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留置权是严格的法定权,只有法律规定的情形才能适用留置权。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第四百四十八条: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是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
第四百四十九条: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不得留置的动产,不得留置。
一、租赁合同不得超过多少年
(一)租赁合同不得超过二十年
《民法典》
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最长期限】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二)租赁期限不低于六个月的,必须要签署租赁合同。
《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租赁合同形式】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公民、单位可以像车行、或者是其他享有车辆所有权的公民、或者是单位提出车辆租赁的请求,如果收到请求的一方同意了请求,那么双方就可以协商确定租赁期限、车辆承租方需要支付的租金等的内容。
二、租赁双方租房合同订金违约怎么赔偿
租赁双方租房合同订金违约的赔偿方法为: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租房合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当收受订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债务时,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租房交付订金后反悔,可以根据租房合同的相关条款或者约定承担责任并合理维权,但无权扣押房东的房屋钥匙,而且作为产权人,房东也有权利重新更换门锁。
订金并不是很严格的法律概念,通常是指买卖双方在具有交易意向后,为表示诚意,由买受方交付给出卖方的一笔款项。因为订金不是法律上的概念,即便订金交付后,也不发生类似定金罚则的后果。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的规定,如果收据上是“订金”而不是“定金”,是可以索回的,租客可以通过法律渠道进行维权。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民法典》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留置是否适合租赁合同
470人看过
-
出租人能否行使留置,留置权有哪些法律根据
279人看过
-
留置权适用包括租赁合同嘛
358人看过
-
留置权与房屋租赁留置权
328人看过
-
租赁车辆行使留置权应该怎么判决
400人看过
-
房屋租赁关系中行使留置权的条件
439人看过
留置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所享有的留置其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的权利。其中,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留置产生的前提,必须是在当事人之间存在合同关系,而且一方占有他方财产,只能是依照合同合... 更多>
-
-
租赁类房屋留置权行使期限是多少年宁夏在线咨询 2021-07-26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二百三十条的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所以房屋租赁留置权行使的范围如下: (一)房屋租赁合同中对出租方享有留置权作出明确约定; (二)债权人应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 (三)债务人的债务已到履行期; (四)留置的财产与债权一般应基于同一法律关系,但是商
-
房屋租赁留置权的行使范围是怎样的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2-23(一)房屋租赁合同中对出租方享有留置权作出明确约定; (二)债权人应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 (三)债务人的债务已到履行期; (四)留置的财产与债权一般应基于同一法律关系,但是商事留置除外; (五)实现留置权时,留置权人必须确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
-
债权未到期,债权人能否行使留置权天津在线咨询 2022-11-26留置权,是指债权人因合法手段占有债务人的财物,在由此产生的债权未得到清偿以前留置该项财物并在超过一定期限仍未得到清偿时依法变卖留置财物,从价款中优先受偿的权利。那么当债权未到期时,债权人能否行使留置权呢?
-
债务人可否请求留置权人行使留置权辽宁在线咨询 2023-01-141、债务人请求留置权人行使留置权。 《民法典》第四百五十四条【留置权债务人的请求权】债务人可以请求留置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行使留置权;留置权人不行使的,债务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留置财产。 第四百五十五条【留置权的实现】留置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债务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2、紧急留置权的行使。 紧急留置权制度,债权未到期之前,债务人已经没有清偿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