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所有权是否仍存在争议?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9-03 09:00:19 349 人看过

这段内容讲述了如何根据土地确权原则和方法确定有争议的土地权利类型、性质、主体和客体以及权利内容等。同时,文章介绍了土地权属争议的类型、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中规定的处理方式和程序,以及土地确权和争议调处法律、政策。最后,文章呼吁各地要建立健全土地权属争议调处机制,妥善处理农村集体土地权属争议。

根据土地确权原则和方法,可以确定在有争议的情况下,如何具体操作来确定土地权利的类型、性质、主体和客体,以及权利内容等。

2、掌握土地权属争议的类型、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中规定的处理方式、处理机关、处理程序;运用有关土地权属争议调处的规定,对具体争议案件提出处理方式和程序。

3、运用土地确权和争议调处法律、政策,针对具体争议案例进行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各地要从机构建设、队伍建设、经费保障、规范程序等各方面,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建立健全土地权属争议调处机制,妥善处理农村集体土地权属争议。

【 土 地 确 权 】 确 权 争 议 处 理 方 式 与 程 序

土地确权是指土地权利人对自己拥有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法律确认。在土地确权过程中,可能会发生土地确权争议。对于这种争议,处理方式与程序是至关重要的。

根据《土地确权条例》的规定,土地确权争议处理方式包括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请求调解、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土地确权争议。

对于协商和调解,当事人应当采取平等、自愿、诚实、合法的方式,就争议的土地范围、权属、利益等事项进行协商。如果当事人无法协商一致,可以请求调解机构进行调解。调解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及时、合理的原则,促使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

对于仲裁和诉讼,当事人可以自愿选择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争议。仲裁应当由仲裁机构依法进行,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诉讼应当由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判决具有法律效力。

在土地确权争议处理过程中,当事人应当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诚实信用、合法合规地行事。如果当事人不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土地确权是土地权利人对自己拥有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法律确认。在土地确权过程中,可能会发生土地确权争议。根据《土地确权条例》的规定,土地确权争议处理方式包括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请求调解、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土地确权争议。在处理土地确权争议时,当事人应当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诚实信用、合法合规地行事。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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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30日 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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