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的概念与法律特征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7 09:04:13 90 人看过

1、房屋征收的概念

房屋征收也叫房屋拆迁,是国家在征用或征收国有土地的过程中发生的一种社会现象,它与土地征收有着相同的性质和密切关系。所谓房屋征收,就是指国家为了城市发展的需要,根据城市的整体规划,通过法定程序,对原土地上的房屋或其他构筑物进行拆除,并依法给予被拆除房屋及附属物所有权和使用人安置和适当补偿的行为。

2、房屋征收的法律特征

(1)国家意志性:房屋征收关系的发生,体现了国家意志。

(2)计划性:A、国家建设需要B、法定程序(征收许可证)C、城市规划

(3)民事协商与行政命令的交叉性:房屋征收是国家建设需要并经法定程序批准而进行,被征收人应服从国家的整体利益;但是在房屋征收过程中,凡涉及安置、补偿的方式或数额等利益问题时,则征收当事人双方的关系又属于平等的民事主体的关系。因此,房屋征收既具有行政法律的性质,又具有民事法律的性质,具有交叉性。

房屋征收纠纷的概念与法律形式

1、房屋征收纠纷的概念

房屋征收纠纷,是指在城市房屋征收过程中,有关征收法律关系主体间,因房屋征收活动而产生的需要由第三方介入并处理的争议或争执。

从房屋征收的法律特征不难看出,房屋征收带有国家的强制性,是一种强制性的法律行为,它不以被征收人是否同意为条件。同时根据法律规定,对被征收人又必须予以妥善安置与合理补偿。说到底,房屋征收实际上是政府、征收人与被征收人三者之间的一个利益平衡与博弈的问题。

在这里,国家作为土地的最终所有人,当然要保证土地的保值和增值;而作为征收人,一般是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要力图让其自身利润最大化;而作为被征收人,房屋是其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具有高价值的资产,绝不会轻言放弃。因此纠纷的产生在所难免。

2、房屋征收纠纷的几种表现形式

按照房屋征收活动的性质,可以将房屋征收纠纷主要概况为两种。

(1)是房屋征收当事人之间因房屋征收活动中的民事权利义务而产生的民事纠纷。包括因征收、安置、补偿、补助等各项民事权利和义务的所产生的纠纷;

(2)是当事人对房屋征收的行政管理部门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而产生的行政纠纷,包括与土地、规划、建设、环保、房管等部门产生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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