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死亡定性的标准是什么样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1 16:01:49 457 人看过

我国刑事诉讼法确立了“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要求在刑事诉讼中必须查明案件事实。但知易行难,非法行医致死事实的查明绝非易事。医学领域对大多数法官来说,是一个陌生的专业领域,对非法行医致死事实的查明,法官往往依赖于专业的司法鉴定。但是,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侦查机关、审判机关均可以独立地启动司法鉴定程序犯罪嫌疑人、被害人仅有对鉴定结论的知情权和补充鉴定、重新鉴定的申请权,无权自己决定启动鉴定程序。在这种情况下,控辩双方鉴定权明显失衡,容易导致鉴定的偏差。“在刑事司法中,受‘隧道视野’和‘证实偏差’影响的办案人员,可能会在证据尚不充分的情况下就过于自信地确认某人为罪犯,进而将调查集中于该犯罪嫌疑人,竭尽全力搜集可以证明该犯罪嫌疑人有罪的证据,而无视甚至隐匿那些能证明该犯罪嫌疑人无罪的证据。”2012年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将“鉴定结论”修改为“鉴定意见”,鉴定人的法律地位由“科学的法官”向“准证人”转变。但由于刑事诉讼法的限制,鉴定多由侦查机关启动,鉴定人的鉴定意见会不自觉地倾向于侦查机关,容易导致鉴定偏差。我国司法鉴定改革将司法鉴定推向社会,虽增强了鉴定的客观中立性,但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良莠不齐,也增加了查明案件事实的难度。医疗具有高风险性,从医者对疾病的诊断、治疗受医学发展水平的限制,不少检查、诊断和治疗方法都有一定的风险性。非法行医中就诊人的死亡大多由非法行医者的过失引发疾病或并发症,介入因素众多,因果关系十分复杂。吴家馼认为伤亡原因包括根本原因、直接原因、中介原因、辅助原因、伤亡诱因、联合原因、协同原因和伴发情况八类情况,从而对死亡原因做出了定性概括。于晓军等人更进一步,结合上述八类情况进一步划分了参与度,从而实现了对伤亡原因的定性定量分析。笔者认为,依据法医学理论对伤亡原因定性定量分析的司法鉴定意见只是查明案件事实的一种重要参考,不宜和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及量刑直接挂钩。

鉴定原则

司法鉴定合法性原则,是指司法鉴定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它是评断鉴定过程与结果是否合法和鉴定结论是否具备证据效力的前提。

这一原则在立法和鉴定过程中主要体现为:鉴定主体合法;鉴定材料合法;鉴定程序合法;鉴定步骤、方法、标准合法;鉴定结果合法五个方面。

1、司法鉴定机构必须是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经过省级以上司法机关审批,取得司法鉴定实施权的法定鉴定机构,或按规定程序委托的特定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必须是具备规定的条件,获得司法鉴定人职业资格的执业许可证的自然人。

2、司法鉴定材料主要是指鉴定对象及其作为被比较的样本(样品)。鉴定对象必须是法律规定的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法律未作规定的专门性问题不能作为司法鉴定对象。如我国现阶段对司法心理测定(俗称测谎)、气味鉴别(警犬鉴定)等尚未作为法定鉴定对象,其鉴定结论不能作为证据。而且鉴定材料的来源(含提取、保存、运送、监督等)必须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要求。

3、鉴定程序合法性,包括司法鉴定的提请、决定与委托、受理、实施、补充鉴定、重新鉴定、专家共同鉴定等各个环节上必须符合诉讼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

4、鉴定的步骤、方法应当是经过法律确认的、有效的,鉴定标准要符合国家法定标准或部门(行业)标准。

5、鉴定结果的合法性,主要表现为司法鉴定文书的合法性。鉴定文书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文书格式和必备的各项内容,鉴定结论必须符合证据要求和法律规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21: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诉讼法相关文章
  • 死亡的认定标准什么是工伤认定标准
    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实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到本单位重大利益的。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实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4.在生产工作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6.从事抢救、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7.因公、因战致残军人复原专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8.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性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
    2023-02-17
    463人看过
  • 什么是死亡,死亡的标准
    在我国以“呼吸、心脏、脉搏均告停止,且瞳孔放大为自然人自然死亡的标准”。现代医学认为,代表人体生命的首要生理特征为呼吸功能,而主宰呼吸功能的中枢神经区域位于脑干。因此推荐将脑干死亡作为达到死亡临界点的标准呼吸停止了,可以靠呼吸机来维持;心脏停止了,还有起搏器。但脑死亡了不可恢复,它是大脑脑干的客观死亡。心脏可以继续跳动,呼吸可以维持,脑死亡是真正的死亡。国内外资料显示,没有一个诊断为脑死亡的患者能活过一个星期,植物人脑神经存在,可以吃东西,可以吞咽,呼吸心跳都正常,如果没有自主呼吸就是脑死亡。”逃逸致人死亡和死亡后逃逸的区别是什么?1.定义不同:发生交通事故后,发现被撞者已死亡或经医疗机构确认死者当场死亡,肇事方逃离现场的属死亡后逃逸;因肇事方逃逸而导致受伤害者没得到及时救助而死亡属于因逃逸致人死亡。2.量刑标准不同:逃逸致人死亡的法定刑会比致人死亡后逃逸要高。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致人
    2023-08-15
    330人看过
  • 死亡司法鉴定鉴定材料
    一、死亡司法鉴定鉴定材料(一)鉴定委托书,载明鉴定机构名称,简明案情;(二)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要提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果没有,要说明事故经过等情况;(三)鉴定人身份证件,鉴定人身份证件必须附有鉴定人的相片,以便核对是否为鉴定人本人,如居民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等,如果是未成年人,则提供户籍资料的影印件。二、医疗事故死亡鉴定程序怎么进行医疗事故死亡鉴定程序如下:(一)死者家属在一年内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申请;(二)卫生行政部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三)对于受理的申请,卫生行政部门要对提交的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封存保留
    2023-06-06
    307人看过
  • 死亡原因司法鉴定有什么规定?
    一、死亡原因司法鉴定如果死在医院,由医院出具死亡证明;如果是意外死亡,首先是报警,由警方介入排除是他杀,警察会对死亡原因作出结论,这中间由公安机关的司法鉴定科来解剖尸体查明死因。2005年2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规定,国家对从事下列司法鉴定业务的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实行登记管理制度:(一)法医类鉴定;(二)物证类鉴定;(三)声像资料鉴定;(四)根据诉讼需要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的其他应当对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实行登记管理的鉴定事项。法律对前款规定事项的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主管全国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依照本决定的规定,负责对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登记、名册编制和公告。”鉴定通常包括:法医鉴定,即对与案件有关的尸体、人身、分泌物
    2023-03-19
    322人看过
  • 死亡法医鉴定步骤是怎样的
    死亡法医鉴定程序是提出要求鉴定的申请;缴纳鉴定费,凡要求进行鉴定的申请人或委托人,必须在提出申请的同时根据收费标准缴纳鉴定费;受理立案;作出鉴定结论。一、医疗损害鉴定费用具体的收费标准是,参加鉴定的医学专家在7人以上(含7人)的,按首次(市级)鉴定2200元/例次,(省级)鉴定3200元/例次收取;专家在7人以下的,按首次(市级)鉴定1700元/例次,(省级)鉴定2200元/例次收龋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在收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受理通知书后,如遇以下三种情况应按要求缴纳鉴定费: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鉴定的,由双方协商缴纳预缴费;卫生行政部门移交进行的鉴定,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当事人缴纳预缴费;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由医疗机构支付鉴定费,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提出争议处理的申请人支付二、工伤鉴定的费用由谁承担工伤鉴定的费用由谁承担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具体如下:1、因工负伤、因职业病丧失劳动能力的
    2023-06-23
    87人看过
  • 司法鉴定要不要尸检,死亡司法鉴定的程序是如何规定的
    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尸检应当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承担尸检任务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有进行尸检的义务。1、提出要求鉴定的申请。技术鉴定分为申请鉴定和委托鉴定两种,当事人提出申请鉴定,单位委托鉴定。申请必须以书面的形式进行,并提供相关的资料。2、缴纳鉴定费。凡要求进行鉴定的申请人或委托人。3、受理立案。当接收申请人或委托人提出的书面申请和缴纳的鉴定费后,即已受理立案,并应在受理当天起按有关规定进行鉴定的准备工作。4、作出鉴定结论。鉴定人作出鉴定结论。5、书面通知鉴定结论。鉴定结论一经形成,在规定时限内尽快以规范的公文形式发给申请人或委托人。发生医疗事故患者尸检最佳时间是在几小时内【医疗事故尸体检验】《医疗事
    2023-04-21
    482人看过
  • 社会性死亡的定义是什么
    社会性死亡属于一个网络热词,只有少部分人在使用,主要是指的很丢人。已经在社会、公众面前出丑,觉得无地自容的一个词语。它并不是医学上的脑死亡,也不是人自然性的死亡,而只是一种网络用语,形容一种社会现象。但是这一类网络用词并不规范,也不大众所知悉的通用语,只是很少人在使用。清华一女生称被学弟性骚扰,曝光个人信息让其“社会性死亡”【案例说法】2020年11月17日,在清华大学食堂内,美院某大二女生突感臀部有东西掠过,转身一看,正好有位憨憨的男生背着书包,于是二话不说就是让男生道歉,男生还觉得一头雾水,不知发生了什么的时候,女生已经接着强行拿走了男生的校园卡查看个人信息。于是学姐在自己的朋友圈、校园树洞等平台发布消息称自己被人摸了屁股,并将“嫌疑人”的姓名、样貌等信息公开,扬言要在朋友圈“社死”这位学弟。注:社死(即:社会性死亡)是指在公众面前出丑的意思,已经丢脸到没脸见人,只想地上有条缝能钻进去
    2023-06-30
    362人看过
  • 司法鉴定方法的多样性
    司法鉴定的方法有:1.法庭药物分析,应用分析化学的标准方法来确定受控制物质的存在并量化这些物质;2.法医化学,涉及到有毒物质、催化剂、射击残留物、爆炸物及其他化学物质的识别和分析;3.微量分析,专家采用显微法、仪器分析法以及化学分析技术来检验头发、纤维等微量物质。物的担保方法有哪些1、物的担保方法有哪些(1)抵押担保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特定物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方法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与保证担保不同的是,抵押担保的抵押人既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比如:甲公司向乙公司借款500万元,甲既可以用自有的价值800万元的办公楼作为抵押,也可以和他好兄弟丙商量,用丙的厂房作抵押。(2)质押担保在质押担保下,债务人可以用自己享有所有权的动产或合法的权利凭证作为质物交债权人占有,或者第三方也
    2023-07-19
    269人看过
  • 法医鉴定死亡原因是什么?
    法医鉴定死亡原因如下法医一般按照下面情况鉴定死亡原因自杀是枪抵着脑袋开时,会在弹孔周围留下烧焦的痕迹,且周围皮肤的颜色也会加深。且子弹进入的洞比出的洞小,血流的也较少一点,一般情况下只有自杀才会留下焦痕。肺部穿孔,即使想呼吸也会因肺部无法扩张而不能顺利呼吸,这便会造成窒息死亡。死前大概能痛苦挣扎10~15分。溺死:口中稍带水渍,瞳孔放大,且有出血现象在眼粘膜上,耳膜也会因水压而造成破裂引起出血。中毒:嘴唇先泛起微紫色或黑色,接着身体其他部位也会出现此现象;眼睛有时会瞪着,两手紧握拳头,腰腿蜷曲等。被勒死:喉部明显有一道深深的紫色痕迹,瞳孔放大做痛苦状,舌头有时伸出且变成紫黑色。用茶清洗伤口中和毒性是处理遭遇海蛇等的咬伤的最佳办法,因为茶中含有的丹宁可以解毒;另外负责吸出毒的人也要用茶漱口以防中毒。食物中毒时,可以用绿豆磨碎冲水灌服可以暂时缓解毒性。把盐素与酸性的清洁剂混合后,会产生有毒气体
    2023-02-16
    263人看过
  • 面部毁容的标准司法鉴定是什么?
    1、毁容程度根据2014年1月1日起施行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规定,5.2.1重伤一级a)容貌毁损(重度)。5.2.2重伤二级a)面部条状瘢痕(50%以上位于中心区),单条长度10.0cm以上,或者两条以上长度累计15.0cm以上。b)面部块状瘢痕(50%以上位于中心区),单块面积6.0cm2以上,或者两块以上面积累计10.0cm2以上。c)面部片状细小瘢痕或者显著色素异常,面积累计达面部30%。d)一侧眼球萎缩或者缺失。e)眼睑缺失相当于一侧上眼睑1/2以上。f)一侧眼睑重度外翻或者双侧眼睑中度外翻。g)一侧上睑下垂完全覆盖瞳孔。h)一侧眼眶骨折致眼球内陷0.5cm以上。i)一侧鼻泪管和内眦韧带断裂。j)鼻部离断或者缺损30%以上。k)耳廓离断、缺损或者挛缩畸形累计相当于一侧耳廓面积50%以上。l)口唇离断或者缺损致牙齿外露3枚以上。m)舌体离断或者缺损达舌系带。n)牙齿脱落或者牙折
    2023-06-04
    182人看过
  • 被打司法鉴定收费吗,司法鉴定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一、被打司法鉴定收费吗?对于被打伤做司法鉴定,是需要收费的。二、司法鉴定收费标准为了规范司法鉴定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司法鉴定收费是指司法鉴定机构依法接受委托,在诉讼活动中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由司法鉴定机构向委托人收取服务费用的行为。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参照法医、物证、声像资料类司法鉴定收费标准基准价制定具体收费标准,或者在法医、物证、声像资料类司法鉴定收费标准基准价的基础上制定浮动幅度。在《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基准价(试行)》以外,新增的法医、物证、声像资料类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根据各
    2023-04-06
    440人看过
  • 打架的司法鉴定费用是多少,司法鉴定收费标准是什么
    一、司法鉴定费用的收费标准1、法医、物证、声像资料类司法鉴定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管理。法医、物证、声像资料类以外的司法鉴定收费,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价格管理形式和管理权限。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涉及财产案件的司法鉴定收费,根据诉讼标的和鉴定标的两者中的较小值,按照标的额比例分段累计收取。具体比例如下:①不超过10万元的,按照本办法附件中所列收费标准执行;②超过1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收取;中所列收费标准执行;③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收取;④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收取;⑤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4%收取;⑥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2%收取;⑦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收取。对于标的额较大的,可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
    2023-05-04
    336人看过
  • 死亡赔偿金的法律性质是什么的,规定是什么的
    死亡赔偿金其内涵是针对人的生命的侵害而形成的赔偿义务项目,是基于受害人的死亡而产生的独立的经济赔偿义务。基于以上定义,首先死亡赔偿金不是对死者的财产损害赔偿,这个观点在我国立法与司法实践中已达成基本共识。因为死者已经死亡,也就是民事主体资格已经不复存在,民事权利能力灭失,其不可能作为权利的承受主体。死亡赔偿金不是精神性的赔偿,而是物质性的赔偿。因为死亡赔偿金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做了明确的规定,但在该部司法解释中对于精神损害作出了明确区分,“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这就从司法解释的高度对这一争论在司法领域做出了决断。而死亡赔偿金的法律性质、法理依据,并没有在理论和实务上达成一致。在理论界主要存在着两种学说:一种是“
    2023-03-16
    69人看过
  • 司法鉴定的真实可靠性是什么
    1、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或者说,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由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法定鉴定单位,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鉴别和判断的一种活动。2、司法鉴定的鉴定意见作为很重要的一项证据,如果弄虚作假当然要承担法律责任的。(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妨害作证罪;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司法工作人员犯前两款罪的,从重处罚。(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3)《公安机关鉴定规则》第三十九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2023-08-05
    134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相... 更多>

    #刑事诉讼法
    相关咨询
    • 伤残司法鉴定的鉴定依据是什么?司法鉴定伤残鉴定的标准是什么样的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06
      司法鉴定的项目和类别是非常多的,包括大家比较熟知的法医类鉴定,声像类鉴定,笔迹鉴定等各种各样的。所以肯定不同的鉴定类别,参考依据是绝对不一样的。如果是属于交通事故当中遇到人身伤残的话,在进行鉴定的时候就要符合伤残司法鉴定鉴定标准才可以,对于伤残司法鉴定的鉴定标准,国家也是有统一的规范的。伤残司法鉴定鉴定标准是什么 1、一级伤残划分依据(1)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
    • 过失致人死亡罪定性标准是怎样的?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2-16
      本罪的主体要件为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自然人不能成为本罪主体。首先,无论从行为人的主观恶性、客观行为,还是社会危害性上看,本罪均不是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其次,对过失致人死亡的结果的预见,要求行为人具有一定的认识能力和辨别能力。年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由于身心发育尚不成熟,知识水平及对客观事物的观察和认识能力、对
    • 牙齿司法鉴定出什么,其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辽宁在线咨询 2023-10-24
      牙齿受伤也构成伤残,也能够得到损害赔偿。牙齿损害伤残鉴定标准:十级伤残:上颌骨、下颌骨缺损,牙齿脱落4枚以上;口腔损伤,牙齿脱落8枚以上。九级伤残:上颌骨、下颌骨缺损中,牙齿脱落8枚以上口腔损伤,牙齿脱落16枚以上
    • 醉酒驾驶致人死亡的定性标准是什么?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3-29
      这要看具体情况,要看具体案件,和嫌疑人的主观故意和客观无意有很大关系。 一旦醉酒驾车构成严重后果的,或因其他交通肇事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应构成交通肇事罪。这里并不一定强调存在危险驾驶行为,只要有刑法规定的情节即可,如负全责或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的情形。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与交通肇事罪在这几个罪的比较中最大的区别在于主观定性的不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故意犯罪。客观表现通常是可
    • 什么是轻伤, 司法鉴定轻伤标准是怎样的, 法医鉴定轻伤标准是怎样的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03
      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法医鉴定轻伤标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以医学和法医学的理论与技术为基础,结合法医检案的实践经验制定,为轻伤鉴定提供依据。《人体轻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