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金融企业间贷款产生的利息支出要进行税前扣除应该怎么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4 21:10:57 147 人看过

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贷款产生的利息支出税前扣除问题: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2011年第34号)第一条规定,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在针对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扣除管理过程中,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必须属于贷款业务产生的利息支出。

(二)企业在按照合同要求首次支付利息并进行税前扣除时,应提供“金融企业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情况说明”,以证明其利息支出的合理性。“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是指在贷款期限、贷款金额、贷款担保以及企业信誉等条件基本相同下,金融企业提供贷款的利率,既可以是金融企业公布的同期同类平均利率,也可以是金融企业对某些企业提供的实际贷款利率。

(三)金融企业应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可以从事贷款业务的企业,包括银行、财务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不包含小额贷款公司。

(四)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应依据借款合同及合法凭证进行税前扣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0日 19: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小额贷款相关文章
  • 金融企业同业拆借利息支出可据实扣除
    新《企业所得税法》施行以来,一些金融企业及非金融企业的财务人员来电咨询,《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金融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同业拆借利息支出,准予扣除,而《条例》第四十九条又规定,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这里的金融企业同业拆借与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拆借资金所发生的利息扣除规定,应作何理解,在实务中又应如何操作?这里的同业拆借应区分为金融企业之间的同业拆借与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的拆借行为。金融企业同业拆借利息支出可据实扣除根据《同业拆借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7〕第3号)的规定,同业拆借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的金融机构之间,通过全国统一的同业拆借网络进行的无担保资金融通行为,主要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金融分支机构之间进行了短期资金融通的行为。具体包括政策性银行、中资商业银行、企业集团财务公司、证
    2023-04-10
    58人看过
  • 企业发生的借款利息支出如何扣除
    问:企业发生的借款利息支出如何扣除?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三十八条规定: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下列利息支出,准予扣除:1、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2、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一、债权融资工具有哪些目前包括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和超级短期融资券等。债务融资工具定义债务融资工具全称为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它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机构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企业融资来源1.个人或者企业的存款2.作为结算方、托管方等,在该行所陈定的资金3.央行4.同业二、职工福利费支出可以税前扣除的条件1、企业向员工支付工资和福利
    2023-03-11
    356人看过
  • 企业产生的哪些利息可以税前扣除
    一、企业产生的哪些利息可以税前扣除1、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可以税前扣除的利息包括:(1)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2)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3)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等。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下列利息支出,准予扣除: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二、餐费税前扣除标准是怎样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餐费应归集的费用项目及各项目税前扣除标准如下:1、业务招待费。用于企业生产经营中的接待和招待,如招待客户、供应商等发生的餐费,应属于税法规定的业务招待
    2023-06-16
    496人看过
  • 企业有哪些支出可以在企业所得税进行税前扣除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二十七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有关的支出,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第二十八条规定,企业发生的支出应当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收益性支出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资本性支出应当分期扣除或者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不得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者财产,不得扣除或者计算对应的折旧、摊销扣除。除企业所得税法和本条例另有规定外,企业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不得重
    2023-04-30
    242人看过
  • 关联企业之间的借款利息税前扣除处理
    近年来的立法和司法的实践表明,国家不再“一概禁止企业间借贷”,而代之以规范化管理,一方面拓宽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依法保护企业间为生产经营所需、利率约定合法的借贷行为,妥善审理非金融借贷纠纷案件,另一方面统一裁判尺度,规范发展民间融资,遏制民间借贷高利贷化倾向,防止企业通过借贷行为非法集资。所以在这种大环境下,只要关联企业的之间的借贷是用于真实的生产经营活动,不是用于非法目的,一般不会认定为无效合同,法律风险较小。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38条的规定:“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下列利息支出,准予扣除:……(二)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部分。”这一条文已经明确肯定了“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行为的合法性。一则案例:A公司、B公司于2008年1月共投资1000万元设立D公司。A公司权益性投资400万元,占40%股份;B公司权益性投资60
    2023-03-02
    267人看过
  • 企业间借款利息的收取及税前扣除政策
    关联企业间资金借贷,如果融通资金约定利率低于金融机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税务机关有权按照金融机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核定其利息收入并要求其缴纳相应所得税。关联方利息在符合税法规定的债资比例及利率水平范围内可以扣除。向关联企业捐赠的现金是否允许税前扣除向关联企业捐赠的现金允许税前扣除。根据相关规定一般来说只要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独立利润的12%都是可以准子扣除的,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企业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场所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应当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而减少其应纳税的收入或者所得额的
    2023-07-24
    165人看过
  • 企业投资未到位发生的利息支出可不可以税前扣除
    问:我公司是2012年新开办的企业,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先期投入2500万元,尚欠500万元。2013年,公司向银行借款1000万元,产生借款利息60万元。所发生的利息支出可否税前扣除?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投资者投资未到位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9〕312号)规定,企业投资者在规定期限内未缴足其应缴资本额的,该企业对外借款所发生的利息,相当于投资者实缴资本额与在规定期限内应缴资本额的差额应计付的利息,其不属于企业合理的支出,应由企业投资者负担,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计算不得扣除的利息,以企业一个年度内每一期账面实收资本与借款余额保持不变的期间作为一个计算期,每一计算期内不得扣除的借款利息按该期间借款利息发生额乘以该期间企业未缴足的注册资本占借款总额的比例。计算公式为:企业每一计算期不得扣除的借款利息=该期间借款利息额×该期间未缴足注
    2023-05-04
    438人看过
  • 企业向非金融机构贷款利息的税收问题
    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和金融机构企业化程度的提高,企业从金融机构借款的难度加大,因此一些企业选择了从非金融机构(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借款。笔者发现此类借款的利息支出存在以下问题:一、企业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的票据使用存在着问题按照《银行管理条例》的规定,非金融机构不得从事金融业务。但这种非金融机构从事金融业务行为是存在的,近年来更为普遍。所以税法规定,对私自从事金融业务的非金融机构,应照章征税。但现实情况是,企业向非金融机构的借款利息支出绝大多数是以收款收据入帐,而非金融机构更不会对此项利息收入主动申报营业税等税费。二、企业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的税前扣除存在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六条第一款规定,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期间,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不高于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因此我们只需确定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
    2023-05-03
    217人看过
  • 企业借款利息支出税前扣除的标准可按浮动利率计算吗?
    问:企业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费用支出,在不高于按照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请问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还是上浮后的借款利率(因金融机构可根据借款企业的信用等级等情况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浮一定的比例)?答:根据现行相关税法规定,以及操作实务,企业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费用支出允许税前扣除的标准是:1、有借款合同;2、不高于按照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以内的部分;3、有合法单据;4、不存在变相分劈红利。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贷款支付利息税前扣除标准的批复》(国税函[2003]1114号2003-09-30《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不高于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金融机构贷款利率包括基准利率和浮动利率,因此,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包括
    2023-06-09
    387人看过
  • 利息支出税前扣除的一般规定
    税前扣除利息费用的标准如下:1、纳税人本人或配偶单独或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第一套住房贷款利息费用,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最长扣除期限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第一笔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本办法所称第一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第一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二、经夫妻双方约定,可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改变。婚前夫妻双方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第一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费用,婚后可选择其中一套购买住房,由购买人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由夫妻双方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企业借款利息支出税前扣除的标准可按浮动利率计算吗?问:企业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费用支出,在不高于按照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请问金融
    2023-08-07
    99人看过
  • 金融企业什么准备金可税前扣除
    企业所得税税前允许扣除的项目,原则上必须遵循真实发生的据实扣除原则,企业只有实际发生的损失,才允许在税前扣除。但是由于人身保险、财产保险、风险投资和其他具有特殊风险的金融工具风险大,所以,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不得税前扣除,而经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核定的准备金,则准予税前扣除。金融企业经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核定后准予税前扣除的准备金有以下几项。金融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5号)规定,金融企业的贷款准备金可以税前扣除。准予税前提取贷款损失准备金的贷款资产范围包括:(一)贷款(含抵押、质押、担保等贷款);(二)银行卡透支、贴现、信用垫款(含银行承兑汇票垫款、信用证垫款、担保垫款等)、进出口押汇、同业拆出、应收融资租赁款等各项具有贷款特征的风险资产;(三)由金融企业转贷并承担对
    2023-12-22
    61人看过
  • 企业统借统还利息怎么税前扣除
    问:我单位集团公司统一向银行借款,分拨给下属单位使用,集团公司按照银行借款利率向下属单位收取利息,集团公司收取的利息是否缴纳营业税?是否需要开具发票?如果不开发票,利息如何税前扣除?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金融机构统借统还业务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0〕7号)第一条规定,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对企业主管部门或企业集团中的核心企业等单位(以下简称统借方)向金融机构借款后,将所借资金分拨给下属单位(包括独立核算单位和非独立核算单位),并按支付给金融机构的借款利率水平向下属单位收取用于归还金融机构的利息不征收营业税。根据上述规定,集团公司收取的统借统还利息不需要缴纳营业税,不需要开具发票,但是对于下属单位的税前扣除问题,总局没有明确的规定,目前只是针对房地产行业有相关的规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国税发〔2009〕31号)第二十一条规定,企业集团或
    2023-05-04
    145人看过
  • 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应怎样进行申报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第二十五条规定,汇总纳税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应按以下规定申报扣除:(一)总机构及二级分支机构发生的资产损失,除应按专项申报和清单申报的有关规定各自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外,二级分支机构还应同时上报总机构;三级及以下分支机构发生的资产损失不需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应并入二级分支机构,由二级分支机构统一申报。(二)总机构对各分支机构上报的资产损失,除税务机关另有规定外,应以清单申报的形式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三)总机构将分支机构所属资产捆绑打包转让所发生的资产损失,由总机构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专项申报。二级分支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应对二级分支机构申报扣除的资产损失强化后续管理。
    2023-05-04
    214人看过
  • 如何计算关联企业间借款不能扣除的利息支出
    一个企业同时向多家关联企业借款,同时借款利息超过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该企业不能税前扣除的关联利息支出时,一般要分四步进行。如何计算关联企业间借款不能扣除的利息支出第一步,计算出超过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所支付的利息。第二步,用关联利息支出总额扣除第一步计算出的数额(以下简称不超金融利率利息),再计算超过关联债资比例的利息支出。《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21号)第一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比例和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计算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得在发生当期和以后年度扣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9〕2号)第八十五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六条所称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利息支出,应
    2023-04-21
    307人看过
换一批
#贷款纠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小额贷款是以个人或企业为核心的综合性消费贷款。贷款金额一般在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办理过程一般需要担保。小额贷款是小额贷款技术和实际应用的延伸。小额贷款的条件申请条件: 1、在中国拥有固定住所、当地城市永久居留证(或有效居留证)或有固定... 更多>

    #小额贷款
    相关咨询
    • 利息支出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规定是什么,利息支出是否可以扣除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08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利息支出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规定如下: 第三十七条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准予扣除。 企业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经过12个月以上的建造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发生借款的,在有关资产购置、建造期间发生的合理的借款费用,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计入有关资产的成本,并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扣除。 第三十八条企
    • 利息支出税前扣除的一般规定
      贵州在线咨询 2021-10-28
      税前扣除利息费用的标准如下:1、纳税人本人或配偶单独或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第一套住房贷款利息费用,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最长扣除期限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第一笔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本办法所称第一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第一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二、经夫妻双方约定,可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
    • 企业间发生的借贷利息应该税收怎么征收
      河南在线咨询 2021-10-30
      企业间借款,利息收入方应缴纳增值税和附加税。一般纳税人企业增值税税率为6%,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3%。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通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征收的流通税。
    • 贷款利息支出扣除标准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16
      条例第六条第二款(一)项所称利息支出,是指建造、购进的固定资产竣工决算投产后发生的各项贷款利息支出。条例第六条第二款(一)项所称向金融机构借款利息支出,包括向保险企业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借款利息支出。纳税人除建造、购置固定资产,开发、购置无形资产,以及筹办期间发生的利息支出以外的利息支出,允许扣除。包括纳税人之间相互拆借的利息支出。其利息支出的扣除标准按照条例第六条第二款(一)项的规定执行。
    • 企业延期支付的费产生的滞纳金能否税前扣除?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30
      依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不能税前扣除的滞纳金仅限于税收滞纳金,因此,企业延期支付的社保费产生的滞纳金可以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