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仲裁开庭判决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8 15:21:18 100 人看过

合同纠纷可以仲裁。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不能仲裁。合同仲裁开庭的主要程序如下:(1)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加人是否到庭,并向首席仲裁员报告仲裁庭准备就绪,然后宣读仲裁纪律。(2)首席仲裁员核对当事人身份以及委托代理权限;宣布案由;宣布仲裁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名单;告之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3)开庭调查,依申请人、被申请人以及其他仲裁参与人的顺序,询问有关产生纠纷的事实;出示有关证据;询问其他证人。当事实调查完结时,征求当事人是否愿意调解,如同意,即时进行调解,如调解成功即可宣布休庭、开庭结束。如当事人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则组织双方辩论。(4)如再次调解不成。征求双方当事人的最后意见。当事人陈述完毕后,应暂时休庭。(5)休庭时仲裁庭对合同纠纷进行评议,并做出裁决意见。(6)首席仲裁员宣布开庭结束,致此开庭即告完结。

一、离婚后财产纠纷开庭的程序

(一)庭审前的准备

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二)法庭调查

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一)当事人陈述;(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三)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四)宣读鉴定结论;(五)宣读勘验笔录。

(三)法庭辩论

1、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2、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3、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四)判决

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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