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抽逃资本的几种情形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17:50:24 208 人看过

1、司法实践中,公司的主要出资方式有:1.公司经验资登记后,以货币出资偿还股东个人债务或他人个人债务,这往往表明,发起人或股东使用贷款或贷款作为注册资本。公司成立后,收回所借入的出资,并归还原主

(2)公司经验资登记后,除营业费用或正常营业费用外,无正当理由收回出资

3.公司成立后,公司经验资登记后,将实物、工业产权、专利、非专利技术和土地使用权无偿或者以不合理的低价转让给他人,撤回出资的民事责任是什么撤回出资的民事责任包括:1.撤回出资的股东对公司的民事责任股东的出资是公司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抽逃资金的行为侵犯了公司的财产权。公司有权依法要求返还财产。股东抽逃出资的,应当按照出资额和出资时间承担返还出资和支付利息的侵权责任。抽逃出资行为直接造成公司其他损失的,行为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2.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的违约责任

有学者认为,退资行为侵犯了公司的财产权,已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有权要求出资人将出资额及其利息返还公司。公司设立协议或者章程是发起人与股东之间的合同。发起人和股东对公司负有按时足额缴纳出资的合同义务。撤资影响合同的正常履行,违反合同义务。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有合同约定的权利要求违约方将出资及其利息返还公司。(3)公司债权受到侵害的,撤回出资的股东对公司债权人承担民事责任不能实现的,抽资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2003年1月4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一)》(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第十二条规定:“债权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的,公司无力清偿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对已提取资本而未返还的股东提起诉讼,要求其在提取的出资额和利息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在坚持公司独立责任和股东有限责任的同时,该规定赋予公司债权人在公司资不抵债的情况下,请求撤回出资的股东承担赔偿责任的权利,平衡各方利益。在诉讼中,公司债权人主张公司资不抵债的,法院一般允许撤回出资的股东作为共同被告,并往往判决其在撤回出资及其利息的范围内承担“预付款”责任,为降低诉讼成本,有效保护公司债权人的权利

<4.股东的连带责任,董事、经理协助退资或者承担直接管理责任的,草案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董事、经理协助或者对公司提取出资承担直接管理责任的,应当共同承担两种连带责任:一是对公司返还提取的出资及其利息的责任;二是公司收回资本及其利息的责任;二是公司不能清偿债务的,公司债权人应当在出资额和利息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笔者认为,股东、董事、经理的相关行为侵犯了公司的财产权,违反了不侵犯他人财产的法定义务。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害,应当与抽回出资的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因此,有必要增加其与抽逃出资股东之间的第三连带责任,即抽逃出资行为造成的直接损失的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可以以抽逃出资罪论处,对抽逃出资的发起人、股东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即使不能认定为犯罪,也属于违法行为。发起人或者股东可以被要求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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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资本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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