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身损害增加诉讼标的请求在什么时候提出?
在人身损害纠纷案件中,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诉讼过程中,当事人主张的法律关系的性质或者民事行为的效力与人民法院根据案件事实作出的认定不一致的,不受刑诉法规定的限制,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变更诉讼请求。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指定举证期限。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二、人身损害案件赔偿项目有哪些?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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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什么时候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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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标的额诉讼请求的时间最晚什么时候提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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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时候可以提出民事诉讼离婚损害赔偿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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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养通常概指各种社会关系中针对"弱者"所发生的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一般涵盖四个方面: (1)以国家为主体,在特定情形下体现社会福利的公力扶养,包括各种灾害救济、贫困救济、民政抚恤等; (2)以一定的社会组织、机构、单位为主体并逐步走向社会化...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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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标的额诉讼请求时间最晚什么时候提起浙江在线咨询 2021-08-04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该规定,对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提出的时间均作了限制,即原告只能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否则,法院将不准许原告增加或变更诉求的申请。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三十二条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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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诉和增加诉讼请求的提出时间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16根据民诉意见第156条,反诉和增加诉讼请求的提出时间是: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根据证据规定第34条第3款,反诉和增加诉讼请求的提出时间是:举证期限届满前。从理论上说,民诉意见与证据规则属于同位法,对于同位法,当然是新法优先与旧法,当然适用证据规则。从法条上讲,《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讥乏罐何忒蛊闺坍酣开若干规定》第82条规定“本院过去的司法解释,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从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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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诉讼请求的时间是什么时候?青海在线咨询 2023-02-03增加诉讼请求,需要在举证期满前提出,要提交书面的申请书,若所增加的诉讼请求与本案有关,可以合并审理,诉讼请求不仅可以增加,还能够变更,但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法院才会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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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诉讼请求的时间的提前安徽在线咨询 2021-12-3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的,应当在证明期届满前提出。第三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主张的法律关系的性质或者民事行为的有效性与人民法院根据案件事实的认定不一致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变更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