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撤销变更登记法定情况下可以撤销。比如股东会做出了一个无效或者是可撤销的股东会决议,根据这个决议已经进行了变更登记,后法院宣告该决议撤销或者无效。
一、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有哪些不同
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有5种不同,分别是:
1、形成的原因不同。无效婚姻是违反婚姻禁止条件形成的婚姻;可撤销的婚姻是只违当事人意愿形成的婚姻,即胁迫结婚。
2、请求权人不同。可撤销婚姻的请求权人只能是当事人本人;无效婚姻的请求权人可以是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
3、申请时限不同。对于可撤销婚姻,受胁迫的一方必须在结婚一年内或者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对于无效婚姻,有权宣告无效的主体应当在法定无效情形消失前提出,否则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4、有权处理的机关不同。对于可撤销婚姻,申请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对于无效婚姻,申请人只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无效婚姻。
5、效力不同。可撤销婚姻在撤销前有效,撤销后自始至终无效。申请人可以行使撤销权或者放弃。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放弃行使撤销权的,婚姻自始至终有效;无效婚姻在法院宣布后自始至终无效,但法定无效情形已经消失的,婚姻从无效情形消失或者缔结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二、董事会决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董事会所作出的决议应当无效的情形包括有: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的;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公司根据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的等。
三、公司法里股东有哪些权利
《公司法》第4条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主要权利包括:
一、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股东协议或股权转让协议等术语基础证据;
二、显示股东身份,在公司内部股东之间产生约束力,但对第三人以及公司都不产生效力。实际出资人如果向公司主张股东权利的话,只能根据这些证据首先向法院提起确权诉讼。
三、出席股东会,行使表决权。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特定情况下可以召集并主持股东会。
五、请求撤销或确认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无效。
六、知悉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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