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辖意思是指管理,统辖的意思,延伸出去,有法律意义上的管辖,有级别管辖,有地域管辖,有移送管辖,及协议管辖指各级人民法院之间以及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权限和分工。管制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量刑种类。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判处管制的罪犯仍然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工作或劳动,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3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区别:
(一)资格方面:
基金托管人:
1.设有专门的基金托管部
2.实收资本不少于80亿元
3.有足够的熟悉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
4.具备安全保管基金全部资产的条件
5.具备安全、高效的清算、交割能力。
基金管理人:
1.具有一定数额的资本金,如《基金办法》中规定拟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的最低实收资本为1000万元
2.与托管人在行政上、财务上和管理人员上相互独立
3.有完整的组织结构
4.有足够的、合格的专业人才
5.具有完备的风险控制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
(二)职责方面:
基金托管人职责:
1.安全保管基金的全部资产
2.执行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并负责办理基金名下的资金往来
3.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法违规的,不予执行,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4.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价格
5.保存基金的会计帐册、记录15年以上
6.出具基金业绩报告,提供基金托管情况,并向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报告
7.基金章程或基金契约、托管协议规定的其他职责。
基金管理人的职责则:
1.按照基金契约的规定运用基金资产投资并管理基金资产
2.及时、足额向基金持有人支付基金预期年化收益
3.保存基金的会计帐册、记录15年以上
4.编制基金财务报告,及时公告,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5.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及每一基金单位资产净值
6.基金章程或基金契约规定的其他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十九条高级法院管辖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第二十条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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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持有人是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持有基金份额的自然人和法人,也就是基金的投资人。 他们是基金资产的实际所有者,享有基金信息的知情权、表决权和收益权。基金的一切投资活动都是为了增加投资者的收益,一切风险管理都是围绕保护投资者利益来考虑的。...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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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遍管辖和保护管辖的区别宁夏在线咨询 2024-03-07普通管辖和保护管辖的区别:1、普遍管辖原则的确立,是我国参与反国际犯罪斗争、行使捍卫整个人类权益之职责和履行国际法义务的必然要求。普遍管辖的对象是特定的,即仅限于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且在有关国际条约中我国声明保留的条款涉及的罪行除外。2、保护管辖,即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外对我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我国刑法有权管辖,但是这种管辖权有两条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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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区划分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26(1)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本市行政区域内下列用人单位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①市属以上国有企业;②上市股份制企业;③外商独资企业和中方为市以上单位的中外合资、合作企业;④其他在本市有重大影响的劳动争议案件。(2)各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管辖本区行政区域内的除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以外的案件,其中包括市属集体企业(含集体企业改制后的企业)、在市工商局登记注册的非国有企业、中方为市以下单位的中外合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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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和人事管理制度有何区别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31包括很多行政方面的工作,亦没有引进先进的经营理念,还有事务性的工作而人资是比较西化的概念,比较符合现代企业的人资发展概念而实际上二者的不同就不大了因为大多数企业还是在做人事,不是人资哦没有将人和事分开这你问的比较宽泛理论上讲的话那就多了去了人事是传统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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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机关的移送管辖和管辖权转移海南在线咨询 2023-12-11民事诉讼法中关于“移送管辖”的规定是第三十六条:“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关于“管辖权转移”规定是第三十八条:“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确有必要将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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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到底是怎么划分的?福建在线咨询 2022-06-21给你个简单明了的答案,地域管辖就是一审的案子归那个地方管,级别管辖就是一审的案子归哪一级别的法院管。就比如一个知识产权的案子由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话,北京市就是由地域管辖确定的,中级人民法院就是由级别管辖确定的,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也就是说这2者共同决定了一审案件的管辖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