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分公司设立登记指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10 10:34:19 246 人看过

一、申请条件

材料齐全

二、办理材料

1.《分公司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公司章程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4.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6.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7.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三、办理流程

互联网预审--现场收件--受理--核准--现场发照

四、办理地点:

1、各县(市)工商局;

2、企业注册分局(市内四区注册资金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的企业及银行、保险、证券金

融行业);

3、交通网络分局(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业、通讯工程类、成品油销售类、汽车

销售类、汽车维修类(仅限4S店)、汽车驾驶员培训服务类、经营大型电子商务平台、大型企业

网站的各类企业及分支机构);

4、除金融、交通邮电运输企业外所有分支机构均在各县(市、区)工商局登记;

注:市内四区指:长安区、桥西区、裕华区、新华区。

办理时间: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08:30—12:00

下午13:30—17:00(夏季14: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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