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资料专用章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8-15 10:56:14 371 人看过

在一般环境和操作中,未获得施工单位明确授权的情况下,资料专用章仅限于在企业自身内部技术资料管理或是提交审查施工文件等事项上发挥作用,而无权行使设立、改变或消除债权债务的权威性。

资料专用章并不能被运用来签署涉及外部签订的繁琐合同,同时也无法体现出施工方具有订约的真实意图与意愿。

然而,针对现实生活中的合同履行实际状况而言,若发生以下两种特殊情况,判定机关仍有可能会选择采纳、认可资料专用章所具备的对外效力,进而判决该合同具备法律效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第五百零三条

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合同,被代理人已经开始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接受相对人履行的,视为对合同的追认。

第五百零四条

法人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外,该代表行为有效,订立的合同对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7日 20: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司法鉴定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法律效力是一样的吗
    不一样,在某些地方,法院优先认定司法鉴定,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持保留态度。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与司法鉴定的区别1、从鉴定的启动次序上看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要先于医疗过错司法鉴定,只有经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构成医疗事故的才可以进行医疗过错司法鉴定。2、从鉴定的委托形式上看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只能委托当地设区的市级医学会,再次鉴定只能委托所属省的省级医学会;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具有明显的地域性及层级性。而医疗过错司法鉴定不受地域范围的限制,各鉴定机构之间也没有隶属关系。3、从鉴定程序上看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时,医学会应当根据医疗事故争议所涉及的学科专业,确定专家鉴定组的构成和人数。专家鉴定组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实行合议制。而司法鉴定是由鉴定机构指定或者选择二名司法鉴定人共同进行鉴定;司法鉴定机构在进行鉴定的过程中,遇有特别复杂、
    2023-04-21
    440人看过
  • 合同专用章效力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一、合同专用章效力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公司合同专用章的法律规定有对合同当事人而言,合同上加盖合同专用章,表明双方当事人对订立合同的要约、承诺阶段的完成和对双方权利、义务的最终确认,从而确定了合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而成立,并对当事人双方发生了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基于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对此,《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二、合同章有法律效力吗?根据法律规定,合同章一般代表合同的效力,而法人章可以认定为法人的签名,法人的签名也是代表合同效力的一种形式,一份合同当中既有合同章,又有法人章,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此份合同有法律效力。三、合同有效的基本要件有哪些?1、订立合同的当事人有合法资格自然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中,个体工商户必须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并在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内订立
    2024-01-10
    169人看过
  • 工程施工合同盖技术资料章有效吗
    一、工程施工合同盖技术资料章有效吗如果公司长期使用资料章对外出具法律文书,足以让人相信资料章具有代表公司对外承担法律责任的,资料章也是可以签署合同的。但是最好还是直接盖公司印章。但还有以下情况:1、如果法人章和公章是伪造,工程施工合同盖技术资料章签订的合同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2、如果盖的法人章和公章是没有经过授权盖的,可能不具有法律效力;3、如果合同上规定需要法人同时签字和盖章生效,则合同视为无效合同。《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二、建筑施工合同的订立程序建筑施工合同作为合同的一种,其签订也分为要约和承
    2023-06-17
    98人看过
  • 专利权技术出资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专利权技术出资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我国《公司法》第27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公司法》第28条对专利权出资的认定方式为:“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专利使用权作为专利权的一部分,是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虽然专利使用权价值低于知识产权所有权的价值,在没有法律明确禁止的情况下,可以作为出资设立公司。所以,应属专利试用期出资。一、专利权的客体内容是什么?1、发明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发明必须是一种技术方案,是发明人将自然规律在特定技术领域进行运用和结合的结果,而不是自然规律本身,因而科学发现不属于发明范畴。同时,发明通常是自然科学领域的智力成果,文学、艺术和社会科学领域的成果也不能构成专
    2023-03-16
    257人看过
  • 技术合同补充协议与合同的法律效力一样吗?
    一、技术合同补充协议与合同的法律效力一样吗?签订技术合同之后,发现内容还需补充的,可以拟定合同补充协议。技术合同补充协议与合同的法律效力是一样的。技术合同补充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协议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补充协议是对原合同的补充或者变更,一般要明确约定,如果补充协议条款与原合同不一致或发生冲突时,应当以补充协议为准,但原合同明示不得变更的条款,补充协议中对该条款发生的变更则不发生法律效力。二、技术合同的成果归属是怎样的?1.委托开发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研究开发人取得专利权的,委托人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研究开发人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委托人可优先受让该专利申请权。2.合作开发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合作开发的各方共有。当事人一方转让其专利申请权的,其他各方可优先受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
    2024-01-09
    490人看过
  • 合同专用章在劳动合同中的法律效力
    劳动合同能用合同专用章,劳动者是和用人单位签订合同,一般应加盖公司公章,人事部门是专门主管人事合同的签订履行的,因此加盖人事章也应该认定为是有效的。法律规定是签字、盖章,有其一就可以,如果是签字应是法定代表人的签字,经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其他人签字也有效。劳动合同盖用人单位公章和合同专用章具有一样的法律效力,通常规模大的用人单位有合同专用章,规模小的用人单位没有专门设定合同专用章。劳动合同经双方协商签订后,签字盖章后生效。劳动合同盖什么章通常情况下,劳动合同具有签字或者盖章其中任意一项,那么协议就具有了法律效力。和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经过一致协商拟定的协议,在签订协议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需要签字或者盖章证明,合同才能即刻具有法律效力。对于用人单位来说,盖章需要用公司人事部门的专用章才算是有效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
    2023-07-05
    163人看过
  • 被无效的专利是不是现有技术
    专利权无效是经第三人申请、专利复审委员会审查,对已授予的专利作出无效的决定。专利权被授予后,如认为不符合法律规定,任何人和单位均可依专利复审程序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利权无效。请求书应按规定格式撰写,一式二份,说明理由,必要时应附具有关文件。专利复审委员会收到请求书后,应将请求书副本和有关文件副本送交专利权人,要求在限期内陈述意见。经专利复审委员会审查后,对该专利作出维持或无效的决定,并通知请求人和专利权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发明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发明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法院起诉。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所作的无效或维持的决定为终局决定。宣告专利无效,由专利局登记和公告。所谓专利权无效,是在专利权授予之后,被发现其具有不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中有关授予专利权的条件,并经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确认并宣告其无效的情形,被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不存
    2023-05-01
    356人看过
  • 合同专用章是否跟公章一样效力
    合同专用章和公章的效力是一样的,但是合同专用章的使用范围更窄,实践中有的公司并没有合同专用章,是直接在合同上盖所在公司的公章。(一)合同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是指在合同上加盖合同专用章是指合同当事人经过协商,在达成的书面合同上各自加盖本公司的合同专用印章的行为。(二)公章公章是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使用的印章。由于公安部对办理刻制印章的手续未作统一规定,所以各地公安机关对刻制印章手续的规定有所不同。根据刻制印章的种类不同,手续也不一样。一、合同章和公章的区别从法律上说,公司公章与公司合同专用章在合同签署的效力方面没有差异,公司之所以在公章之外,还另行刻制合同专用章,主要原因如下:1、因为公司公章与公司合同专用章在使用与管理上存在区别。第一、二者的管理部门不同。公司合同专用章的管理部门一般为法律部门,公司公章的管理部门一般为公司的综合管理部门。第二、用途范围及效力不同。公司合同专用章专用于合同
    2023-04-02
    159人看过
  • 协议盖合同章有法律效力吗,合同专用章的法律意义是什么?
    协议盖合同章有法律效力,合同和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合同章的用途就是成立民事关系的证明,其意义就是表明双方完成要约、承诺阶段,权利义务的明确,依照协议履行,协议生效的时间是盖章时成立。一、协议盖合同章有法律效力吗协议盖合同章有法律效力,根据法律规定,合同章一般代表合同的效力,而法人章可以认定为法人的签名,法人的签名也是代表合同效力的一种形式。一份合同当中既有合同章,又有法人章,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此份合同有法律效力,合同专用章单位对外签订合同时使用可以在签约的范围内,代表单位单位需承受由此成导致的权利义务,公章可以代替合同专用章使用,而关于合同专用章和公章的效率高下实际上在使用过程中和司法实践中是一样的。对合同和协议而言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合同专用章的法律意义公司合同专用章的法律意义:对合同当事人而言,合同上加盖合同专用章,表明双方当事人对订立合同的要约、承诺阶段的完成和对双方权利、义务的最
    2023-06-04
    107人看过
  • 怎样申请技术专利
    发明专利申请流程包括受理、初审、公布、实质审查请求、实质审查、授权五个阶段,具体内容如下:1、受理阶段:如果符合受理条件,专利局将确定申请日,给予申请号,并且核实过文件清单后,发出受理通知书,通知申请人.2、初步审查阶段:(1)发明名称一般不得超过二十五个字,特殊情况,化学领域的发明可以允许最多到四十个字.(2)请求书、说明书、保密审查请求、实质审查请求书、专利代理委托书的发明名称是否都一致.(3)说明书摘要部分不得超过三百个字.可以包含发明的化学式.(4)摘要附图是否为说明书附图之一.3、公布阶段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4、实质审查阶段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
    2023-03-03
    64人看过
  • 怎样注册专利技术
    法律综合知识
    一、怎样注册专利技术1、提交申请书、提交有关材料、专利局进行审查、发布专利权证等,公民个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向专利权管理部门申请专利,是否获得通过应当根据实际条件是否符合而定;2、申请文件格式应当规范,字迹清晰,并且正确填写申请人姓名以及相关信息;3、申请人受到受理通知书之后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5条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二、自己怎么注册专利1、专利申请文件的填写和撰写。专利申请文件的填写和撰写有特定的要求,申请人可以自行填写或撰写,也可以委托专利代理机构代为办理。尽管委托专利代理是非强制性的,但是考虑到精心撰写专利申请文件的重要性,以及审批程序的法律严谨性,对经验不多的申请人来说,委托专利代理是值得提倡的。2、专利申请的受理。专利
    2024-02-10
    451人看过
  • 技术专利怎样申请
    法律综合知识
    一、技术专利怎样申请技术专利申请的方式: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发明经过十八个月初步审查和三年实质审查,实用新型经十八个月初步审查,无人提出异议的,即可领取专利证书。《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第三十四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第三十五条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第三十九条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二、怎样进行申
    2024-01-21
    160人看过
  • 出资者用专有技术出资的注意事项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合资各方都可以现金、实物、工业产权等进行投资。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外国合营者作为投资的技术,必须确实是适合我国需要的先进技术。如果有意以落后的技术进行欺骗,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作为外国合营者出资的专有技术,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是能显著改进现有产品的性能、质量,提高生产效率的;二是能显著节约原材料、燃料、动力的。根据有关规定,合营各方按照合营合同的规定向合营企业认缴的出资,必须是合营者自己所有的现金,自己所有并且未设立任何担保物权的实物、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等。凡是以实物、工业产权、专有技术作价出资的,出资者应当出具拥有所有权和处置权的有效证明。外国合营者以专有工业产权或者专有技术出资,应当提交该工业产权或者专有技术的有关资料,包括专利证书或者商标注册证书的复印件、有效状况及其技术特性、实用
    2023-04-23
    411人看过
  • 业务专用章在法律上是否具有效力
    「业务专用章」仅针对其相关的业务类事项具有法律约束力和效力;对于财务、人力资源管理等其他领域并无法律上的约束力与效力。若当事人选择以合同书形式签订合同时,自双方当事人均签署、加盖公章或手印之时起,该份合同即视为正式生效。但在此之前,当事人任何一方已经开始实施主要义务,并且另一方予以默认表示同意的情况下,即使尚未签署盖章,此合同亦将被视作已有效成立。《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2024-08-08
    239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技术秘密许可合同是怎样产生法律效力的?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8-20
      技术秘密的使用许可是技术秘密权利人保持其总体权利中的所有权、收益权、处分权,而在一定条件下将其技术秘密许可他人使用。只要是双方的真实意思,那么就是有效的。 从技术秘密权利人的所有权出发,被许可方接受使用许可,表明被许可方尊重权利人的权利、接受权利人的合法约束,从这个角度看许可合同又有三个特征: (1)许可的专有性。许可合同的标的是技术秘密的使用权,使用权还可以再分为从生产到销售、使用各个环节的权利
    • 中外专利技术许可合同与中外专利技术许可合同之间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08
      中外专利技术许可合同: 签约时间:签约地点:合同号:目录 第一条定义 第二条合同范围 第三条合同价格 第四条支付条件 第五条资料的交付和改进 第六条侵权和保证 第七条税费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第九条合同生效和其他 附件 附件一专利资料的名称、内容和申请情况(略) 附件二合同产品的型号、规格和技术参数(略) 附件三提成费的起算时间和计算方法(略) 附件四出让方查帐的内容和方法(略) ____国____
    • 工程合同盖工程技术资料的章有效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9-15
      1、如果法人章和公章是伪造,工程施工合同盖技术资料章签订的合同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2、如果盖的法人章和公章是没有经过授权盖的,可能不具有法律效力; 3、如果合同上规定需要法人同时签字和盖章生效,则合同视为无效合同。
    • 非专利技术转让资料需要的资料有哪些?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8-10
      关于你提出的非专利技术转让资料的问题是这样的,非专利技术”又称专有技术,一般指未经公开也未申请专利,但为发明人所拥有并采取措施予以保密的,具有实用价值的各种技术和经验。如设计图纸、资料、数据、技术规范、工艺流程、材料配方、管理制度和方法等。
    • 国际技术转让合同是什么意思,国际技术转让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5-06
      国际技术转让合同是指转让方将自己所拥有的技术跨越国界地转移给技术受让方的书面协议。据此协议,转让方向受让方转让技术的使用权,准许受让方使用自己所拥有的技术,向受让方进行技术服务或传授技术知识,并收取使用费;而受让方取得技术使用权,得到技术知识,获取技术服务成果,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制造和销售合同产品,并给付合同价款、使用费或其他报酬。这里所称的技术,是与生产管理相关的关于制造产品、提供服务的系统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