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财产可用于抵押质押与留置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30 08:12:37 222 人看过

1、依法可用于抵押的财产有:

(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2)、建设用地使用权;

(3)、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4)、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5)、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使用权;

(6)、交通运输工具;

(7)、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2、可用于质押的财产有:

动产质押,指不动产以外的物,不动产是指土地以及房屋、林木等地上定着物、建筑物的固定设备等。权利质押的标的有: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如不动产的收益权)。

3、用于留置的财产:

指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依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7日 01: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留置相关文章
  • 抵押质押与留置有什么区别
    1、留置权为债权未受清偿前扣留他人动产的权利,这种占有、扣留他人动产的权利是由法律规定的(只限于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和行纪合同),所以,留置权为法定担保物权;质权一般是由当事人约定的。2、留置权人占有、扣留动产,是基于债务人不如期履行约定义务;质权人占有质物,是基于担保债权的实现。3、留置权的实现,须留置权人给债务人规定一定的期限,并通知债务人在此期限内清偿债务,当债务人不为清偿时,留置权人方可处置该留置物,实现债权;质权的实现,是当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质权人通知出质人后,即可处置质物,实现债权,无须给出质人规定清偿债务的期限。4、留置物被他人占有时,不能依据留置权请求返还原物,而只能依据占有权请求返还原物;质物被他人占有时,质权人可依质权请求返还质物。5、留置权因留置物的丧失或因债务人提供相当的担保而消灭;质权因质物丧失,并不能返还时而消灭。6、留置是指债权人因保管合同
    2023-04-02
    102人看过
  • 哪些财产不可以用于抵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三百九十九条【禁止抵押的财产范围】下列财产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权;(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一、哪些财产可以进行抵押债务人或第三人对债权人以一定财产作为清偿债务担保的法律行为。提供抵押财产的债务人或第三人称为抵押人;所提供抵押财产称为抵押物;债权人则为抵押权人,因此享有的权利称为抵押权,为担保物权的一种。抵押设定之后,在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以抵押物的变卖价款较其他债权人优先受偿。抵押物可以是动产或不动产,但法律禁止流通或
    2023-03-30
    88人看过
  • 抵押质押留置的特点
    1、抵押,指债权人对债务人或第三人不移转占有而用作债权担保的财产,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以该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的特点:抵押财产不移转占有,设立抵押,抵押物仍由债务人或第三人(抵押人)占有。抵押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以债务人不履行债务为前提。2、质押,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凭证移交债权人占有,以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动产质押的特点:债务人或第三人(质押人)须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提供动产的债务人或第三人是动产的所有人,动产质权的行使须以债务人不履行债务为前提。质押包括:动产质押与权利质押。3、留置,指当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该财产,以折价或拍卖、变卖该留置物,从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留置权是债权人对已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在债权未能如期获得
    2023-04-02
    395人看过
  • 留置权与抵押权质押权的区别
    抵押权则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为了实现债权,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该动产作为担保,折价或者拍卖、变卖留置物,并从所得价款中优先得到清偿。质权是担保的一种方式,指债权人与债务人或债务人提供的第三人以协商订立书面合同的方式,移转债务人或者债务人提供的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的占有,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价款优先受偿。留置权和质权的区别主要有五点:成立的条件不同。依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成立;而留置权是依法律直接规定。占有的条件不同。两者虽然都是以担保物的占有及移转为要件,但质权在设定时才移转占有,担保物与债权事先没有占有的关系;而留置权的债权事先就与担保物有法律上的牵连。即债权人事先占有是
    2023-03-06
    452人看过
  • 留置与动产质押的区别有哪些?
    留置与动产质押属于两种不同的法定担保方式,有显著的区别:(1)留置物与质物虽然都是动产,但是,留置物是债务人为履行主合同而必须移交于债权人的动产,留置物即是主合同的标的物;质物则是债务人为履行主合同而移交债权人占有的合同以外的财产。(2)留置物的所有人是合同当事人的债务人;质物的所有人可能是合同当事人的债务人,也可能是第三人。一、担保债权有以下几种实现形式:1、保证保证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在确定双方的债权债务时,可以把第三人约定为保证人,保证人签订保证合同之后为债务人进行债务的承担。债权人向债务人讨要债务时,债务人无力还款的,债权人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偿还义务。2、抵押抵押是指债务人通过把抵押物抵押给债权人,当债务到期而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时,债权人可以就债务人的抵押财产进行拍卖、变卖或者是折价变现。抵押物处理之后获得财产用于偿还债权,还有剩余部分的,可向债务人返还。3、质押质押与抵押的行为有共
    2023-02-04
    147人看过
  • 哪些财产可以设置抵押权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一、抵押权人就是债权人吗抵押权人就是债权人,抵押权人是指对债务人享有债权,并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得就抵押物优先受偿的人。抵押权人就是受抵押担保的债权的债权人。抵押权是由债务人或第三人就其提供抵押的特定的财产所设定的物权。对抵押权人顺序利益的保护。相对于一般债权而言,抵押权人就同一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有优先受偿权。二、抵押权实现有哪些方法抵押权实现的方法,主要有三种,即拍卖、变卖、折价。在实践中具体以何种方式实现抵押权,首先由当事人协商决定,这种约定即可在订立抵押合同时也可在订立抵押合同后甚至实现抵押权时。若双
    2023-04-01
    91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留置
    词条

    留置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所享有的留置其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的权利。其中,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留置产生的前提,必须是在当事人之间存在合同关系,而且一方占有他方财产,只能是依照合同合... 更多>

    #留置
    相关咨询
    • 哪些财产可用于抵押质押与留置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6-13
      1、依法可用于抵押的财产有: (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2)、建设用地使用权 (3)、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4)、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5)、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使用权 (6)、交通运输工具 (7)、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 哪些财产可以做为抵押抵押质押留置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6-13
      1、依法可用于抵押的财产有: (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2)、建设用地使用权 (3)、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4)、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5)、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使用权 (6)、交通运输工具 (7)、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 质押抵押留置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8-10
      担保物权是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它有三种形式:抵押、质押和留置。担保物权是以支配特定物的交换价值为内容,以确保债权实现为目的而设立,是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物或权利上设定的物权,当债务人不如期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将该财物折价或拍卖、变卖该财物的价款优先受偿。了解那些财产可用于抵押质押留置。抵押、质押和留置有何特点以及设立抵押、质押和留置的方式及程序,对于正确运用担保物权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
    • 抵押质押留置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11
      抵押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占有而为债权提供担保的抵押财产,于债务人不履行时,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该物变价并优先受偿的担保物权,质押是为担保债权而根据合同占有债务人或第三人的财产,当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时,能够以该财产拆价,变卖、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留置和前面差不多他是占有债务人的财产,是由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如来料加工,到期不给加工方货款就可以变卖加工
    • 同一财产可以同时抵押质押留置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2-09
      可以。 一个担保物上多个担保物权相冲突时,应当按照以下顺序优先受偿: 留置权——登记的抵押权——质押权——未经登记的抵押权。 1.留置权优先于抵押权和质押权受偿; 2.经依法登记的抵押权优先于质押权受偿。 但是,得注意,质权抵押权和留置权的担保的范围是不同的,留置权和质权只适用于动产,抵押权。 一般适用于不动产,留置权是法定担保的形式,只能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行使留置权和经过法定的程序处理留置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