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抵押期限届满是否影响抵押权效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7-31 02:22:16 118 人看过

土地抵押期限届满不影响抵押权效力,因为我国法律当中规定的是,抵押权的效力时间跟主债权的效力时间是一致的。

如果人为的进行一个抵押权,存续期间的规定,并且短于主债权的话,这种规定是无效的。

毕竟这种行为对于保证债权实现没有意义。

《民法典》第四百零七条

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5日 11: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担保期限届满后能否行使抵押权
    担保期限届满后不能行使抵押权。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九条的规定,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一、抵押权的实现方式有哪些1.折价方式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折价的方式清偿债务。采用折价方式,也应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以后,而不能在订抵押合同时,在合同中约定在债务不能清偿债务时,抵押物就归债权人所有。因为,在订立抵押合同时,债务人处于紧迫需要的弱势地位,如果允许此时协议折价,易产生对债务人不公平的后果。即使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的情况下,双方协议,也应当参照市场价格对抵押物折价,实行多退少补的原则。2.拍卖方式拍卖又称为竞卖,是指以公开竞价的方法把标的物卖给出价最高的人。采用拍卖的方式能够最大限度地体现被拍卖财产的价值,公平地体现抵押物的担保效能。有条件采取拍卖方式的,应当首先采用拍卖方式。3.变卖方式变卖是一种普通的买
    2023-06-26
    289人看过
  • 抵押期限与抵押权期限的异同,期限已过抵押还是否有效
    一、抵押期限与抵押权期限的异同抵押期限与抵押权期限的异同如下:1.区别首先,两者终了之日不同。前者的终了之日依赖于主合同债的届满期。因主合同债的届满期已经合同约定,所以房地产抵押期限是确定的。后者的终了之日依附于主合同债的消灭。因主合同债的消灭之日往往与合同约定的债的履行期限不符,所以房地产抵押权的期限是不确定的。2.联系房地产抵押期限、房地产抵押权的期限均始自抵押合同的登记生效之日。在抵押期限内,债务人履行了债务,抵押权随之消失;在抵押期限届满时,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抵押权期限超越抵押期限而存续,直至主合同之债消灭。二、抵押期限已过,抵押还是否有效抵押期限已过,抵押还有效。在这提醒一下大家,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也消灭。因此只要主债权没有消灭,抵押权就是继续有效的。只有担保的债务履行完毕后,债权消灭,抵押权才会随之消灭。抵押期限到期后,只要主债权有效存续并有执行力,
    2023-05-26
    107人看过
  • 抵押登记期限的效力,什么是抵押期限
    一、抵押登记期限的效力抵押登记期限效力的确定,依有约定依约定,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按法定的原则。抵押期间的约定是指当事人在抵押合同中明确约定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的期间。抵押期间的法定是指在当事人对抵押期间的约定不明或没有约定,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的法律规定的期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二、什么是抵押期限抵押期限又称抵押期间,是指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的有效期限,也就是说是抵押权的有效存续期限。抵押权作为一种担保物权,属于支配权的范畴而非请求权,不受
    2023-05-06
    404人看过
  • 先抵押后查封的,不影响抵押效力吗
    先抵押后查封的,不影响抵押效力。律师应当提示债权人,对于事先设定抵押担保的房屋,政府主管部门或人民法院依法查封、扣押的,或对抵押担保财产采取财产保全或执行措施的,不影响抵押担保的效力,抵押权人仍对该商品房已抵押部分或全部享有优先受偿权。先查封后抵押的,担保范围受限制。律师应当合理地提示债权人,商品房在抵押前存在被查封、扣押、财产保全的,抵押不能包含已被查封、扣押或财产保全的份额。法院可以查封已经被抵押的房产。依据为最高院有关执行问题若干规定第40条:“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所有的其他人享有抵押权、质押权或留置权的财产,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措施。财产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应当在抵押权人、质押权人或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后,其余额部分用于清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
    2023-05-01
    241人看过
  • 约定期限届满是否会导致抵押合同失效
    我国《保保法》对合同失效的规定是:“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这里指的是“合同的效力”,而非合同中某一条款对期限的约定。在建设部统一印制房屋权属证书以前,原来的房屋所有权证上的一个栏目是“权利存续期限”这一名称最早出现在建国前的土地所有权证上。当时社会上抵押权少而典权多,权属证书上的“权利存续期限”指的主要是典期。典期届满以后,出典人不及时回赎,如经过一定的时间,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就会发生改变。把这一概念用在抵押期限上就很容易产生歧义。假定权利存续期限到某年某日,有人就会理解为过了这天抵押就无效了。实际上典权也并不是过了权利存续期限就无效,而是经过了一段较长的时间(如10年以上)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会产生一定的变化,而这种变化还是以承认典权有效为前提的,并不是过了权
    2023-04-30
    457人看过
  •  正式抵押权是否受时效影响?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九条规定,抵押权人必须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否则人民法院将不予保护。这意味着,抵押权人在一定时间内必须采取行动,否则将失去在法律上的保护。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在此期间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也就是说,抵押权行使的时效与主债权的诉讼时效一致,当事人必须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如果抵押权没有在此时间行使,人民法院将不保护抵押权。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九条规定,抵押权人必须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否则人民法院将不予保护。这意味着,抵押权人在一定时间内必须采取行动,否则将失去在法律上的保护。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在此期间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也就是说,抵押权行使的时效与主债权的诉讼时效一致,当事人必须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如果抵押权没有在此时间行使,人民法院将不保护抵押权。 主债权
    2023-08-21
    98人看过
  • 抵押期限已过,抵押还是否有效
    一、抵押期限已过,抵押还是否有效1、抵押期限已过,抵押有效。抵押期限到期与否并不对抵押权的效力产生影响,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只有其担保的债务履行完毕后,债权消灭,抵押权才会随之消灭。根据法律规定,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二、抵押贷款的要求是怎样的1、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
    2023-08-09
    159人看过
  • 车抵押品:期限届满未过户
    抵押到期不过户的车说明这个车子还没有办理解押的手续,没有解除抵押之前不能过户给任何人;如果车辆不能过户,那么就存在两种风险,一种是抵押车未经抵押人同意不得转让,除非代为偿还债务,另外一种是即使取得所有权也不能对抗抵押权,债权人还可以卖你的车。抵押到期债权转让的车可以买针对抵押车买卖是否合法的问题,如果抵押已经解除,可以买;如果没有解除,买了将来会有风险,也就是说:如果原主人按期还款,你就没事了;如果他不按期还款,到时这车可能被抵押权人申请拍卖用于还债,因为这车法律上还不是你的,到时你只能要求原主人还你买车钱,无示拒绝拍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一条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第四百零一条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抵押财产优
    2023-07-24
    345人看过
  • 抵押权的实现是否受二次抵押的影响
    抵押权的实现不受二次抵押的影响。抵押权登记在先的优先受偿。二次抵押的抵押登记比首次抵押登记的时间慢的,首次抵押的实现不受影响。但如果首次抵押无登记而二次抵押登记在先的,此时抵押权的实现会受影响。《民法典》第四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一)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二)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其他可以登记的担保物权,清偿顺序参照适用前款规定。一、抵押权的实现方式有哪些1.折价方式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折价的方式清偿债务。采用折价方式,也应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以后,而不能在订抵押合同时,在合同中约定在债务不能清偿债务时,抵押物就归债权人所有。因为,在订立抵押合同时,债务人处于紧迫需要的弱势地位,如果允许此时协议折价,易产生对债务
    2023-02-27
    100人看过
  • 土地抵押登记有何影响
    在我国,土地使用权人作为债务人(抵押人)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转让土地所有权,而是以土地使用权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抵押人)有权依法变更土地使用权价款,并从价款中优先受偿。1土地抵押登记的作用。土地抵押权属于担保物权,是一种世界性的权利。因此,应当对土地抵押权的设立进行公示,向公众展示土地抵押权设立、变更和消灭的法律地位,登记制度对土地抵押权的效力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如上所述,登记是抵押权生效的必要条件。(2)警告效果。土地抵押登记的目的是向社会公布土地抵押权设立、变更、消灭的法律信息。其目的是让公众了解抵押权的变化,并决定是否采取相关法律行动。因为根据民法上的意思自治原则,法律无权禁止债权人成为土地抵押权人或命令抵押权人。土地使用权存在优先抵押权的,抵押权人权利的实现存在风险。但是,如果进行土地抵押登记,可以为抵押权人了解优先抵押权设立后的风险提供足够的警示,从而为其行
    2023-05-08
    473人看过
  • 超过抵押期限,抵押物是否会失效
    一、超过抵押期限,抵押物是否会失效“当事人约定的或者登记部门要求登记的担保期间,对担保物权的存续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也就是说,在登记部门登记的抵押期限对抵押权的存续并无法律效力,抵押权并不因抵押期限过期而消灭。如果债权行主债权到期未受清偿,无论登记的抵押期限是否过期,债权行都可行使抵押权,直至主债权诉讼时效结束后的两年内。二、房主未按合同解除抵押是否属于根本违约房主未按合同解除抵押是属于根本违约。部分履行是指合同虽然履行,但履行不符合数量的规定,或者说履行在数量上存在不足。在部分履行的情况下,非违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按约定交足数量,也有权要求支付违约金,在不足以弥补损失的情况下,还有权要求赔偿损失。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
    2023-05-06
    347人看过
  • 不动产抵押登记对抵押合同效力影响
    不动产抵押没有登记抵押合同无效。法律规定,以不动产办理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抵押权生效后合同才会有有效。所以以不动产为抵押物担保债务的,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记后生效;如果没有办理抵押登记,则不动产抵押合同不生效。房屋预售后开发商恶意抵押,抵押合同是否有效这种情况下,抵押合同是有效的,开发商已经将房屋预售给购房者,又隐瞒了已出售的情况向善意的第三人进行抵押,由于上述原因不能办理产权证的,购房者一是可以按照预售合同的约定进行处理,若合同未约定的,且在一年内无法登记确认的,可以要求退房或者换房,并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相应的损失。如果购房者的预售合同在开发商抵押之前就已进行过预售合同备案登记的,也可以坚决要求取得房屋的产权,因为已备案登记的预售合同,可以对抗第三人;若预售未备案,而抵押都已依法登记,那购房者在抵押权未解除的情况下,则不能取得房屋产权。《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以本法
    2023-08-12
    467人看过
  • 土地抵押贷款会不会影响房产抵押贷款
    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为抵押时,应与国有土地使用权一起抵押,因此房屋抵押包括土地使用权抵押。根据法律规定,建筑物抵押的,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抵押人未按前款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房产抵押贷款的利息一般房产抵押贷款利息都为同期的利息上浮百分之10到30。而房产抵押贷款利息是分为两种的,一是个人房产抵押贷款利息,还有是企业房产抵押贷款利息。这是完全不同的两种,大家不要混为一谈,要好好的区分开来。同样的房产抵押贷款利息,不同的是本质,所需要的资料也是不一样的。个人房产抵押贷款利息是需要房产证,购买合同和发票,身份证,户口簿等。而另一种房产抵押贷款利息需要房产证,使用权和购房的合同,企业法人身份证明等。每家银行的利率都是不一样的,所以大家在选择银行的时候,可以多走几家,选择最实惠的。才是最好的。这个房产抵押贷款利息相对
    2023-08-05
    390人看过
  • 土地抵押到期抵押权还存在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以土地作为抵押物担保债务的,土地抵押到期后,抵押权还存不存在,主要看是否过了诉讼期限,未过诉讼期间的,抵押权是存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九条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2023-06-15
    338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抵押借款期限届满会不会影响抵押权的存续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09
      抵押期限届满是个什么意思依据物权法的规定,抵押权其实是一种担保物权,担保物权从属于主债权,比如说你那房子抵押获得一笔贷款,那么房子实际上就是给这笔贷款做担保的。主债权存在抵押权就存在,主债权债务关系消失,抵押权也随之消失。实在是不明白你说的抵押权期限是个什么意思。
    • 土地抵押期限届满如何保护债权
      山西在线咨询 2021-11-25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九条,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第四百一十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当事人约定实现抵押权的,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或者出售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实现抵押权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出售抵押财产
    • 抵押权期限是抵押权的有效期限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20
      在该期限内行使抵押权可产生优先就抵押物变现所得受偿的法律后果。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抵押权人在主债权诉讼时效届满后两年内行使抵押权均可实现优先受偿的法律后果。
    • 债权期限届满后抵押合同还有效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26
      债权期限届满后抵押合同还有效,但如果超过了主债权的诉讼时效,抵押权消灭。 《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九条【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
    • 抵押的效力及对抵押物的影响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5-04
      抵押的效力 第四十六条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抵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第四十七条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由抵押物分离的天然孳息以及抵押人就抵押物可以收取的法定孳息。抵押权人未将扣押抵押物的事实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的义务人的,抵押权的效力不及于该孳息。 前款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