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对于国有股权转让,受让方支付转让款的付款方式有限制。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在清产核资和审计的基础上,转让方应当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评估报告经核准或者备案后,作为确定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价格的参考依据。
在产权交易过程中,当交易价格低于评估结果的90%时,应当暂停交易,在获得相关产权转让批准机构同意后方可继续进行。
第二十条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全部价款,受让方应当按照产权转让合同的约定支付。转让价款原则上应当一次付清。如金额较大、一次付清确有困难的,可以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采取分期付款方式的,受让方首期付款不得低于总价款的30%,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余款项应当提供合法的担保,并应当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转让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间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其次,除国有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无限制。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协商确定,是分期支付、还是一次性支付。
-
是否可以按阶段支付股权转让款?
402人看过
-
未支付股权转让对价的股权转让是否有效?
215人看过
-
股权转让款尚未支付,股权转让是否合规?
203人看过
-
个人股东转让股权溢价款怎么支付
310人看过
-
股权转让成功未支付价款有效吗
291人看过
-
股权零对价转让是否需要支付公证费?
357人看过
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更多>
-
股权转让未付款而未支付对价退出是否可以报警江西在线咨询 2022-01-23细阅了你的提问,现结合我的经验回复如下: 1、就股权转让协议本身而言,对方支付转让款的主要义务已经完成。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没有诈骗情况存在,你报警也不受理。民事上来说,对方已经履行完转让协议本身。 2、原本在办理变更登记后才进行交接。你提前交付给对方,给自己带来了很多无法判断的风险。 公章的管理不善,对外产生的法律关系所带来的后果,由公司对外承担。法定代表人在未出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同时,因公司
-
股权转让价是什么意思,股权转让价是否可以从股权转让价中扣除部分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15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698号)规定(三)、股权转让所得是指股权转让价减除股权成本价后的差额。 股权转让价是指股权转让人就转让的股权所收取的包括现金、非货币资产或者权益等形式的金额。如被持股企业有未分配利润或税后提存的各项基金等,股权转让人随股权一并转让该股东留存收益权的金额,不得从股权转让价中扣除。 股权成本价是指股权转让人投资
-
股权收购方采用分期付款的支付股权转让价款是否合法,应该如何处理山西在线咨询 2022-02-15股权收购方采用分期付款的支付股权转让价款是合法的,因为股权收购方也存在相当的风险。但是,一般而言,最后一笔款应在工商变更股东登记后合理期限内交付。不建议双方协议规定支付股权转让价款期限较长,因为办理工商变更手续不需要太久时间,一般而言,办理后对方就可以行使股东权了,所以还款拖延可能会对被收购方造成不利。 对于如何保证收购方履行协议,有三种办法可供参考:1,让对方提供无限连带责任的履约担保;2,让对
-
实缴出资是0,现在发生股权转让,是否支付支付出让方股权转让款?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09公司的出资离婚时如何分割:公司的出资离婚时如何分割这不单单是婚姻法所能解决的问题,而且,在实际处理时,法院还要参照公司法的规定。实践中存在两种情况:其一:夫妻双方均是股东的情况。可由双方在协议股东权益数额或委托评估后,直接由法院判决;其二,夫妻一方是股东而另一方不是的情况。解释(二)十六条规定:1、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又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
-
未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股权转让有法津效力吗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08股转转让是合同行为。《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没有以上行为很难认定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