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刑事补充鉴定的条件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21 05:09:40 472 人看过

刑事补充鉴定的条件是什么

补充鉴定应有下列条件之一的:

(1)发现新的相关鉴定材料;

(2)原鉴定项目有遗漏;

(3)其它需要补充鉴定的情况。

重新鉴定有下列情形之一:

(1)鉴定机构人不具备司法鉴定执业资格或者超出鉴定范围的;

(2)材料失实或者虚假的;

(3)鉴定人虚假鉴定的;

(4)鉴定人应当而没有回避的;

(5)其他因素可能导致鉴定结论不正确的。重新鉴定不能超过二次。

诉前鉴定一般是指司法机关尚未受理、立案的案件,诉讼当事人一方委托鉴定机构对待诉事项中某个专门性问题进行的鉴定。《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试行)》规定,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诉前鉴定的受理范围限于司法机关尚未受理、立案的刑事案件、民事案件与行政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

刑事复核鉴定的条件

鉴定委员会复核鉴定适用于以下三种情况:

(1)鉴定分歧的最终鉴定。在同一裁判活动中,两个以上鉴定机构就同一问题的鉴定要求做出根本不同的鉴定结论,当事人等向司法机关提出申请要求鉴定委员会鉴定,或者承办案件的司法机关主动决定提请鉴定委员会鉴定。这种协调鉴定分歧的鉴定是鉴定委员会的主要任务;

(2)受理特殊的指定鉴定。有的案件由于种种主、客观原因,不宜交其他鉴定机构鉴定,直接由司法鉴定委员会鉴定;

(3)受理个别疑难案件的鉴定。司法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遇到个别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鉴定难度极大,其他鉴定机构力量有限,直接或通过相应途径提交鉴定委员会组织优势技术力量进行攻关性鉴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5日 22: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补充鉴定的程序
    鉴定结论
    一、补充鉴定的程序(一)委托人增加新的鉴定要求的;(二)委托人发现委托的鉴定事项有遗漏的;(三)委托人在鉴定过程中又提供或者补充了新的鉴定材料的;(四)其他需要补充鉴定的情形。补充鉴定是原委托鉴定的组成部分。二、司法鉴定的流程是什么?(一)委托(二)受理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如下决定:(1)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能够即时决定受理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合同》;(2)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司法鉴定委托材料收领单》,在收领委托材料之日起7日内对是否受理作出决定;(3)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退回鉴定材料并向委托人说明明理由;(4)对于函件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收到函件之日起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答复。(三)初次鉴定鉴定机构受理案件后,应当指派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承担鉴定工作,同一鉴
    2023-06-11
    445人看过
  • 鉴定补充鉴定复核鉴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发现新的相关鉴定材料;原鉴定项目有遗漏。2、补充鉴定可以由原司法鉴定人进行,也可以由其他司法鉴定人进行。补充司法鉴定文书是原司法鉴定文书的组成部分。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超越司法鉴定业务范围或者执业类别进行鉴定的;送鉴的材料虚假或者失实的;原鉴定使用的标准、方法或者仪器设备不当,导致原鉴定结论不科学、不准确的;原鉴定结论与其他证据有矛盾的;原司法鉴定人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原司法鉴定人因过错出具错误鉴定结论的。4、重新鉴定所提供的鉴定材料必须是与初次鉴定相同的鉴定材料;鉴定材料有异的鉴定,不是重新鉴定。除第一项应由其他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重新鉴定外,其他各项重新鉴定可由原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重新鉴定应当由原司法鉴定人以外的司法鉴定人进行。由此可见,司法鉴定程序规定的内容主
    2023-08-04
    105人看过
  • 补充起诉合并审理的条件是什么
    (一)民事具有关联纠纷案件的合并审理就是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具有相互关联的民事纠纷案件合并在一个案件中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判。据此,民事关联纠纷案件具有以下特征:1、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独立之诉。每个独立之诉包含诉讼主体、诉讼标的和诉的理由三要素。2、各独立之诉在诉讼标的或法律事实之间具有一定的关联性。3、具有相关联的各独立之诉均属民事案件,均由同一法院管辖。4、一个独立之诉起诉到法院后,其他独立之诉的主体向同一法院主张要求一并处理的案件。一、合并审理具备的条件主要有以下几个1、受诉法院对几个合并的案件均具有管辖权,并且必须是适用于同一个诉讼程序。这是合并审理的前提条件,如果受诉法院对几个合并的案件之一不具有管辖权,则不应当合并。受诉法院对合并的几个案件均有选择管辖权,可以进行合并。对于诉讼程序,则是指普通(简易)程序和特别程序,也就是几个合并之案件应当都属于同一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或简易程序审理的
    2023-03-24
    343人看过
  • 刑事案件中补充侦查什么意思
    一、补充侦查什么意思补充侦查,是指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程序,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进行补充收集证据的一种侦查活动。补充侦查并不是每个案件都必须进行的活动,它只适用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遗漏罪行、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的案件。补充侦查由人民检察院决定,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实施。补充侦查,并不是每一个刑事案件都必须经过的诉讼程序,它只适用于没有完成原有侦查任务,部分事实、情节尚未查明的某些刑事案件。因此,正确、及时进行补充侦查,对于公、检、法三机关查清犯罪,防止和纠正在诉讼过程中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错误和疏漏,保证不枉不纵、不错不漏,准确适用国家法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二、补充侦查期限多久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8、140条和第165条的规定,补充侦查在程序上有三种,即审查批捕时的补充侦查、审查起诉时的补充侦查和法庭审理时的补充侦查。六机关《规定》第27条针对刑事诉讼法第68条作了明确规
    2023-04-14
    494人看过
  • 补充司法鉴定申请书怎么写?什么情况下需要补充鉴定?
    一、补充鉴定的情形有哪些在鉴定过程中发现鉴定资料不符合鉴定需要的,鉴定人有权要求委托机关补充收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1、原鉴定结论只是解决了其中的一部分问题,并没有全部、彻底的解决所有的与待证事实有关的专门性问题。2、在鉴定人就某一专门性问题做出鉴定结论后,法院又发现或当事人又提交了涉及该问题的新材料。3、在原委托鉴定时,遗漏了需要解决的问题。4、有关当事人对鉴定结论的某些问题提出异议,并附有适当的理由和有价值的材料的。补充鉴定可以由原司法鉴定人进行,也可以由其他司法鉴定人进行。补充司法鉴定文书是原司法鉴定文书的组成部分。二、补充司法鉴定申请书模板补充司法鉴定申请书申请人:XXX申请事项:请求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申请人的伤残级别及护理期、营养期、休息期进行鉴定。事实与理由:某年某月某日某时许,在某某路出某某路附近,A驾驶B所有的牌号为AAAA的小轿
    2023-06-04
    371人看过
  • 补充侦查的主体是什么2024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补充侦查在程序上有两种情况:(一)审查起诉阶段的补充侦查:《刑事诉讼法》第140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2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1.补充侦查的情况有两种。即如果是由公安机关侦查终结,人民检察院审查之后,需要补充侦查时,既可以决定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决定自行侦查,必要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协助。但是,如果是人民检察院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的,则不能退由公安机关补充侦查。2.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40条及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第268条和第269条规定,对于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
    2024-01-27
    180人看过
  • 需要补充鉴定的情形,补充鉴定多久可以得到鉴定结果
    需要补充鉴定的情形包括原鉴定结论只解决了其中一部分问题,在原委托鉴定时遗漏了需要解决的问题等情形,补充鉴定一般三十个工作日内可以得到鉴定结果。一、需要补充鉴定的情形需要补充鉴定的情形:1.原鉴定结论只是解决了其中的一部分问题,并没有全部、彻底的解决所有的与待证事实有关的专门性问题。2.在鉴定人就一个专门性问题做出鉴定结论后,法院又发现或当事人又提交了涉及该问题的新材料。3.在原委托鉴定时,遗漏了需要解决的问题。4.有关当事人对鉴定结论的一些问题提出异议,并附有适当的理由和有价值的材料的。补充鉴定可以由原司法鉴定人进行,也可以由其他司法鉴定人进行。二、补充鉴定多久可以得到鉴定结果补充鉴定三十个工作日可以得到鉴定结果,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鉴定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鉴定时限延长的,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
    2022-06-13
    408人看过
  • 道路交通事故补充鉴定
    简易程序责任认定书,需要写明交通事故发生时间,处理机关,负责人,双方当事人信息,交通事故事实与责任,然后以双方当事人签字,公安机关盖章。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程序:1、固定现场证据:固定现场证据的方式可以通过画现场草图、拍摄现场照片、录像,也可以通过现场口头询问方式固定证据。2、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拒不撤离现场的,予以强制撤离。对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交通警察应当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3、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其驾驶的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有关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依法给予处罚:(1)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2)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4、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1)撤离现场后,交通警察应当根据现场固定的证据和当事人、证人叙述等,认定并记录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机动车驾驶证号、联系方
    2023-03-06
    477人看过
  • 领取补充养老保险金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沪劳保福发(2003)37号文件的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办理申领补充养老金的手续:(1)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的;(2)出国、出境定居并办理了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手续的;(3)与本市用人单位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户籍迁出本市或非本市户籍与本市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经市级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5)参加补充养老保险的从业人员死亡的。符合申领条件的人员,应由所在单位按本单位补充养老保险分配方案办理个人账户调整手续,确定个人的补充养老金。
    2023-05-30
    175人看过
  • 补充侦查的情形和适用条件是什么?
    一、补充侦查的情形和适用条件是什么?证据不足的、犯罪事实不能认定的情况下,可以适用于补充侦查,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2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经过两次补充侦查,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审查起诉阶段的补充侦查,由人民检察院决定。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终结,需要补充侦查时,既可以决定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决定自行侦查,必要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协助。二、具体情况1.补充侦查的情况有两种。即如果是由公安机关侦查终结,人民检察院审查之后,需要补充侦查时,既可以决定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决定自行侦查,必要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协助。但是,如果是人民检察院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
    2023-06-03
    133人看过
  • 2024赔偿中的补充责任构成要件是什么
    赔偿中的补充责任构成要件是什么(一)第三人侵权直接导致损害事实的发生损害是指行为对受法律保护的财产或权益在价值或用途上的减少。可以认为损害是侵权行为的责任基础,无损害即无责任已成为罗马法以来的格言。对于补充赔偿责任而言,其仍然是侵权责任的一种,损害事实的发生是承担责任的前提。作为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要件之一,其损害事实又有一定的特殊性,即此损害事实是由第三人直接造成,这就决定了权利人可以向第三人直接要求赔偿。(二)行为人未尽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需要说明的是,有人将此要件表述为补充赔偿责任人存在过错,认为这也未尝不可。行为人未尽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也就是其应当预见到自己的作为或不作为可能导致损害的发生而没有预见,或已经预见到了却轻信能够避免,补充赔偿责任人主观上的过失正是通过客观上的未尽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表现出来的。为加强对权利人的保护,其只要证明到行为人客观上未尽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就可推定其
    2024-04-03
    127人看过
  • 补充鉴定结论
    鉴定结论
    补充鉴定结论是在原鉴定结论的基础上,为了完备原鉴定结论而对其中的个别问题进行再次鉴定,以修正或补充所出具的鉴定结论。补充鉴定一般委托原鉴定人进行,也可以另请他人进行鉴定,是第一次鉴定的继续。补充鉴定结论补充或修正原鉴定结论中存在的某些缺陷或不完整之处,补充鉴定结论与原鉴定结论是一体的,共同构成对诉讼中涉及到的某一专门性问题的认定与判断,两者的结合是一个完整的证据。在实践中还要注意补充鉴定结论与重新鉴定结论的区别:补充鉴定一般要求采用原鉴定的程序步骤和方法.并不否定原鉴定结论的全部认定,而重新鉴定则有可能全部否定原鉴定结论的认定。此外,需要注意的是补充鉴定的适用情况,主要有四种情形:(1)原鉴定结论只是解决了其中的一部分问题,并没有全部、彻底的解决所有的与待证事实有关的专门性问题。(2)在鉴定人就某一专门性问题做出鉴定结论后,法院又发现或当事人又提交了涉及该问题的新材料。(3)在原委托鉴定时
    2023-06-11
    360人看过
  • 补充鉴定和重新鉴定的情形
    一、补充鉴定和重新鉴定的情形补充鉴定和重新鉴定的情形如下:1.补充鉴定:(1)原委托鉴定事项有遗漏的;(2)委托人就原委托鉴定事项提供新的鉴定材料的;(3)其他需要补充鉴定的情形。2.重新鉴定:(1)原司法鉴定人不具有从事委托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2)原司法鉴定机构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组织鉴定的;(3)原司法鉴定人应当回避没有回避的;(4)办案机关认为需要重新鉴定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二、刑事案件补充鉴定、重新鉴定费用谁承担1.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或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诉讼代理人提出申请,经检察长批准,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但应由请求方承担鉴定费用。2.但这只是明确了侦查阶段的补充鉴定、重新鉴定费用的承担问题。但对于审判阶段的补充鉴定、重新鉴定费用应由谁来承担,现行法律及司法解释对此并无明确的规定。三、补充鉴定多久可以得到鉴定结果补充鉴定三十个工作日可以得到鉴定结果,鉴
    2023-04-25
    253人看过
  • 什么是购房补充协议,补充协议补充了哪些条款
    购房补充协议一般包括以下条款:1、公摊面积误差处理一般情况下规定,误差在3%范围内。超出或小于3%的比例,有购房者补交房款或退房或开发商退还部分房款等几种方式,具体就要看补充协议的具体规定。购房者签署时一定要看清条款,毕竟二百来万的房子,3%也是小六万。2、装修标准精装修的房屋,在购房合同中对装修材料一般使用“高档、进口或同档次”等不明确词语,而在补充协议中,最好对具体装修材料的品牌、规格型号、颜色等具体内容进行约定。3、付款方式变更许多购房人在购房款支付方式上选择银行按揭,购房人在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已经支付了购房首付款,如果银行贷款不能获得批准通过,应当在补充协议中明确其他处理方式。4、权属证书办理期限权属证书办理期限不能按期办理权属证书的违约责任和违约责任的计算方式。5、保修、维修责任房屋交付使用时,配套的设施和设备产品已经安装完毕,保修期已经过了好几个月,应当和开发商约定保修
    2023-08-17
    466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刑事案件补充鉴定、重新鉴定费用谁承担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1-06
      1、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或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诉讼代理人提出申请,经检察长批准,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但应由请求方承担鉴定费用。 2、但这只是明确了侦查阶段的补充鉴定、重新鉴定费用的承担问题。但对于审判阶段的补充鉴定、重新鉴定费用应由谁来承担,现行法律及司法解释对此并无明确的规定。
    • 司法鉴定程序中补充鉴定的条件有哪些?
      广西在线咨询 2024-12-01
      在司法鉴定过程中,若委托人提出了新的鉴定要求、提供了新的鉴定材料,或者发现委托鉴定事项存在漏洞,还有其他需要补充鉴定情形时,补充鉴定便成为司法鉴定过程的一个组成部分。
    • 补充立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款是什么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2-08
      补充立案是指对已经立案侦查的案件,在侦查期间又发现新的共同犯罪嫌疑人,决定并案侦查时,将新的共同犯罪嫌疑人列为同案的犯罪嫌疑人。补充立案刑事诉讼没有单独条款规定。只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立案必须具备的两个条件:1,有犯罪事实存在。2,该犯罪事实依法需追究刑事责任。就应当对新发现的犯罪嫌疑人补充立案,并案侦查。
    • 刑事诉讼法关于补充侦查的规定是什么,刑事案件补充侦查程序有哪些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04
      刑诉中的补充侦查占有两种,即审查起诉阶段的补充侦查和审判阶段的补充侦查。1、审查起诉阶段可以退回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2、法庭审理阶段的补充侦查应当由检察院自行侦查,必要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协助;3、在法庭审判过程中,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可以提出延期审理的建议,法院应当同意。但是建议延期审理的次数不得超过两次。决定延期审理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审判阶段的
    • 刑事诉讼法对补充鉴定怎么做?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2-01
      刑事诉讼法补充鉴定的规定: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