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在体育比赛中受伤,学校应该为此负责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2 15:34:41 348 人看过

学生在体育竞赛中受伤学校承担责任,具体如下: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在生活中受到人身伤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履行教育管理职责的,要承担侵权责任;

2、第三人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身伤害的,要承担侵权责任;

3、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履行管理职责的,要承担补充责任。幼儿园、学校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学生在校期间受伤学校如何承担赔偿责任

孩子在学校受伤骨折,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学校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孩子因学校以外的第三人受伤骨折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学校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学校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2、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4、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5、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6、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7、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4日 08: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举证责任相关文章
  • 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篮球比赛受伤,学校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
    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篮球比赛受伤学校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民法典》规定: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一般指0-10周岁儿童)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2、制民事行为能力人(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教育机构的过错推定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二百条【教育机构的过错责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023-06-13
    276人看过
  • 在学校受伤学校是不是应当进行负责吗
    首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其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最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
    2024-05-15
    448人看过
  • 学校比赛受的伤怎么办
    一、学校比赛受的伤怎么办法律没有规定具体赔偿标准,一般以学生的监护人和学校协商一致为准。一般赔偿金额不会超过你所遭受的损失金额。(不得利原则)你可以要求以下赔偿:(一)医疗费(住院费、治疗费、药费等)(二)监护人的误工费(因照顾孩子导致的工资损失)(三)住院营养补贴(为改善营养、伙食)(四)其他经济损失一般而言,你需要拿出相应的证据,说明你要求的赔偿是合理的。比如,医疗发票、监护人的工资单&请假单等等。你只能要求学校赔偿你的损失!所以,如果你为了照顾孩子而请假,导致单位扣除了你的工资,你才可以要求学校赔偿你损失的这部分工资,也就是所谓的误工费。所以,单位扣除你工资的标准,就是你要求误工费的标准。二、学校购买的意外险报销需要什么材料(一)被保险人的医学诊断证明,已经住院治疗的被保险人还需要提供自己在住院期间的病历复印件和出院小结。(二)交通事故或已向公安机关报案的事故需要提供机关部门的事故说
    2023-06-04
    219人看过
  • 学校是否应该为大学生死亡负责?
    大学生在学校死亡学校是否负责要视情况而定:1、首先学生在学校死亡,学校不一定会承担责任。2、学校承担责任的前提是学生的死亡和学校的失职、管理不到位等过错有因果关系,否则没责任。学生在学校学习期间,学校有看护学生的义务。如果学校存在过错,导致被害人受伤或者死亡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是由于第三人造成的,由第三人和学校共同承担责任。如果有证据证明学校却有监管不力,可以要求学校责任,至于责任多少会有相关部门鉴定或现有证据进行划分。大学生的医疗保险在家交还是应该在学校交大学生的医疗保险在家交还是应该在学校交都可以,具体如下:1、首先要确定现在普通居民医保和大学生医保都可以进行异地报销;2、如今医保已实现全国联网,一年只能交一次。由于学校是每年9月缴费而居民医保是每年的年底缴费。所以在学校开学后,医保费用跟学费一起上缴了后,老家的医保是已经缴不进去了;3、学校医保也是属于学校所在地的当地城镇居民医
    2023-07-03
    341人看过
  • 案例分析:学生受伤学校应否负责
    原告古某,女,1988年6月10日出生。法定代理人郑某系原告母亲。被告北京市某区某小学,法定代表人姚某,系该校校长。1999年7月1日,11岁的原告古某参加了其所就读的学校——北京市某区某小学组织的课外活动,活动内容是到市青少年射箭培训中心学习射箭。同学们跟着带队的邢老师来到射箭培训中心后,教练和带队老师先向大家讲述了活动过程中的纪律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大家一起做了一些准备活动,然后培训中心的教练员开始讲授射箭运动的要领。这时,原告突然鼻孔流血不止。在场的同学向带队的邢老师报告后,邢老师即指了指楼梯口的方向,让原告自己下楼去处理一下,将血止住,自己仍留在训练场照看参加练习的其他同学。原告按邢老师的吩咐,一手捂着仍流血不止的鼻子匆匆走下楼去,由于心里慌张,未看清道路,误将玻璃隔断墙看成走廊,一下撞到玻璃隔断墙上,玻璃墙被撞破,原告的身上多处被碎玻璃划伤,随后被急送到医院诊治。医院诊断原告的头
    2022-10-29
    252人看过
  • 垃圾倒在学生床上,学校对此负责么
    昨日,有学生报料,称白云区一学校的教官,因为某个同学没有及时倒垃圾,就将这些垃圾直接倒在了学生床上。教官的做法让学生们觉得不可思议。学校相关负责人表示,确有此事,目前已跟进处理。涉事学校广州市第八十中位于白云区广从路511号。据学生小张介绍,事情发生在15日的下午,宿舍教官检查宿舍的时候。宿舍轮到肖*学轮值打扫卫生,他刚好请假回家了。小张说,教官以为肖*学没打扫卫生,就直接将垃圾桶的垃圾倒在他床上。记者从小张提供的图片看到,在肖*学的床上有一堆生活垃圾。因为没有搞清洁,就将垃圾直接倒在学生床上?教官的做法让同学们非常震惊,大家也都对此事议论纷纷。有学生表示觉得不可思议,也有学生认为教官做法很恶心,不管学生的感受啊,不倒垃圾也不用这样啊。对此,广州市第八十中的相关负责人表示确有此事发生。该负责人告诉记者,学校的宿舍管理是外包给物业公司负责,教官也是由物业公司聘请,相当于生活指导老师。在15日
    2023-11-30
    61人看过
  • 学生课间玩游戏受伤学校该负责任吗
    学生在校期间受到伤害的,要区分以下情况确定学校是否有责任:1、学生在十周岁以下的,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期间受到伤害的,学校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职责的,不承担责任。是否尽到教育职责,由学校承担举证责任。2、学校在十周以上十八周岁以下的,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期间受到伤害的,学校未尽到教育职责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是否以致管理职责,由学-生承担举证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教育机构的过错推定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二百条【教育机构的过错责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023-06-13
    378人看过
  • 在校孩子受伤,学校是否应该负全部责任?
    孩子在学校受伤,如果是学校尽到了教育、管理职责的情况下,则学校不承担责任;如果学校没有尽到上述职责的,则由学校承担责任。如果是由于学校之外的第三人造成伤害的,则由第三人承担责任,学校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学生在学校斗殴由谁负责未成年人在学校打架的,由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学校是否承担责任要看它有没尽到监护管理的职责。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指的是,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及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包括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未成年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第三十二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无民事行为能
    2023-07-04
    494人看过
  • 学校放假期间学生留校学习受伤学校还要负责吗
    1、学校在放假期间,学生留校学习受伤的,如果留校学习是学校组织的,学校要承担责任。如果是学生自行留校的,学校不承担责任。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教育机构的过错推定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二百条【教育机构的过错责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一、内宿生校外租房受伤,学校能免责吗一些内宿生不适应校园集体生活,就会另找租房校外生活,自行在外租房受伤的话,因为还保留住宿生的身份,所以出事后还是会找学校承担责任。不过,这个时候学校是否需要承担责任,首先可以看其是否排除在免责范围内。下列情况中造成学生人身损
    2023-03-17
    398人看过
  • 学生篮球赛中受伤学校未尽防范义务担责65%
    5月21日,江西省泰和县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了一起校园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学校被判赔偿高二学生康某各项损失合计60700余元。2007年5月9日,江西省泰和中学校团委和学生会组织了在校高二年级篮球赛,高二学生康某参加了该场篮球比赛,比赛中康某投篮时被其他参赛学生挤倒摔伤,因比赛现场没有老师在场,康某受伤后被同学搀扶回家。至同年7月初,因受伤的左腿比右腿明显偏瘦,康某遂前往南昌检查发现是左腿韧带断裂,并在上海瑞金医院做了人工韧带重建手续,出院后经鉴定康某伤势构成九级伤残,在协商赔偿事宜时学校表示对康某受伤不知情而无法赔偿,原告遂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认为,康某及其法定代理人向法庭提供了其他两名参赛学生的证言以证明康某受伤是发生在5月9日的篮球比赛中,且康某在事后向保险公司索赔时学校也出具证明认可康某是在篮球比赛中受的伤,因此可以认定康某是在学校篮球比赛中受伤。而篮球比赛作为一种高风险体育运动,学校
    2023-06-04
    455人看过
  • 学校保障:孩子在校内受伤,学校应负主要责任
    孩子在学校受伤,学校尽到了教育、管理职责的情况下,则学校不承担责任;学校没有尽到上述职责的,则由学校承担责任。学生在校外跟人单挑或者意外受伤的,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由打架双方承担责任,学校通常不负责。由于学校之外的第三人造成伤害的,则由第三人承担责任,学校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孩子在学校受伤怎么处理孩子在学校受伤可以起诉校方。主张医疗费、营养、误工、交通、精神损害等费用。在确定费用后尽快起诉,因为在孩子治疗期间,可以让法官更好的感受孩子受到的伤害,这样在主张精神损失,营养费等可以赢得法官的心理认同。要准备的材料有:1、起诉书;2、医院出具的相关材料、接诊证明、所支出的费用清单、陈述事件的报告材料、校方的行为证明、电话记录等;3、支付费用的收据和发票等;在学校受伤,各方担责的情形如下:1、如果学生在校外跟人单挑或者意外受伤的,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由打架双方承担责任,学校通常不
    2023-07-03
    475人看过
  • 学生在学校摔伤的负责主体是什么
    所谓教育机构的责任,是指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等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因教育机构未尽到相应的教育管理职责,导致其遭受到人身损害或者致他人损害时,教育机构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当学生在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发生伤害的,教育机构不应承担无过错的监护责任,只能对因为自己的过错而给未成年学生造成的伤害承担侵权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024-05-03
    74人看过
  • 学生体育课意外受伤学校和学生双方均担责
    学生上体育课时摔伤,老师、学生均无过错,责任应该由谁来承担?河南省唐河县人民法院认为,在双方均无过错的情况下,应该根据公平原则,由双方分担责任,学校应该对学生在教学活动中受到的损害给予一定的赔偿。4月2日,该院作出一审判决,学校承担60%的责任,赔偿学生2786元。被告唐河县诚信中学是一所封闭式私立中学,原告张一(化名)是该校初中二年级的学生。2007年3月27日下午上体育课时,张一按照体育老师的要求做蹲踞式沙坑跳远,在落地时因双腿没有及时收起而跪倒在地,致其腿部受伤。经诊断,张一右胫骨结节撕脱性骨折,内韧带损伤。后张一住院治疗,花去医疗费用4400余元。张一出院后要求学校赔偿其医疗费用,学校以自己在该事故中不存在过错为由拒绝赔偿。唐河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张一在体育课上做规定的动作时受伤,师生双方对该损害均无过错,属教学意外事故。但根据公平原则,学校应该对学生在教学活动中受到的损害给予一定
    2023-06-07
    226人看过
  • 学生在学校打伤人谁来负责吗?
    一、学生在学校打伤人谁来负责吗?学生在学校打伤人的,要根据具体打人的情况和原因等来确定学校是否负责。一般学生在学校打人的,学生的家长作为监护人需要承担主要赔偿责任,同时学校也承担一定的责任。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188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适当赔偿,但单位担任监护人的除外。《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应当根据相关当事人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依法确定。因学校、学生或者其他相关当事人的过错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相关当事人应当根据其行为过错程度的比例及其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承担相应的责任。当事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主要原因,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当事人
    2022-01-10
    124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在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是公诉案件的公诉机关(检察院)和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证明责任。 公诉案件的检察院负责举证,公安机关有侦查权,公安机关收集的证据可以作为检察院举证的材料,但公安机关没有向法庭举证的资格。... 更多>

    #举证责任
    相关咨询
    • 如果在学校里体育比赛很低,但又不幸在学校里摔伤,学校该负责任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5-06
      1.例如学校的体育设施存在严重危害人身安全的危险而造成损害。维修保管该等设施使其处于安全、正常使用状态是学校的义务,学生因该等设施受伤的,由学校证明自己对损害的发生无责任。 2、例如未要求学生作必要的热身准备而进行剧烈体育运动与你同学死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则体育老师严重失职。当然一般情况下对于正常体质的学生而言,未作热身运动而致死亡的情况非常少见。 3、是否公平不能根据个案的情况做绝对判断,体育活
    • 体育比赛中受伤能要求学校赔偿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17
      自愿参加该项高危险性的体育运动,应视为一种甘冒风险行为,因正常比赛行为造成的人身伤害,行为人不承担赔偿责任。除非你有证据证明对方是故意。 学校作为组织者,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因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无法律责任。”因此你要求学校赔偿除非证明学校有过错。
    • 在学校参加足球比赛受伤应该负什么法律责任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6-13
      参加学校的足球比赛受伤学校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我国《民法典》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 初中生放学路上学生受伤学校应该负责么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2-14
      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学校在学生放学路上疏于防范,未保障学生安全有序放学,造成拥挤致学生损伤的,学校应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 学生在学校运动会上比赛受伤学校有责任吗?医药费由谁付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06
      就是因为学校要承担相应责任,所以全国小学、初中、高中以及大学都取消了跑步等项目,使中国公民的身体素质月来越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