不是唯一证据。本案的主审法官就是持这种观点。理由是:一、医学会与医疗机构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医疗事故鉴定的公正性值得怀疑。首先,看似中立的医学会实际上并非完全独立于医疗卫生系统,国家每年只拨给医学会很少的运作经费,医学会得以正常运作是靠医疗卫生系统的支持。因此,医学会不敢得罪“后台老板”。其次,医学会所组织的鉴定专家全部是卫生系统的医生,如此换汤不换药的改革自然难以根治医疗事故鉴定之痼疾。所以难怪有人说,以前是“老子给儿子鉴定”,现在是“老子给侄子鉴定”,或者说是“兄弟姐妹相互鉴
    2023-02-04
    275人看过
  • 打医疗事故官司,需病历、票据、鉴定结论
    年来,由于医疗条件、医生素质参差不齐等因素,医疗事故时有发生。而患者因为不具备医学知识和法律知识,往往在医疗事故诉讼中处于弱势地位。但诉讼又是当前解决医疗纠纷最主要的手段之一,那么,在一场医疗事故诉讼中,到底哪些证据是最为关键的呢?江阴法院民一庭庭长浦峥说道:病历资料、费用票据、司法鉴定或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都是关键证据。案例一:医院超范围手术老太七次手术右脚被截60岁的郭老太骑电动车撞上了路旁的铁护栏,导致右脚及右脚踝骨折、脱位,在郭老太明确表示自己不愿意截去右脚的情况下,当地卫生院前后七次给她进行了相关手术,其中包括游离皮肤移植手术一项。但手术结果并不理想,郭老太的右脚背部大面积发生细胞感染,右脚底部骨头已经坏死,最终还是被截去了一半的右脚。后经无锡市医学会的鉴定,该卫生院作为一家一级医院,并无权限进行游离皮肤移植手术,是超范围手术。法院经过审理,判决卫生院承担70%的赔偿责任,赔偿郭老
    2023-06-08
    311人看过
  • 为什么医疗事故鉴定结论要等待这么久才能出现?
    医疗事故鉴定一般四十五日出结果。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可以向双方当事人调查取证。医疗事故鉴定结论适用所谓医疗事故鉴定结论,是指专门的技术鉴定机构对医疗单位所致的损害事件进行技术鉴定所作出的认定意见。就诉讼角度而言,它是专家证言,是民事诉讼证据之一。同时它又具有特殊意义。第一,由于它自身具有较高的权威性和确定性,直接影响着对案件事实认定,往往成为法官借以查明案件的事实,认定案件性质的关键证据。第二,它是鉴别、认定其他证据是否真实、是否可靠的重要参照标准和依据。第三,它是认识其他有关证据的重要手段,它以其专有的判断和认定方式,使那些初步具有证明作用的证据材料显现其在诉讼上的证据效力。对医疗事故鉴定结论法官是否有审查权,有人主张,医疗事
    2023-07-03
    228人看过
  • 如何理解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中的责任?
    专家鉴定组应当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一)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二)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三)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四)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
    2023-04-23
    119人看过
  • 鉴定医疗事故和司法的效力
    从我国目前的鉴定体制来看,医疗纠纷鉴定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医学会鉴定专家组进行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是指法定鉴定组织(医学会)按照法定程序受理、调查、组织专家鉴定组、分析讨论、表决、得出专门性结论、出具医疗事故鉴定书的活动;一是通过司法鉴定部门进行的因果关系鉴定即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由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法定鉴定单位,运用专业知识和技能,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鉴别和判断的一种活动。二者的启动程序、鉴定人的组成、鉴定方式、鉴定内容等不相同。医疗事故鉴定又是一个弊病百出、众愤难平、备受责难的制度。由于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一般由医护人员和卫生行政干部组成,没有代表社会公众利益或医护界之外的人士参与鉴定工作,从本质上言,这种带有浓厚行业保护色彩的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是不可能具有法律意义上的公正性的。医学专家们仅有医学知识而法律知识欠缺,且与医疗机构有着厉害关系,因此他们出具的鉴定
    2023-07-07
    422人看过
  • 医院的医疗事故鉴定证据效力怎么认定
    医院的医疗事故鉴定证据效力主要根据该事故的原因是否是医生操作失误导致的。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医疗事故鉴定的组织工作,由医学会组织。在民事诉讼当中,医疗事故鉴定结论属于专家证言,是民事诉讼的证据之一。法院对医疗事故鉴定结论有审查权。法官完全可以依据自己的审判经验,审查医疗事故鉴定人员的合法性、医疗事故鉴定组织的合法性、医疗事故鉴定程序的合法性、医疗事故鉴定结论的合法性,做出自己的判断,以准确认定案件事实。医疗事故司法鉴定的内容是确认医疗行为是否有违法医疗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医疗行为在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等一系列具有高度专业性的问题。所以医疗事故司法鉴定意见在补充法官认知能力上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医疗事故司法鉴定在证据分类上应属于鉴定意见的一种。所以在司法实践中它并不具有当然的证明力,必须经过法庭质证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在我国民事司法实践中医疗事故司法鉴定所具
    2023-02-28
    455人看过
  • 我有一个亲戚,最近出了一场医疗事故,所以想问一下大连律师医疗事故鉴定结论效力最大的是什么呢?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医疗事故鉴定结论效力最大的是什么呢这个问题,请参考以下:医疗事故鉴定结论,是专门的技术鉴定机构对医疗单位所致的损害事件进行技术鉴定所作的认定意见。根据《条例》的规定,医疗事故鉴定的组织工作,由医学会组织。在民事诉讼当中,医疗事故鉴定结论属于专家证言,是民事诉讼的证据之一。法院对医疗事故鉴定结论有审查权。法官完全可以依据自己的审判经验,审查医疗事故鉴定人员的合法性、医疗事故鉴定组织的合法性、医疗事故鉴定程序的合法性、医疗事故鉴定结论的合法性,做出自己的判断,以准确认定案件事实。同时,在医疗事故侵权案件审理中,还存在着没有医疗事故鉴定结论法院也可直接认定医疗机构医疗事故侵权责任的可能。在受害人提出侵权诉讼之后,证明了医疗行为违法和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法院对因果关系和过错实行推定。如果被诉的医疗机构不予举证否定因果关系和过错,只要法官经审理认为这一推定并不违背客观规律,当然就
    2023-08-09
    311人看过
  • 如何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进行审核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第三十九条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符合本条例规定,予以受理,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自作出受理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有关材料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再次鉴定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日内交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医疗事故技术
    2023-08-12
    290人看过
  •  医疗伤残鉴定的结论是什么时候才能确定?
    医疗伤残鉴定一般是患者出院后三个月进行,但若伤情已稳定,可以根据医疗机构建议在提前评定伤残等级的情况下进行。有固定物的患者需要取出固定物后才能进行伤残鉴定。发生医疗争议后,医患双方均可申请医疗事故鉴定。一、关于医疗伤残鉴定的时间安排,一般是患者出院后三个月进行鉴定。但若伤情已稳定,您可以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在提前评定伤残等级的情况下进行。有固定物的(如骨折治疗中安装的钢钉)要取出固定物后,才能做伤残鉴定。二、发生医疗争议后,医患双方均可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医 疗 伤 残 鉴 定 流 程 : 取 出 固 定 物 后 进 行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或者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需要进行医疗伤残鉴定的,经办机构应当从工伤保险医疗费用中支付医疗费。根据该条例规定,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或者所在单位应当保存工伤认定决定和医疗费用凭证。医疗伤残鉴定是指劳动能力
    2023-09-10
    275人看过
  • 如何应对医疗事故的鉴定结论-范宏伟律师
    对于医疗事故的鉴定结论应按照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经过初次(市县级)和再次(省级)医疗事故鉴定的,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以最后一次的鉴定结论为准。做到省级鉴定后,基本上医疗事故鉴定程序就已经到头了!中华医学会是很少受理地方上的医疗事故鉴定的。无论患者及其家属对接到的医疗事故鉴定是否满意。如果没有新的医疗事故鉴定结论的,就不能够“推翻”这一份鉴定结论了!如果这份鉴定结论对患者及其家属不利的,将会在日后的诉讼和调解中成为障碍。即便是患者及其家属通过很大的努力,做出了一份对自己很有利的“司法鉴定结论”,由于两个鉴定出自两个不同的“鉴定体系”,相互之间没有效力高下之分,只能够希望法官采纳对自己有利的一个鉴定结论,我们是不能够“否定掉”医疗事故鉴定结论的,这是一个对我们十分不利的因素。如果患者及其家属想重新鉴定的,应当寻找“可以提起重新鉴定的原因”。比如:鉴定专家按规定应当回避没有回避的;医疗事
    2023-04-25
    255人看过
  • 医疗事故鉴定结论的理解方法和技巧分享。
    专家鉴定组应当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一)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二)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三)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四)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专家鉴定组应当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一)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二)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三)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
    2023-07-02
    254人看过
  • 什么是医疗事故伤害,医疗事故伤害怎么鉴定
    书写申请书。在申请书上写明事情发生的时间、地点、具体经过以及申请理由。将写好的申请书共同提交当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向申请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交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费用。受理申请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进行听证、取证。一、医疗事故鉴定申请怎么写一、申请书格式1、写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出生年月、职业、住址、电话等):2、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3、申请事项:4、事实和理由;5、证据材料。二、医疗鉴定的时期限1、负责组织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2、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3、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也
    2023-04-07
    376人看过
换一批
#医疗事故鉴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医疗事故鉴定是指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申请,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专家对医疗事故进行技术鉴定并作出鉴定结论的活动。 鉴定结论是处理医疗纠纷的重要证据之一,具有法律效力。... 更多>

    #医疗事故鉴定
    相关咨询
    • 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不认可,该如何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3-15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21条规定:“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第22条规定:“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根据以上规定,你妈妈的医疗事故,应先向县级以上卫生局呈送医疗事故鉴定
    • 参加医疗事故鉴定对医疗事故首次鉴定结论不服怎么办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4-29
      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任何一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理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或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在医疗事故中实行举证责任倒置,但患者并不是什么证据都不需要
    • 医疗事故鉴定结论是医疗纠纷的立案依据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6-13
      医疗事故鉴定只是法院审查认定事实的证据,医疗事故鉴定经过法庭质证、由法院审查确定是否作为医疗单位承担赔偿责任的依据。所以,医疗事故鉴定只是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而不是医疗纠纷案件的立案依据。
    • 怎么样才能不服医疗事故鉴定结论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2-17
      医疗事故鉴定,是指由医学会组织有关临床医学专家和法医学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运用医学、法医学等科学知识和技术,对涉及医疗事故行政处理的有关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 对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不服,可以采取的补救措施是: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 医疗事故鉴定结论对医疗单位的法律效力有限制吗,是怎么进行判断的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15
      医疗事故鉴定的法律效力问题,历来是一个影响医疗纠纷诉讼的关键问题。目前仍有相当多的人认为医疗事故鉴定结论是处理医疗纠纷的唯一依据,认为“医疗行为经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后认为确实构成了医疗事故的,才可以要求赔偿”。[3]这个观点在卫生界有相当的代表性。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按其法律属性而言,是医疗技术事故鉴定委员会对医疗部门在医疗行为中是否存在重大过失的一种结论,是医疗行政部门对医疗单位进行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