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誉权纠纷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
名誉权纠纷是属于民事纠纷的一种,而提起民事诉讼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是不受理诉讼请求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二、名誉权的权利内容
名誉权是每个人所享有的权利,并没有说因为我是一个普通人就不具有享有名誉权的权利,你就可以诽谤我,或者是破坏我的声誉。每个人都有资格去保护自己的声誉,什么情况下才算破坏了我的名誉权,就比如说如果我并没有做那件事情,而你却非要说我做那件事情,完全没有证据全凭你的一己之词就判定我做那件事情,受害人是可以要求其赔礼道歉,并且进行赔偿也是合理的。就像我明明不是小偷你却要说我就是小偷让他人对我的看法不再像从前一样,难道我们就应该默默忍受吗?虽然名誉他不具有经济上的价值,但是一个人的名誉却可以影响他这个人的经济往来。
就比如说一个老板,他只有他的名誉好,自己的公司才能吸引更多的客户,如果他的声誉因为你而受到了破坏,导致其客户不会再进行消费而这一系列产生的经济上的亏损受害人是可以要求其诽谤者赔偿的,如果诽谤着不愿意进行赔偿则可以上诉法庭。同时如果当受害者因为诽谤者破坏了自己的声誉而导致了自己精神方面的一系列问题,就如同因为过度生气而导致了身体方面的不好,各种疾病的发生,那么法院可以要求其诽谤者立即进行停止语言散播,并且赔礼道歉,至于赔偿精神损失费也是合情合理的。
所以我们每个人一定不要胡乱的去诽谤别人,去毫无根据的破坏别人的声誉,因为这样你会受到法律上的惩罚去承担法律责任。同样的我们每个人也要学会去保护自己的名誉权不让他人破坏我们的声誉,去伤害我们的自尊。
三、侵犯名誉权的证据有哪些
(一)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
(二)证明名誉权侵权事实存在的证据。
(三)证明侵权事实造成损害后果的证据,如单位处分,当事人精神受打击患精神病,法人经济效益滑坡等证据。
(四)被告如主张免责,应提供其没有过错,或没有损害原告名誉权的证据。
(五)有具体诉讼请求的,应提交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方法、依据和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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