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企业非正常退出的后果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18:50:30 436 人看过

外商投资企业非正常退出的后果。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主管部门可以根据中国与有关国家签订的《民商事司法协助条约》或者《刑事司法协助条约》的规定,通过条约规定的中央机关向在本国的外国缔约方提出司法协助请求。根据条约,外方有义务向中方提供司法协助,如向国内当事人送达传票、起诉书等司法文书,获取有关证据,协助调查涉案人员和资金的下落,搜查、扣押有关物品等

第二,依照公司法新规定,因不履行正常清算义务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外国企业或者个人,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董事、实际控制人仍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对公司债务的清偿承担连带责任,败诉的外国当事人在中国没有财产执行的,胜诉的一方可以依照中国与有关国家签订的《民商事司法协助条约》的有关规定,或者依照败诉的一方财产在国外所在地的法律,请求外国有管辖权的法院承认和执行中国法院的生效判决和命令

第四,《中外民商事司法协助条约》赋予对方平等的诉讼权利。中国债权人在境外诉讼发生经济困难的,可以根据所在国法律申请相应的法律援助。五、对恶意逃税、涉税数额巨大、涉嫌犯罪的犯罪嫌疑人,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通过中央机关或者条约规定的外交渠道,对犯罪嫌疑人逃往国家提出引渡请求或者移交刑事诉讼请求,确保犯罪嫌疑人接受法律调查。p>六是商务主管部门要做好跨国侦查和诉讼工作,为中方利益相关者提供切实可行的司法救济和帮助,追究逃犯的法律责任,最大限度地挽回当事人的经济损失,此类事件有望大幅减少,相关问题有望得到妥善解决,相关负面影响有望进一步消除。商务部、外交部、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了《外资非正常撤出有关各方跨国侦查和诉讼指导意见》,正式将外资退出的“问责”上升到国家层面。建议外商投资企业按正常程序办理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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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09日 1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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