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的哪些财产是不被允许执行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2 15:35:11 234 人看过

有下列财产:(一)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二)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三)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四)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五)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医疗物品。(六)被执行人所得的勋章及其他荣誉表彰的物品。

怎么才能查到被执行人的财产

查到被执行人的财产的方式如下:

1.到中国人民银行会计科查询被执行人的基本开户情况,有外币业务的单位到中国人民银行外资科查询外币开户情况。

2.到工商局查询企业基本情况,其中有企业银行开户情况,外资企业和私人企业有审计报告,可从审计报告中查询企业存借款银行。

3.到国税局查询企业缴增值税账户。

4.到地税局查询企业缴所得税或营业税情况。

5.到电信局查询企业电话费从哪个账户交纳(适合被执行人为大型企业及其集团)。

6.到自来水公司煤气公司查询企业缴纳水费、煤气费账户。

7.到电力局查询企业缴纳电费账户。

8.以采购方的身份电话谈业务,问对方将钱打到那个账户上。(此招防不胜防)

9.通过银行查银行,通过查询银行来往账及单据,摸清对方资金走向。

10.通过职工发工资所在银行倒查企业存款情况。

《民事诉讼法》第243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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