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手续是否需要交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0 02:05:49 283 人看过

一、强制执行手续是否需要交费

强制执行手续是需要交费的。

由被执行一方交费。当事人应缴纳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以及申请支付令的费用。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条

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

(一)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二)申请保全措施;

(三)申请支付令;

(四)申请公示催告;

(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

(六)申请破产;

(七)申请海事强制令、共同海损理算、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海事债权登记、船舶优先权催告;

(八)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和国外仲裁机构裁决。

二、申请强制执行的条件

申请强制执行需要的条件有:

1.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

3.申请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

4.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

5.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

6.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三、申请强制执行的材料

申请强制执行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强制执行申请书;

2.判决书或者裁定书;

3.生效证明;

4.被执行人的送达地址确认书或者邮寄单;

5.被执行人的身份信息;

6.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五章 诉讼费用的负担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八)项规定的申请费由被执行人负担。\n执行中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申请费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n本办法第十条第(二)项规定的申请费由申请人负担,申请人提起诉讼的,可以将该申请费列入诉讼请求。\n本办法第十条第(五)项规定的申请费,由人民法院依照本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决定申请费的负担。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5日 00: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公司欠款是否需要强制执行?
    企业法人直接经营管理的财产仍不能清偿债务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执行该企业法人其他分支机构的财产。分公司隶属于公司,分公司的财产就是公司的财产,分公司的财产和收益就公司的财产和收益,因此,执行分公司的财产就是执行公司的财产。起诉公司欠款需要什么材料起诉公司欠款需要的材料有起诉状、起诉状副本和能证明当事人主张的证据材料,例如欠条、借条、收据、转账记录、证人证言、公司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等证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第十五条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2023-07-02
    92人看过
  • 证据保全制度的执行是否需要采取强制手段?
    证据保全不是强制措施。证据保全,是指法院在起诉前或在对证据进行调查前,依据申请人、当事人的请求,或依职权对可能灭失或今后难以取得的证据,予以调查收集和固定保存的行为。证据保全是当事人基于民事权利,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自主选择在适当的时候,向法定的机构提起的收集、固定、保管相关证据,以保持其证明力的活动。证据保全应当是为当事人设立的一种私力救济措施,将是否启动该措施的选择权还于当事人。完善仲裁证据保全制度的建议仲裁证据保全制度的建立是为了更好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使仲裁程序高效的进行。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可以适当考虑对现行的仲裁证据保全制度进行改革和完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设立仲裁证据诉前保全制度。具体做法可以参考《海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条文可以表述为:当事人之间订有仲裁协议的当事人,在申请仲裁前可以向证据所在地的基层(或中级)法院提出证据保全申请。2、适当地给予仲裁委员会对仲裁
    2023-07-06
    383人看过
  • 强制执行进行中过户手续需要等待多久
    一、强制执行进行中过户手续需要等待多久申请强制执行过户需要六个月内执行完毕。如果房屋产权纠纷通过诉讼方式,赢的判决并且判决书已经下来对方还不肯过户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在收到申请后会在六个月内办理强制过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法院强制执行是法院根据法律裁判结果对被告人采取的强制行为。这是一种特殊的强制措施,由人民法院执行人员按照法律文书的规定,强制被申请执行人完成指定的行为。二、申请强制执行都需要带什么材料1.强制执行申请书一份;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申请人是公司的,需要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证明书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3.委托手续一份
    2023-11-23
    100人看过
  • 法院需要出示什么手续才能强制执行
    法院强制执行流程怎么走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和人员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采取法律规定的措施,强制负有义务的当事人完成义务,保证实现法院判决、裁定及其他法律文书内容的诉讼行为。如果被告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上诉,也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履行生效判决的话,你可以向原审提交执行申请书,交纳一定的执行费用,法院执行局就会依法对被执行人强制执行。(1)审查立案。人民法院在接到申请执行书及有关法律文书后,应审查该申请执行是否合法适当,有关法律文书是否齐备,内容是否明确,被执行人是否有执行能力等等。(2)通知履行。人民法院决定对义务人强制执行时,应当先行通知义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动履行法定义务,否则将强制执行。(3)准备强制执行。填写强制执行证;确定强制执行的计划和方案;需要协助执行的,应书面通知有义务协助的单位和个人。(4)实行强制执行。应当表明身份,出示执法证件和执行根据;执行结束
    2023-02-12
    280人看过
  • 强制执行要求是否存在缴费要求
    一、强制执行要求是否存在缴费要求强制执行要求存在缴费要求,由被执行一方交费。当事人应缴纳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以及申请支付令的费用。二、强制执行申请适用的条件是什么申请强制执行需要的条件有:1.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3.申请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4.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5.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6.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三、强制执行申请后可以撤销吗如果申请人向法院申请撤销强制执行措施的,法院可以裁定终结执行,所以强制措施是可以撤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二)据以
    2023-08-21
    452人看过
  • 获得法院强制执行需要哪些法律手续
    一、获得法院强制执行需要哪些法律手续1.执行申请书。由申请执行人签字或盖章。2.生效法律文书原件。3.执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4.申请人不能亲自到法院申请执行,需委托代理人代为其申请执行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5.法律文书的生效证明。属本院判决、调解、裁定的,应由经办法官或书记员签字证明已经生效。6.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清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需要的流程主要是包括需要准备好强制执行的申请书还要缴纳强制执行的费用,这个也是立案的费用,然后还需要提交当时的判决文书还有申请人和被执行人的身份信息等等,然后法院,就会进行立案和受理。二、在我国强制执行会涉及配偶吗一般情况强制执行是不会涉及到配偶的个人财产的,如果执行的原因跟配偶没有什么关系,是不可以执行配偶的财产的。如果确认债务性质为夫妻共同债务,被执行人配偶应为连带债务人,但要执行被执行人配偶名下财产,
    2023-09-15
    312人看过
  • 强制执行是否可继续上诉
    已经强制执行了,说明案件的判决书已经生效,所以,就不能再上诉了。但是,如果有证据证明原判确有错误,可以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一、一裁两审后还能上诉吗两审终审制是法院审理案件的一种审级制度,指一个案件需经两级法院审判后方可宣告终结并发生法律效力。二审是不可以上诉的。二审,已经是终审程序了,所以,终审判决后当事人是不可以上诉的。但是确有错误的或者有新的证据的,可以申请再审。二、行政诉讼能怎么申请再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同时,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并按照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人数提交再审申请书副本。当事人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
    2023-02-17
    228人看过
  • 执行费是申请强制执行的时候就要交吗
    一、执行费是申请强制执行的时候就要交吗不是,是在执行后由被申请人交。《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条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条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二、申请强制执行材料需要哪些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的材料有:1.强制执行申请书一份。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加盖公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由本人在强制执行申请书上签名或捺手印。强制执行申请书不得使用圆珠笔书写,不得使用复印件。2.证明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材料一份,受委托代为申请强制执行的,一并提供委托代理资料。申请人申请执行非法院法律文书的,还应提供被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一份。3.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一份和复印件两份。法院出具的生
    2023-11-06
    96人看过
  • 请律师告知是否需要强制执行
    请律师打官司不一定包括强制执行的,强制执行不是民事诉讼的必经程序,强制执行指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强制力量,根据执行文书的规定,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强制执行的执行文书包括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以及依法应由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它们一经确定,义务人即应自动履行。如果拒不履行,权利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提出申请的权利人称申请人,被指名履行义务的人称被申请人。申请人往往是胜诉的原告;也可能是提起反诉胜诉的被告。执行程序是民事诉讼程序的最后阶段,执行完毕,就结束了整个诉讼程序。离婚案件请律师和不请律师有区别吗(一)在双方矛盾突出,争议较大,涉案财产较多,以及需要取证等情况下,是有必要请律师的,当然如果当事人工作繁忙,自行处理不便,以及经济条件较好对律师费用不敏感,即使案情简单请律师也是必要的;(二)请律师与不请律师会有区别,但具体说起来确实有
    2023-07-06
    386人看过
  •  "强制执行两年后,是否还能继续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如果被执行人没有财产可以执行且已申请强制执行,两年后如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以执行,可申请恢复执行并继续执行。强制执行的期限为两年,申请强制执行超过两年的不可再向法院申请。如果被执行人没有财产可以执行,且已经申请强制执行,那么在两年之后,如果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以执行,就可以申请恢复执行并继续执行。其他情况的,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为2年,如果申请强制执行超过2年的,不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被执行人没有财产可以执行,还能申请恢复执行吗?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的义务。如果被执行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债权人可以申请恢复执行,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债权人可以申请恢复执行的情形包括:1. 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的;2. 申请执行的法定条件成就的;3. 申请执行权人提
    2024-04-01
    195人看过
  • 2024行政强制需要哪些手续
    行政强制需要哪些手续根据《行政强制法》第55条的规定,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应当提供下列材料:(一)强制执行申请书;(二)行政决定书及作出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三)当事人的意见及行政机关催告情况;(四)申请强制执行标的情况;(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由行政机关负责人签名,加盖行政机关的印章,并注明日期。《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章 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五十五条 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应当提供下列材料:\n(一)强制执行申请书;\n(二)行政决定书及作出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n(三)当事人的意见及行政机关催告情况;\n(四)申请强制执行标的情况;\n(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n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由行政机关负责人签名,加盖行政机关的印章,并注明日期。
    2023-12-16
    129人看过
  • 撤销强制执行是否收取执行费用
    执行费用不需要申请人预交的,都是执行回来第一笔款后,先扣除执行费,你撤销执行申请就不会找你要了,不过已经交纳的申请费不退还。请执行人应当递交书面的申请书来撤回之前在法院申请执行案件,如果案件在执行过程中,产生了执行标的财产的交付,就应当支付相应的申请执行费。申请执行无需预先缴纳申请执行费,但人民法院在执行到位的首批执行款扣除人民法院依法应收取的执行费。相关法律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因此当事人应当在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后的两年内申请执行,如果执行过程中未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法院一般采取中止执行,待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后,再恢复执行。《
    2023-06-13
    287人看过
  • 强制执行申请书诉讼费需要交纳吗?
    需要交纳。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申请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书的,是需要交纳一定申请费用的,而申请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条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一)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二)申请保全措施;(三)申请支付令;(四)申请公示催告;(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六)申请破产;(七)申请海事强制令、共同海损理算、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海事债权登记、船舶优先权催告;(八)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和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第三十八条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八)项规定的申请费由被执行人负担。执行中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申请费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本办法第十条第(二)项规定的申请费由申请人负
    2023-06-19
    60人看过
  • 强制执行探视权的手续
    一、强制执行探视权的手续是什么1、法院也无法强制执行探视权,因为探视权涉及到人身自由的问题,法院没有正当理由也无法限制人身自由,只能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对对方实行罚款、拘留等措施。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二、可否强制执行子女探视权1、探视权的行使可以保证夫妻离异后非直接抚养一方能够定期与子女团聚,有利于弥合家庭给父母子女之间造成的感情伤害,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2、探视权不仅可以满足父或母对子女的关心、抚养和教育的情感需要,保持和子女的往来,及时充分地了解子女的生活、学习情况,更好地对子女进行抚养教育,而且可以增加子女和非直接
    2023-06-14
    159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吗,申请强制执行需要什么手续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28
      当然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根据判决书向法院提起申请即可。
    • 深圳强制执行要多少手续费
      湖南在线咨询 2023-12-14
      10万强制执行的费用是由被执行人来承担。一般申请强制执行的人是不要缴纳执行费用的,执行的费用一般都包括执行费、交通费和鉴定费等,要是当事人的经济有困难的,还可以申请减免。
    • 强制执行需要,什么手续什么文件,才可以需要申请强制执行?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14
      申请强制执行的必备材料 1、执行申请书。由申请执行人签字或盖章。 2、生效法律文书原件。 3、执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人不能亲自到法院申请执行,需委托代理人代为其申请执行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 5、法律文书的生效证明。属本院判决、调解、裁定的,应由经办法官或书记员签字证明已经生效。 6、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清单。
    • 强制执行后,抚养费能否继续交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21
      被执路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路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路人及其所扶养亲属的生活必需花费。被执路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路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路人及其所扶养亲属的生活必需品。被执路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能够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
    • 强制执行离婚判决书下来了, 还要交申请费吗, 强制执行是否需要缴费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2-25
      应当交纳申请费。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条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一)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二)申请保全措施;(三)申请支付令;(四)申请公示催告;(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六)申请破产;(七)申请海事强制令、共同海损理算、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