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应对医疗事故承担责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10 08:35:36 218 人看过

医疗事故有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

第五十二条规定,医疗事故赔偿费用,实行一次性结算,由承担医疗事故责任的医疗机构支付。

医疗事故鉴定向谁申请

医疗事故鉴定,医患双方协商一致共同向市医学会提起鉴定申请,或患方向医疗行政部门投诉由医疗行政部门移交医学会鉴定,或由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申请委托医学会鉴定。医学会受理鉴定委托,由申请一方或双方交纳鉴定费。若不服鉴定报告,向省医鉴会提起再次鉴定。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四十八条第一款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

第五十二条医疗事故赔偿费用,实行一次性结算,由承担医疗事故责任的医疗机构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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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07日 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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