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法院受理范围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5 17:00:51 100 人看过

一、劳动争议法院受理范围

劳动争议法院受理范围如下:

1.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2.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3.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劳动争议仲裁书写申请书的格式

劳动争议仲裁书写申请书的格式写法如下:

1.写明劳动仲裁申请书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姓名、民族、身份证、出生年月、家庭住址、联系电话;

2.法定代表人的名称、职务;

3.请求事项;

4.申请人签名和日期等。

三、劳动争议法院要多久出结果

劳动争议法院要三至六个月出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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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28日 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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