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用职权多因一果如何处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30 21:06:23 440 人看过

在认定构成玩忽职守罪的情况下,有以下多种情境之一者,将被判处一年的有期徒刑,而每添加一种该类情境,其相应的刑期便会递增六个月。

同时,若存在以下一种或多种相对温和的情状,则可能被判处六个月的有期徒刑或拘役刑。

第一,引发了死亡事件,涉及人数达到一名以上;

或者导致了三名以上的重伤者,或者是十名以上的轻伤者;

第二,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到了三十万元以上,或者虽然未达到这个数额,但是间接经济损失却超过了一百万元;

第三,徇私舞弊,从而导致直接经济损失高达二十万元以上;

第四,使得相关的公司、企业等单位陷入停产状态,严重亏损甚至破产;

第五,严重损害了国家的声誉,或者对社会产生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第六,海关、外汇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大量的外汇被骗取或者逃汇;

第七,其他任何导致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第八,徇私舞弊,并且具备上述任何一种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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