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罪与强制猥亵侮辱罪的区别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3 15:32:55 267 人看过

1、犯罪主体不同。

强奸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只有年满14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方可构成其罪;而后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不论男女均可构成其罪。年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自然人虽然能构成强奸罪,但不能构成后罪。

2、有无奸淫的目的不同。

这是两者区别的关键所在。强奸罪必须具有奸淫的目的,即其行为的意图是与之发生性关系,并在此目的的支配下实施了有关行为。未实行性交的行为有的是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构成未遂;有的则因为同情受害人而自动放弃奸淫行为,从而成立中止;

后罪则无奸淫的目的,其是通过除性交以外的有关下流、淫秽的行为以兴奋、满足自己的畸形变态的性欲,或者通过侮辱他人来寻找刺激,填补精神空虚。即使没有意志以外的原因阻碍,其也不会也不想与被猥亵者发生性关系。

3、行为方式不同。

强奸罪的行为方式表现为采取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性交,或者奸淫幼女的行为。其本质在于与受害人发生性关系,即使有抠摸下身、玩弄生殖器、搂抱、抚摸乳房等的行为,都服从于与受害妇女发生性关系的需要;

后罪的行为则表现为强制猥亵,是指男女之间除性以外实施的所有淫秽、下流的行为,如裸体表演、裸体共浴、裸体按摩以及裸体或非裸体的抠摸下身、玩弄生殖器、吸吮、亲吻、楼抱、舌舔、抚摸乳房、鸡奸等。

侮辱,则是指出于流氓动机,为了寻找刺激、调戏取乐而针对不特定人实施的有损于人格的行为,如追逐、堵截妇女;偷剪妇女发辫、衣服;在公共场所故意用生殖器顶撞妇女的身体;用污物、脏水对妇女身上涂抹、泼洒等。

4、所侵害的客体不同。

强奸罪所侵害的客体为妇女的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和未满14周岁幼女的身心健康;

后罪所侵害的客体则为他人的人格尊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4日 16: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刑事责任能力相关文章
  • 强制猥亵罪与猥亵罪的差别,强制猥亵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强制猥亵罪与猥亵罪的差别强制猥亵罪与猥亵罪的差别如下:1.犯罪客体不同虽然两罪侵犯的都是性自由权,但罪侵害的是妇女拒绝的自由决定权。强制猥亵罪侵害的是以外的性权利的自愿选择。2.犯罪对象不同罪的犯罪对象仅限于女性,包括十四周岁以上的妇女和不满十四周岁的。而强制猥亵罪的犯罪对象为十四周岁以上的人,猥亵不满十四周岁儿童的,定猥亵儿童罪。3.客观方面不同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行为。而强制猥亵罪是指以外的其他侵犯他人性自由的行为,但并没有动作。4.主观方面不同罪是具有和被害妇女发生的故意。强制猥亵罪是以外侵害性自由的故意。二、强制猥亵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强制猥亵罪的构成要件有:1.主体要件: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2.主观要件:故意,通常表现出刺激或者满足行为人或第二者的性欲的倾向,但不具有强行奸淫的目的(对男童和男性的猥亵包
    2023-06-27
    152人看过
  • 强制猥亵妇女口交构成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吗
    强制猥亵妇女口交肯定是构成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猥亵妇女,是指对妇女的抠摸、舌舔、吸吮、亲吻、搂抱、手淫等行为。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侵犯的客体是妇女的身体自由权和隐私权、名誉权。所谓身体自由权,是指妇女的身体的动静举止不受非法干预为内容的人格权,所谓隐私权,是指妇女所享有的对其个人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有领域进行支配的一种人格权,其私有领域的不可侵犯(包括其身体不能偷看、猥亵等)是其重要权能所谓名誉权,是妇女所享有的就其自身属性和特点表现出来的社会价值而获得社会公正评价的权利。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2023-06-03
    325人看过
  • 区分强奸与强制猥亵行为
    强制猥亵罪与强奸罪最大区别:犯罪意图不同。按照现行刑法规定,强制猥亵罪,是指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妇女的行为;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采用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强迫被害人发生性交的行为。婚内强制性行为犯强奸罪吗婚内强制性行为犯强奸罪。依据我国《刑法》所规定的强奸罪的描述中,并没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性行为不构成本罪或夫妻之间的强制性行为不以本罪论处等但书的例外规定。因此,从理论上讲,只要违背了妇女意志、侵害了其性权利,夫妻之间的婚内强制性行为是可以定强奸罪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
    2023-07-18
    71人看过
  • 强制猥亵侮辱罪具有哪四种特征
    强制猥亵罪的四个构成要件分别是:客体是妇女或他人的身体自由权和隐私权、名誉权;客观上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他人的行为;主体是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主观上表现为故意。一、拐卖妇女的具体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拐卖妇女、儿童罪的构成要件如下:(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被害妇女、儿童的身体自由权和人格尊严权。(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非法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或者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而且行为人主观上具有出卖的目的。因此,只要行为人以出卖为目的实施了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被拐妇女、儿童行为之一的,即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二、什么是侮辱罪所谓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
    2023-06-28
    152人看过
  • 强制猥亵等侮辱罪可否取保候审
    强制猥亵、侮辱罪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能取保候审: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一、15岁孩子捅人可以取保候审吗可以取保候审。符合的情形有;(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二、主犯没有抓到可以取保候审吗只要符合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
    2023-03-12
    214人看过
  • 强制侮辱罪与侮辱罪的界限
    根据我国刑法及其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强制侮辱罪与侮辱罪的界限在于侵犯的法益不同。强制侮辱罪是指行为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侮辱妇女的,主要侵犯的法益是妇女的性羞耻心理,而侮辱罪是指行为人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主要侵犯的法益是他人的名誉权、人格权等。一、辱骂退伍军人什么罪辱骂退伍军人可能构成侮辱罪。一般情况下,辱骂退伍军人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败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此类犯罪侵害的法益是让人的名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二、醉酒后谩骂他人是什么罪诽谤谩骂侮辱他人是违法行为,如果情节严重的,会涉嫌侮辱罪、诽谤罪:1、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如果行为人的行为,足以使受害人的人格利益减损的,可以构成侵犯
    2023-06-24
    256人看过
  • 强制侮辱罪和侮辱罪的区别在哪
    区别有:(一)两者侵犯的客体不同。侮辱罪侵犯的实质客体是抽象的人格尊严和名誉权,而强制侮辱罪所侵犯的客体除了妇女的人格尊严外,还包括妇女性的不可侵犯权。(二)两者的主观方面不同。侮辱罪中,行为人一般出于报复、嫉妒、泄愤的动机,目的是为了贬低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而在强制侮辱罪中,其目的性不是很明确。(三)两者客观方面特征存在不同。侮辱罪包括暴力侮辱、言词侮辱、文字侮辱,而强制侮辱罪则只表现为暴力侮辱。(四)两罪的主体不同。侮辱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而强制侮辱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性,女性只有可能成为此罪的共犯。强制侮辱罪如何认定强制侮辱罪的认定如下:1、当事人必须要有侮辱行为;2、当事人侮辱行为必须公然进行;3、侮辱对象必须是特定的人;4、使用暴力;5、情节严重。强制侮辱罪的构成要件如下: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为妇女或他人的身体自由权和隐私权、名誉权;
    2023-07-22
    212人看过
  • 福建2民警酒后强奸妇女,强奸罪与强制猥亵妇女罪的区别
    一、福建2民警酒后强奸妇女,强奸罪与强制猥亵妇女罪的区别5月27日消息,关于媒体报道的福建省长汀县俩民警酒后违背妇女意愿涉嫌强奸案,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央第八督导组、福建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办成立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督促有关部门严肃问责,并要求严格依法律程序办理。邹某盛(长汀县公安局濯田派出所原副所长)因犯强奸罪(未遂)、强制猥亵妇女罪,于2021年5月27日被长汀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年。谢某成(长汀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文职人员)2021年2月8日涉嫌犯强奸罪,目前福州铁路运输法院正在审理中。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有关规定,纪检监察机关对队伍监督管理不力、负有领导责任的长汀县公安局党委进行通报问责,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并切实整改;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长汀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张某,长汀县公安局濯田派出所党支部书记、所长曾某,长汀县公安局出入境
    2023-04-25
    419人看过
  • 减刑在强制猥亵侮辱罪中的应用
    犯了强制猥亵、侮辱罪首先可以在法院判决前,通过积极向公安机关自首投案或者揭发他人犯罪等重大立功表现来争取减刑。积极向被害人赔偿,获得被害人谅解,是法院从宽处理的考察要件之一。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表现良好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强制猥亵侮辱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强制猥亵、侮辱罪量刑标准的规定是: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应该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二)聚众猥亵儿童的,
    2023-07-05
    360人看过
  • 猥亵罪与一般猥亵,侮辱罪怎么区分
    猥亵罪与一般猥亵:首先,要将强制猥亵他人行为与非强制性猥亵他人行为区分开来,猥亵罪只针对以强制方法猥亵他人的行为,对于非强制性的猥亵他人行为不能视作犯罪。其次,并非任何强制猥亵他人的行为都构成强制猥亵他人罪。猥亵罪对强制猥亵他人罪的构成虽然未规定情节严重之要件,但不能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强制猥亵他人行为亦视作为犯罪最后,猥亵行为不构成犯罪时,可以依据治安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处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猥亵罪与侮辱罪:对象情况不同:猥亵罪一般是以不特定的人为对象;而侮辱罪中的行为,是针对特定的对象实施的目的动机不同:猥亵罪一般是出于闹事取乐、寻求精神刺激;而侮辱罪一般是出于个人恩怨、嫉妒或报复,目的是贬损特定他人的人格和名誉。一、强制猥亵罪的构成要
    2023-03-09
    94人看过
  • 强制猥亵是否构成强奸罪?
    强制猥亵不包含强奸。猥亵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实施的淫秽行为。强奸(又叫性暴力、性侵犯或强制性交),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威胁或伤害等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的一种行为。猥亵可能构成强制猥亵、侮辱罪,强奸构成强奸罪。法律另有其他规定的,应当依照其规定。哪些属于强奸罪的构成要件(1)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即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犯罪对象是女性。(2)犯罪客观方面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乘机实行奸淫的行为。(3)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年满十四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女性能否成为强奸罪的犯罪主体有待进一步明确。(4)犯罪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奸淫的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以暴
    2023-07-05
    287人看过
  • 如何在强制猥亵、侮辱罪中实现减刑?
    犯了强制猥亵、侮辱罪首先可以在法院判决前,通过积极向公安机关自首投案或者揭发他人犯罪等重大立功表现来争取减刑。积极向被害人赔偿,获得被害人谅解,是法院从宽处理的考察要件之一。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表现良好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争取到监狱的减刑考核,从而获得减刑。犯了侵占罪如何减刑犯了侵占罪,行为人想要减刑,则在执行期间,应当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刑法》: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
    2023-06-30
    118人看过
  • 解释一下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含义。
    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一般是指,通过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行为。我国刑法规定,触犯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犯罪嫌疑人,通常会被法院判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行为人聚众、在公共场所当众犯罪,或存在其他恶劣情节的。那么会被法院判处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按前两款的规定进行从重处罚。侮辱妇女罪拘役是多久拘役是1~6个月,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侮辱罪是情节犯,行为人公然侮辱他人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构成犯罪,予以立案追究。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根据其犯罪情节的不同,依法可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具体要结合犯罪情节。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妇女的身体自由权和隐私权、名誉权,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通常表现出刺激或者
    2023-07-01
    134人看过
  • 如何理解强制猥亵侮辱罪的客观要件
    强制猥亵、侮辱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侮辱、猥亵他人的行为。本罪的犯罪对象是他人,即年满14周岁的人。本罪在犯罪方法上表现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侮辱和猥亵的区别在于,猥亵是身体特别是私密部位(如女性的胸部、臀部、下体等)的接触;侮辱一般是非身体性的接触或者是非私密部位的接触。其他恶劣情节,是指除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侮辱妇女以外的恶劣情节,例如,因侮辱妇女导致被侮辱妇女精神分裂,或者导致被侮辱妇女羞愤自杀等情形。猥亵他人要用强制的方式才符合本罪的要求,因为强制体现了被害人对性意愿的违背。强制包括但不限于暴力和胁迫。所谓暴力,是指对他人的人身采取殴打、捆绑等侵害人身安全或者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使他人不敢、不能反抗。所谓胁迫,是指对他人栗取威胁、恐吓等精神强制的方法,使他人不得反抗。所谓其他方法,是指暴力、胁迫以外的其他使他人难以反抗的手段。
    2023-06-02
    273人看过
换一批
#刑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辨认能力是指一个人对自己行为的性质、意义和后果的认识能力。控制能力是指一个人按照自己的意志支配自己行为的能力。 对于一般公民来说,只要达到一定的年龄,生理和智力发育正常,就具有了相应的辨认和控... 更多>

    #刑事责任能力
    相关咨询
    • 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与强奸罪的区别有哪些,强奸罪应该判什么罪行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14
      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与强奸罪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1)主观故意的内容不同。强奸罪是以与妇女发生性交行为为目的;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则不是以与妇女发生性交行为为目的。这是区分二者的关键所在。(2)客观方面的行为不完全相同。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是对妇女实施性交行为以外的猥亵、侮辱行为,没有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强奸罪则是对妇女实施了性交行为,即使由于行为人自身原因而致性交行为未能完成,也应认定
    • 强奸罪与强奸幼女罪及猥亵、侮辱罪分别是怎样处罚的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5-05
      1.强奸罪,是指触犯《刑法》第236条的规定,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性交的行为。 2.《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奸淫幼女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
    • 强制猥亵、与一般猥亵、侮辱妇女行为的区别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1-02
      首先,要将强制猥亵、侮辱妇女行为与非强制性猥亵、侮辱妇女行为区分开来,刑法只惩罚以强制方法猥亵、侮辱妇女的行为,对于非强制性的猥亵、侮辱妇女行为不能视作犯罪。其次,并非任何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的行为都构成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本条对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构成虽然未规定“情节严重”之要件,但不能将情节显着轻微、危害不大的强制猥亵、侮辱妇女行为亦视作为犯罪。
    • 关押在北京市XX的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与强奸罪的区别是什么?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01
      强制猥亵、与(普通)都是侵犯妇女身心健康的犯罪,在客观上都使用了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二者的区别表现在: (1)客观方面不完全相同:前者是对妇女强行实施性交以外的猥亵、侮辱行为;后者是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 (2)主体不完全相同:前者的直接正犯既可以是男子,也可以是妇女;后者的直接正犯只能是男子。 (3)主观故意内容不同:前者不以强行奸淫为目的;后者以强行奸淫为目的。
    • 侮辱妇女与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的区别是什么对强制猥亵行为如何处罚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05
      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是指违背妇女的意愿,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行为。 侮辱妇女的行为与猥亵妇女的行为很相似,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猥亵妇女,一般是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而侮辱妇女,一般是以追求精神刺激为目的;猥亵妇女,必须采取暴力,非强制性的猥亵、侮辱妇女行为不能视作犯罪。 对于该罪的处罚,根据《刑法》第237条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