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界定债权人债务人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6 11:30:58 213 人看过

债权人是权利享有者,可以要求对方履行债务,与之相对,履行债务的人也就是债务人。债权人和债务人是相对存在而不是绝对存在的,生活中既不存在绝对的债权人,也不存在绝对的债务人。

一、债务人和债权人的区别

债务人和债权人的区别在于,享受权利与履行义务的主体不同。债务人是指需要履行义务的一方,债权人是指享受权利,接受债务人履行义务的一方。即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有向债务人行使债权的权利。通常来说,在借贷关系中,债务人是指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债务人与债权人是一对相对的法律概念。债务人与债权人均处于债的法律关系中。

二、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如何去确定

1、按份之债:债权人或债务人为2人以上;债的标的是可分的。

债权人为2人以上的,按照确定的份额分享权利,为按份债权人。按份债权人只能就各自享有的一定份额请求或接受债务人的债务履行,无权请求债务人向其清偿超出其享受的债权份额的债务,也无权未经委托就代其他债权人受偿。

2、连带之债: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一方人数为二人以上的,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享有连带权利的每个债权人,都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个债务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履行了义务的人,有权要求其他负有连带义务的人偿付他应当承担的份额。

三、债权人行使代位权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应该存在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

2、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必须是非专属债务人本身的权利;

3、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权利,即债务人到期能够行使自己的权利而不行使;

4、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权利,使债权人到期的债权有无法实现的危险;

5、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范围不得超过其对债务人的债权。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9日 08: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务人相关文章
  • 婚后债务如何界定,哪些债务是婚后个人债务
    一、婚后债务如何界定婚后的债务,如果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一方签名但事后经对方追认或者用于家庭生活所需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偿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二、哪些债务是婚后个人债务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不予允许。为此,必须禁止通过离婚分割财产逃避债务清偿责任的违法行为。现实生活中,有些人因违法犯罪行为或生产、经营等行为,拖欠贷款、税款、货款、借款、雇工工资、租金等,为逃避债务,假借离婚手段,
    2024-01-16
    55人看过
  • 婚姻债务如何界定,夫妻个人债务类型
    一、婚姻债务如何界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签名或者一方签名后另一方追认的债务,或者一方签名但用于家庭生活所负的债务是共同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二、夫妻个人债务类型1、男女各自婚前所负的债务,即结婚之前一方或双方对外所欠的债务。离婚时一般仍视为个人债务,由个人负责偿还。2、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债为目的的除外。所谓“约定”,就是夫妻双方经商量后,就哪些债务由谁个人负责承担而达成的一种协议,对此协议,双方互为认可。
    2024-01-12
    495人看过
  • 债权和债务人的界定和作用
    债权有很多种,有合同之债、无因管理之债、侵权之债、不当得利之债等等,债权是享有要求相对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民事权利,而债务需要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民事义务,两者是相对的但不能独立存在。享有债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债权人,有债务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债务人。什么是申报债权债权申报是指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在法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登记债权,以取得破产债权人地位的行为。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少于三十日,最长不超过三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第五十六条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无法区分的,以家庭财产承担。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以从事农村
    2023-07-01
    424人看过
  • 债权人与债务人如何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
    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的债务应由双方共同承担,但如果债权人与债务人有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就无须共同承担债务。可以通过在借条中明确约定由借款人自己偿还该笔债务的方式来确认该笔债务为个人债务。《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第1款规定:“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根据上述规定,在司法实践中,所谓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具备两个特点:第一,必须是产生于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即双方结婚之日起至离婚之日止的期间。第二,必须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包括为履行抚养、赡养等义务而产生的债务。符合上述条件的,无论是以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名义所负的债务,均是夫妻共同债务。反之
    2023-03-20
    176人看过
  • 如何界定离婚时的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
    判断婚姻关系中所产生的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的重要标准在于,相关债务是否因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而产生。个人债务的范畴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首先,配偶一方在未获得对方事先同意的情况下,为其无抚养义务的他人支出额外资金所负担的相应债务;其次,夫妻中有一方在未征得另一半意见的前提下,自行筹措基金进行投资活动,且最终投资收益未能纳入家庭共同生活范畴的话,则此类借款也应视为个人债务;再者,倘若配偶从遗嘱中获取到特定的财产馈赠,同时这笔财富亦附带了一部分相关债务,那么这部分债务同样被视为个人债务范畴;此外,若原先是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存在,婚后双方可以约定将此项债务转换成个人债务。然而需注意的是,如果债权入并不知晓这项约定的存在,对于他们来说就失去了效力。最后一种情况便是,基于配偶中的某一方不合理性花费(如参与赌博、滥用药物、嗜酒等)所产生的债务,这类债务通常被定义为个人债务。反之,婚姻关系中的共同债务主要囊括以
    2024-08-08
    378人看过
  • 债权债务纠纷债务人应当如何起诉债务人
    一、债权债务纠纷债务人应当如何起诉债务人1、债权债务纠纷债权人要起诉债务人的,需要准备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递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还需要注意起诉的法定条件为,原告要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要有明确的被告,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及事实和理由等。2、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二、债权人申请企业破产清算程序1、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2、破产
    2023-06-16
    354人看过
  • 债权转让如何通知债务人和债务人
    一、债权转让如何通知债务人和债务人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债权转让可以使用口头、书面或其他形式通知,特定情况下,还可用公告形式,只要能够确保该通知到达债务人即可。一般口头形式简便易行,实践中较为常用,但因证据不易保留,一旦发生纠纷,取证较为困难,一般应以书面形式为妥。《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二、债权可以转让给其中的一个债务人吗一般情况下可以转让。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
    2023-10-15
    479人看过
  • 如何处理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人能免除债务人的债务吗
    债权人可以免除债务人的债务。债权人免除债务会导致:1、免除使债务消灭。2、免除消灭债权和债权的从权利。3、债务的免除不得损害第三人利益。债权人能免除债务人的债务吗债权人可以免除债务人的债务。债权人员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或全部终止。因为免除债务具有以下特点:1、免除为无偿行为。免除债务表明债权人放弃债权,不再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因此,债务人不必为免除为相应的对价。2、免除是无因行为。债权人免除债务,不论是为了赠与、和解,还是别的什么原因,这些原因是否成立,都不影响免除的效力。3、免除不需要特定的形式。免除债务不必有特定形式,口头、书面,明示、默示都无不可。比如债权人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通知债务人不必再履行债务,是以明示方式免除债务。而债权人不对债务人主张债权,超过诉讼时效期,也产生债务免除的效果。如何处理债权人免除债务?1、免除使债务消灭。债权人免除部分债务的,债务部
    2024-04-11
    428人看过
  • 夫妻离婚债务如何界定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
    一、夫妻离婚债务如何界定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产生的负债应被认定为夫妻共通的义务。这些共同的债务通常涵盖了日常生活中的各项开销以及生产经营过程中所积累的债务。夫妻之间或者其中一方因为身体健康状况导致的负债也属于共同债务范畴之内。至于个人的负债,则是指配偶一方为了满足私人性需求而进行的借贷行为,依据我国的法律法规,个人的负债主要包含以下两种类型:第一类是男女双方在婚前所累积的债务,即在缔结婚姻关系之前,一方或双方对外所欠下的债务。在离婚的情况下,这类债务通常仍然被视为个人的责任,由个人独立承担还款义务。第二类是双方经过协商后,约定由某一方单独承担的债务,但是这种约定必须排除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情形。所谓的“约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商议,就哪些债务应该由谁来承担达成的一种共识,对于这样的共识,双方都应当予以认可。如果双方的约定是出于逃避债务的目的,那么这样的约定将不具备法律
    2024-07-22
    204人看过
  • 如何继承债权,债权人死亡债务人不还债如何办
    一、如何继承债权,债权人死亡债务人不还债如何办无人身专属性的债权可以被继承。因为有人身专属性的债权与被继承人的人身不可分离,随被继承人的存在而存在,随被继承人死亡而消灭。总的来说,因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产生的债权都是可以继承的,因侵犯财产权而产生的债权也是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的。如果债权人死亡,债权作为一项重要的财产权利,是被继承人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由债权继承人向债务人主张债权。如果债务人不还债,可以同债务人进行协商,如果债务人知情,并且明确赖账,那么建议走法律途径,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用国家强制力保证债务人履行还债的义务。《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
    2024-01-12
    379人看过
  • 债权人非法拘禁债务人债务如何办
    债务人可以报警处理。债权人非法拘禁债务人要求偿还债务的,如果是合法的债务,受法律保护,如果是非法的债务,则不受法律的保护,债权人还有可能构成非法拘禁罪。这时候债务人可以报警处理。尽管索要回自己的钱财属于合法目的,但由于手段的违法性,即实施了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而导致了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2024-05-02
    431人看过
  •  债权人如何避免债务?
    本文介绍了债权人免除债务的特点和条件。债权人免除债务属于无因行为,且为无偿行为。条件包括债权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免除行为需经法定代理人代理或同意,且需通知债务人或其代理人,以产生债务消灭的法律后果。免除为放弃债权的行为,向债务人或其代理人表示后,即产生债务消灭的法律后果,因此,债权人作出免除的意思表示不得撤回。一、债权人免除债务的特点1、该行为属于无因行为。2、免除为无偿行为。3、免除不需要特定的形式。二、债权人免除债务的条件1、债权人免除债务是处分债权的行为,作出免除意思表示的债权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免除行为除非由法定代理人代理或经法定代理人同意,否则不生法律效力。2、债务免除可以附条件或者附期限。3、债务免除应当通知债务人或者债务人的代理人,向第三人为免除的意思表示不发生法律效力。免除为放弃债权的行为,向债务人或者债务人的代理人表示
    2023-09-04
    413人看过
  • 个人债务和共同债务的界定
    一、个人债务和共同债务的界定个人债务和共同债务的界定如下:看债务是否存在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夫妻是否分享了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及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同财产的管理、使用、收入和处置。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夫妻对家庭生活的债务。2.夫妻在共同生产、经营活动中所负的债务。3.因履行法定赡养义务等而产生的债务。二、夫妻个人债务离婚后怎么承担夫妻个人债务离婚后的承担是如果没有特别约定的,是由个人偿还。夫妻离婚需要承担共同债务,承担的方式是首先应当由共同财产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
    2023-04-23
    289人看过
  • 个人合伙债务责任如何界定的
    一、个人合伙债务责任如何界定的个人合伙债务先用合伙财产清偿,合伙人对合伙债务负无限清偿责任,合伙债务由合伙人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合伙型联营的债务由联营各方以各自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二、个人合伙债务责任怎么写协议1.合伙人身份与合伙项目:明确合伙人的身份信息,以及他们共同参与的合伙项目或业务活动。2.债务承担方式:具体规定合伙债务的承担方式,例如是按照出资比例承担,还是由特定合伙人承担
    2024-02-01
    171人看过
换一批
#债务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务人
    词条

    债务人,与"债权人"相对,是债之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是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仍然有权追讨债务。首先,如果债务人留有遗产的,... 更多>

    #债务人
    相关咨询
    • 欠款人是债务人还是债权人如何界定?
      广东在线咨询 2023-12-11
      欠款方是债务人,债务人是指根据约定需要向债权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人,一般债权债务产生的原因有合同、侵权行为、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等,如果债务人没有按照约定偿还债务的,则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 债权人占用债务人房产的如何界定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6-16
      债权人不可以占用债务人的房产,如果债权人私自占用债务人的房产则属于侵权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债权人要实现自己的债权应当采取合理合法的方式。
    • 个人债务和夫妻共同债务如何界定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4-07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和夫妻个人债务的判断,主要看该以夫妻一方名义所负的债务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如果该笔负债所得实际用于夫妻共同生活,该笔债务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可以要求夫妻双方承担连带偿还责任;而如果该笔负债所得并未实际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该债务就属于夫妻个人债务,债权人无权要求夫妻双方对该笔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股权转让的债权债务如何界定?
      西藏在线咨询 2021-11-19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股东如实履行出资责任,股东转让股权时,不承担公司债权债务的责任。根据新公司法全文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拥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负责。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负责;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负责。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 债权人的善意如何界定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7-11
      1.是否审查了股东(大)会决议; 2.是否审查了决议的表决程序,即是否审查了被担保的关联股东是否履行了回避程序,相关决议应在排除被担保的关联股东表决权的情况下,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3.是否审查了通过决议的签字人员的身份是否符合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