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是什么如何分割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7-30 05:1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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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的法定共有财产囊括了以下几个方面:
双方的劳动所得(如薪资、奖金和佣金),投资回报(诸如生产、经营及资本运作所产生的收益),知识产权带来的收入,以及遗产或赠予的财产——除非依据特定法规存在特殊的排除性规定。
同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任何一方如果因其参与抚育子女、照顾年长者或协助对方开展工作而承受了更多的责任与义务时,在决定终止婚姻关系的那一刻起,都有权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向对方索求相应的经济补偿。
关于如何制定具体补偿措施、以及在双方无法达成共识的情况下应该寻求何种渠道解决纠纷,应由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
若无法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的话,则将交由当地人民法院进行最终的裁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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