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土地被纳入拆迁范围后要关注哪些事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3 18:00:07 405 人看过

一、安置补偿方案征收意见稿

根据最近修订施行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拟定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应当同时载明办理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异议反馈渠道等内容。”

安置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的出现,即意味着征收工作开始全面进行,也是正式安置补偿方案的必备程序,并且征求意见稿中的补偿标准与正式方案间也不会存在太多差异。因此,咨询专业拆迁律师时,如果征收单位下发过安置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的,需提交征求意见稿的复印件给律师,以便律师分析征收程序是否合法。

二、征收公告、决定及安置补偿方案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征收土地申请经依法批准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批准文件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发布征收土地公告,公布征收范围、征收时间等具体工作安排,对个别未达成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应当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并依法组织实施。”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的规定,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满足情形的,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因此,征收工作进行过程中,需特别注意征收公告、征收决定及安置补偿方案的下发,并在收到文件后如果对补偿标准不满意的,应及时咨询或委托律师维权,避免因错过复议或诉讼期限而使维权进程缓慢艰难进行。

三、房屋调查认定结果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房屋调查认定结果包含了对于房屋的认定,如果对房屋调查认定结果中的房屋权属、用途、面积等有疑义的,应及时提出,维护合法权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7日 03: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收房相关文章
  • 房屋拆迁范围实地调查
    房屋拆迁范围
    拆迁范围是根据规划用地红线确定的,如果需要跨越红线拆迁,由相关部门决定。征收补偿方案应明确范围,超出部分不予补偿。拆迁时需尽快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以保障房屋安全。 拆迁范围是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根据城市规划主管部门的规划用地红线范围来确定的。如果为了保证房屋安全而需要跨规划用地红线进行拆迁,拆迁范围则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商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来确定。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房屋征收部门要制订征收补偿方案,而征收补偿方案要载明征收补偿的范围。如果您的房屋在拆迁范围内,拆迁时应予补偿;如果您的房屋超出面积,则只对合法部分给予补偿,对违法建筑不予补偿。为了保障您的房屋安全,拆迁时应尽快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房屋拆迁项目的影响评估与实地调查 房屋拆迁项目的影响评估与实地调查是为了全面了解和评估拆迁项目对相关方面的影响而进行的一项重要工作。通过实地调查,我们可以详细了解拆迁范围内的房
    2024-01-05
    425人看过
  • 没签拆迁协议房子被拆被划入拆迁范围
    拆迁协议未签,房子却被拆了。前天一早,小板桥三甲村的刘师傅突然发现,前一天还好好的房子,一夜之间变成了废墟。刘师傅说,房子虽然被划入了拆迁范围,但还没有签订任何协议,房子就莫名其妙被拆了,一家人对此气愤不已。刘师傅介绍,他们家的房子一栋是三层半楼房,有600多平米,紧挨着的另一栋四层半是他兄弟的,也有400多平米,外加旁边一个厂房。一年多前,房子被划入拆迁范围,直到半年前,因周边房屋拆迁生活不便,全家人才搬了出来。刘师傅说,他有个朋友就住在附近,他请了朋友每天路过时帮看一眼房子的情况。20日那天朋友还说房子好好的,可21日一早,朋友就说房子被拆完了。这样做太过分了,连个电话、招呼都不打就把房子拆了,都还没签协议呢。刘师傅气愤地说,这样的情况不是第一次了,一年多前,村里开始城中村改造,他母亲有个旧房子就在村子中间,也是没有签协议,就被拆掉。我们去讨要说法,人家说是拆旁边的房子不小心拆倒了。我
    2023-06-05
    121人看过
  • 房屋列入拆迁范围可否过户
    一、房屋列入拆迁范围可否过户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征收公告后,会对征收范围内的房屋进行调查,要一年的期限内,被征收的房屋是不能办理产权过户登记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第十六条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二、离婚时拆迁补偿款如何分割1、离婚时房产是归为夫妻一方所有的,那么拆迁补偿款还是属于一方个人所有,离婚时不参与分割。因为根据相关规定,拆迁补偿款是对房屋产所有权人作出的补偿,房屋同住人
    2023-04-19
    189人看过
  •  确定房屋拆迁中被拆迁人的范围
    在拆迁过程中,被列入拆迁范围内的房屋属于私人财产,拆迁人无权处理。但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和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之后,该房屋已经被征收,属于国家财产,拆迁人有权处置。1.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和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之前,被列入拆迁范围内的房屋仍然属于私人财产,拆迁人无权处理;2.但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和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之后,该房屋已经被征收,属于国家财产,拆迁人有权处置。 拆 迁 房 屋 的 范 围 怎 么 划 分 ?拆迁房屋的范围是指被拆迁人在房屋拆迁时需要被拆除的房屋的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拆迁房屋的范围应当根据拆迁项目的需要和实际情况来确定。一般来说,拆迁房屋的范围应当与拆迁项目的范围相对应,即拆迁房屋的范围应当与需要拆迁的建筑物及其周围的土地相对应。拆迁项目的范围是指被拆迁人需要被拆迁的建筑物及其周围的土地的范围,因此拆迁房屋的范围应当小于拆迁项目的范围。拆迁房屋的范围也可
    2023-09-11
    101人看过
  • 房屋已经纳入拆迁范围,所签的房屋买卖还有效吗
    根据司法实践来看,拆迁一般不会影响合同效力。并且,如果房屋已经纳入拆迁范围,房主一般也不会出售房屋,所以实际当中一般都是先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然后再遇到拆迁。主流的观点是: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非依法律规定或者取得对方当事人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系争房屋征收公告发布时间在买卖合同签订之后,属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时均无法预见的情况,也不属于情势变更原则的适用范围,一方以此为由要求解除合同的,有违诚实信用原则,法院一般不予支持。一、签拆迁协议有哪些注意事项呢?1、审查签订合同的主体是否合法和我们签订拆迁协议的一定要是拆迁人,具有法人资格,否则合同的签订会因为主体不明确、主体没有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而面临无法履行的风险。比如拆迁指挥部、拆迁办公室之类的机构,是不具备法人的主体资格的,拆迁一结束就撤了,找
    2023-02-17
    51人看过
  • 拆迁补偿金是否需要纳入纳税范围?
    需要缴纳税款。被拆迁单位和个人因拆迁取得的房屋(或土地)拆迁补偿费及其他补助费或补偿安置的房屋,除下列两种情况外,均应征收营业税。被拆迁单位和个人取得政府财政部门支付的房屋(或土地)拆迁补偿费及其他补助费,暂免征收营业税。被拆迁个人因自用普通住房拆迁,所取得的补偿费或拆迁过程中发生的房屋等面积产权调换,暂免征收营业税。由于目前尚无搬迁补偿费营业税税务处理的统一政策,建议企业或个人在遇到此类业务时与主管税务机关及其专管员沟通,并根据沟通结果确定如何进行税务处理。企业收到政府拆迁款交税吗企业拆迁补偿费扣除固定资产置换或改良费用、技术改造费用和职工安置费用后,需计入企业所得税。因此企业拆迁补偿费需要征税。企业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前,免征营业税取得房屋拆迁补偿。企业利用政策性搬迁、处置所得购置、改良固定资产的,可按现行税收规定计算折旧、摊销,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企业搬迁、处置所得,自计划搬迁后一年起
    2023-07-07
    402人看过
  • 外嫁女是否被纳入拆迁补偿范围?
    外嫁女可以获得房屋拆迁补偿。如果被拆迁的房屋登记在该外嫁女的名下,其享有房屋所有权,可以获得拆迁补偿。根据法律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外嫁女要如何继承父母的遗产孩子是父母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对于父母的遗产,外嫁女是可以继承的。遗产是公民死后留下的个人合法财产。什么样的财产可以作为遗产继承,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生活必需品、林木、畜禽文物、图书资料。法律允许公民拥有个人的生产资料、公民的著作权和其他合法权利。公民的专利权和其他合法财产的财产权可以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2023-07-02
    173人看过
  •  拆迁补偿的注意事项:房屋拆迁标准有哪些?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房屋拆迁补偿的标准可以参照执行。评估拆迁房屋的周边市场价格作为参考。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以及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均为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应给予的补偿。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房屋拆迁补偿的标准可以参照执行。一般来说,评估拆迁房屋的周边市场价格作为参考。相关法律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
    2023-09-07
    247人看过
  • 因为地铁拆迁,部分房屋被纳入红线,能不能要求整栋房屋拆迁
    由于地铁拆迁,部分房屋被纳入红线。我们能要求把整个房子拆掉吗?房屋属于房地产,是一个整体,所以在拆除房屋时,我们不仅可以拆除红线内的一些房屋,而且可以拆除整个房屋。有关法律、法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四条被征收人对市、县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根据法律。第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组织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位置、用途、建筑面积等进行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向房屋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公告。第十六条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或者改变房屋用途,不当增加补偿费;违反规定执行的,不允许赔偿。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有关手续。中止有关程序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中止期间。暂停期限不得超过一年。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项目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补偿费和苗木补偿费组成。
    2023-05-31
    209人看过
  • 房屋拆迁注销土地证要注意什么
    一、房屋拆迁注销土地证要注意什么首先,市国土资源局需向市人民政府递交一份关于恳请对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及土地登记进行注销操作的专业请求。当市人民政府对此作出明确的批准回复后,市国土资源局将发布正式公文,正式告知所有国有土地使用人相应的注销决定。其次,市国土资源局须向市人民政府展示该项工作的详细进展情况,同时提供拟清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及土地登记的法律依据。待市人民政府认可后,市人民政府将以其正式文件形式,向所有国有土地使用者颁布注销其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及土地登记的相关命令。在实际操作中,根据《土地登记规则》以及《关于变更土地登记的若干规定》等严格法规的要求,国有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流程相较于普通登记流程相比更为便捷简洁,主要包含三大关键步骤:1.启动变更土地登记申请程序;2.实施权属审定环节;3.完成强制退出登录登记的程序。《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九条,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
    2024-07-18
    366人看过
  • 邓庄社区拆迁范围有哪些房屋?
    邓庄社区棚改项目拆迁范围为英才街以南、清风路以西、玉兰路以东、小洪河以北,涉及10个居民小组,共780户居民。按照市委书记吴书记的调查指示精神,通过前期项目拆迁指挥部的不懈努力,对住户进行调查,对房屋进行计量,已完成基本的户籍鉴定和宣传工作。该协议已于2017年12月中旬签署。截至1月7日,已签订542项基本家庭协议,占家庭总数。70%;88户拆迁户。社区拆除违建通知是怎样的拆除违章建筑通知书:你未经规划部门批准,擅自搭建违章建筑,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之规定,限你在日内自行拆除恢复原状,逾期不改的将进行强制拆除。收件人签字:年月日违章建筑主要包括:(1)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并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物;(3)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物;(4)临时建筑建设后超过有效期未拆除成为
    2023-07-15
    376人看过
  • 办理房屋土地证有哪些注意事项
    1、属委托办理的,须提供土地登记委托书(申请人在窗口领取填写并加盖私章)、委托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2、属赠与、继承的须提交公证书,并收回原土地证(已领取土地证的)。3、属交易房的,须提交转让协议书、出让合同及交款发票并收回原土地证原件。转让方未办土地证的需提交原权源资料。综合上面所说的,土地使用证如果当事人购买房的话就必须要办理的证件,但在办理之前就需要准备好自己房子的所有材料,同时按照不同的流程来提交相关的材料,这样才能更快的办理下来,所以,对于自己的房子一定要有房产证还有土地使用证件。办理房屋土地证需要的材料土地登记申请书:办理房屋土地证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办理房屋土地证权属来源证明。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法律法规规定的完税或者减免凭证。其他有关证明材料。符合以下条件的申请应予以批准:地权属来源合法、土地权属无争议的,无违法用地行为或者违法用地行
    2023-08-05
    207人看过
  • 征地拆迁、土地承包纠纷进入调解范围
    人民调解不仅可以调解传统的婚姻、家庭、邻里纠纷、损坏赔偿和生产经营等纠纷,还可调解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他社会组织之间的矛盾纠纷,以及参与调解城乡建设、征地拆迁、土地承包、劳动争议、企业改制、施工扰民、村务管理等社会热点难点纠纷本报8月19日讯人民调解如何突破原有格局更好地服务百姓?打官司前先调解是否能做到节约司法资源、实现公正?我市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有望加速上述问题的顺利解决。近年来,人民调解和诉讼程序的衔接一直仅仅停留在司法实践上,由于没有相应的制度和规范,全国各地做法不尽一致,最终效果也不一样。为此,我市出台了该意见,由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司法局共同起草制定,旨在发挥人民调解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基础作用。根据意见,调解工作将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做到预测工作走在预防前、预防工作走在调解前、调解工作走在激化前。建立健全社情民意调查分析、重
    2023-04-23
    152人看过
  • 房屋拆迁注意事项哪些需特别留意
    一、房屋拆迁注意事项哪些需特别留意房屋拆迁注意事项需特别留意是补偿形式和补偿金额,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安置用房的面积、地点和层次,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违约责任等相关实时拆迁政策。《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二、房屋拆迁补偿是否可以继承房屋拆迁补偿可以继承。房屋拆迁补偿款是国家因公共利益的需要收回土地实施房屋拆迁行为时,对房屋所有权人给予的补偿款项,属于被继承人的合法财产
    2023-09-02
    293人看过
换一批
#购房指南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收房
    词条

    收房是指业主根据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在房屋交付日到开发商办公室进行现场交接的过程。 通常在房屋达到合同规定的交付使用条件后,开发商会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通知业主收房。业主在收到通知后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及时办理房屋交接手续... 更多>

    #收房
    相关咨询
    • 哪些土地可以纳入土地储备范围?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24
      答:(一)依法收回的国有土地;(二)收购的土地;(三)行使优先购买权取得的土地;(四)已办理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批准手续的土地;(五)其他依法取得的土地。
    • 自家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可以拒绝拆迁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9-24
      房屋一旦被纳入征收范围,并且征收决定依法经过了审批和公示的是不能拒绝拆迁的,可以与房屋征收方协商拆迁补偿问题。如果对补偿标准等问题有异议的但是在法定期限内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征收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拆迁。
    • 哪几类房屋会被列入拆迁范围之内?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9-22
      一般情况下如果是闲置了两年以上的农村房屋、违规占用了村集体的居住房屋或者是划分为拆迁范围内的房屋进行拆迁的,如果在此类房屋中有涉及到文物保护的建筑则不会对其进行拆迁,在对公民的房屋进行拆迁时都是需要双方先确定赔偿的标准和赔偿的具体内容才可以进行拆迁工作的。
    • 拆迁列入拆迁范围有哪些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4-04
      是否列入拆迁范围以及拆迁时间,应当咨询当地人民政府,在作出征收决定后会有公告。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 拆迁安置房土地增值税相关注意事项
      山东在线咨询 2024-12-11
      拆迁安置房土地增值税注意事项: 拆迁安置房或回迁房是指城市危旧房改造政策下,将危改区内的私房或承租的公房拆除,然后按照回迁或安置政策标准,被拆迁人回迁,取得改造后新建的房屋。房屋回迁业务常见的是对等置换形式,即按被拆迁人房屋原面积拆一还一,给予其同面积房屋回迁安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20〕220号)第六条规定,房地产企业用建造的本项目房地产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