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车上乘客意外摔伤,责任认定如下:
1、如果公交车驾驶人尽到了保障乘客人身安全的义务,乘客是由于自己的原因摔伤的,则责任由乘客自己承担;
2、如果驾驶人在行驶过程中未履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存在瑕疵,没有保障乘客的人身安全的,则乘客摔伤了,应当由公交公司承担责任。
一、汽车超载2人如何处理
汽车超载2人扣十二分。
当事人驾驶营运的客车,如果发生超载的情况,超载的乘客达到标准乘客数量百分之二十以上的标准的时候,这个时候可以对营运车辆进行扣分处理,扣分的标准是十二分。超载的乘客没有达到标准乘客数量百分之二十以上的标准的时候,这个时候可以对营运车辆进行扣分处理,扣分的标准是六分。
如果当事人驾驶的车辆是属于其他类型的车辆,是不属于营运车辆以外的其他车辆,超载的乘客没有达到标准乘客数量百分之二十以上的标准的时候,这个时候可以对车辆进行扣分处理,扣分的标准是六分。所以私家车如果发生超载一人,可以对当事人进行扣六分的处理,私家车如果发生超载两人,可以对当事人进行扣十二分的处理。
超载具体分为两种情况,即客车超载和货车超载。其他客车违反规定载货的或者其他机动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对机动车驾驶人处以一百元罚款。核定载重量越大的车辆,超载对公路的破坏越严重。超载还大量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由于超载,车辆控制能力降低,容易导致交通事故发生。使车辆行驶速度受到影响,一些超载车辆常常只能以一二十公里的时速爬行,影响了公路运输能力的发挥,降低了车辆运输效率。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超过额定乘员20%或违反规定载货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二、司机意外险有必要买吗
驾乘意外险和座位险都是车辆稳妥,驾乘险是驾驶员的稳妥,只保证驾驶员,座位险是乘客的稳妥,便是保证乘客的。五座小车的乘客便是四人,所以就得买四人的乘客险。座位险属于责任稳妥,只要本车因驾驶员的职责形成事故,形成车上人员遭受人身伤害,才能取得补偿。如果是对方车辆职责,座位险不补偿。驾乘险属于意外险,不管事故职责方是谁,只要是车上的人,都能取得补偿,不影响车险的补偿金,是一种弥补稳妥,所以是需求单独购买的。
三、乘车人因交通事故受伤应向谁要求赔偿
乘车人乘坐出租车、网约车,与其形成客运合同关系,司机有义务将乘客安全送达目的地,但该车在行驶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乘客受到人身伤害,作为承运人的公司,应对运输过程中的乘客的伤亡承担赔偿责任。
目前在互联网出行市场的服务种类繁多,包括网约快车、网约专车、网约出租车,这些都属于网约车,在网约车的模式下,出行平台接受乘客订单后向车主派单,车主负责将乘客运送目的地,费用按照实际行驶里程及不同类型车辆收取,平台扣除一定比例的车费。因此网约车平台公司要承担承运人责任。
但是,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顺风车不属于网约车范畴,公司开展网约顺风车业务的行为不属于承运行为,而应当确定是为合乘出行提供居间服务。对于乘客乘顺风车发生事故受伤的,顺风车平台运营商在信息服务过程中并无过失和过错,不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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