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纵市场的不同方式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4 21:41:13 311 人看过

操纵市场的不同方式有哪些?洗售、相对委托,不发炒作,其他操纵行为。而其他操纵行为,用于弥补其他各项规定中可能存在的不足,是一个概括性规定。因为证券交易形态的复杂性,所以需要以概括性的规定补充列举式条文。

(一)洗售

根据我国证券法,洗售(wash-sale)是指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进行不转移所有权的自买自卖,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第七十一条第三项)。据对我国实践的考察,1996年以来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并公布处罚决定的所有操纵股票价格的案例中,除极少数外,违法行为人都涉及开立多个账户进行自买自卖的情节,说明此种行为是我国证券市场上最主要的操纵市场的违法形态,应当作为法律首要规制的对象。

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连续进行自买自卖,以致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明显具有不当控制该种证券交易价格的意图,应当认定为操纵市场。问题是该种行为虽然在人工撮合、有纸化交易的背景下可能导致相关证券的所有权不发生转移,但在我国交易所市场上电脑撮合,集中竞价、无纸化交易的背景中,则根本无法辨认相关证券的所有权是否发生变化。因此,立法修改时宜删除有关不转移所有权的表述,而将本项内容改写为:以自己控制的不同账户在相同或相近的时间内连续进行价格和数量相近、方向相反的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构成本项项下的操纵市场,不需要证明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操纵意图,但客观上应有影响市场交易行情的结果。

(二)相对委托

按照我国证券法的规定,相对委托(matchedorder)是指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交易或者相互买卖并不持有的证券,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第七十一条第二项)。相对委托在操作技术上与前述洗售行为类似,都是利用虚伪交易方式,创造某种证券交易活跃的假象,以诱使其他投资者跟进买卖。与洗售不同之处在于相对委托中参加交易的账户为合谋的数人所有,而洗售则归属于同一人。应当注意的是,相对委托的行为人事先约定的价格未必是相互等同的委托价格,而可能是交替上升(或下降)的买—卖或卖—买价格,以实现行为人控制某种证券价格或价格走势的目的。在我国证券市场实践中,中国证监会也曾处罚过类似相对委托的违法案例。

专家认为,现行立法中所谓相互买卖并不持有的证券的行为,在证券现货交易的背景下,实践中不易出现,因此,相关文字可以删除,本项应相应修改为:与他人通谋,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构成本项项下的操纵市场,同样不需要证明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操纵意图,但客观上也应具有影响市场交易行情的结果。

(三)不法炒作

按照我国证券法规定,不法炒作是指通过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第七十一条第一项)。不法炒作的违法行为与证券市场上以博取短线差价为目的的投机行为界限不甚清晰,特别在股票交易换手率高企、投机气氛浓厚的我国证券市场上,立法不宜对活跃交易的短线操作持过分打压的态度。为避免立法上违法乃至犯罪行为的构成要件欠严谨,法律执行中的管制面积过大,专家建议在立法修订时,可以比照美国及日本立法例,为违法行为构成增列以诱使他人购买或出售该种证券为目的的主观要件。实践中为防止举证过分困难,可以考虑将主观标准客观化,即衡量行为人的买卖交易事实及当时的市场客观情况,只要满足一定标准,即可推断行为人具有上述的主观意图,而行为人则可以自己举证推翻此一推断。鉴于市场交易情况复杂多变,立法不便直接对上述客观化的标准直接进行列举,可以授权中国证监会以行政规章的形式制订并公布有关标准。因此本项可相应修改为:以诱使他人购买或出售该种证券为目的,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同时,增加规定,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据以上规定以行政规章方式列举的行为,推定为具有诱使他人购买或出售该种证券的目的。

需要注意的是,实践中的操纵市场行为常常伴随着信息披露中的实质性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即行为人以虚假陈述为相关证券的价格走势推波助澜,并由此不正当地控制价格并从证券交易中牟利,所以现行《证券法》第七十一条第一项也同时禁止利用信息优势进行操纵。但信息优势本身不是法律用语,其内涵与外延不易界定;尤其行为人在作出虚假陈述后无需联合或者连续买卖,即可能形成操纵相关证券的交易价格,因此现行立法需要作出修改。由于以虚假陈述方式不正当控制股价是操纵市场行为的重要形态,建议仿照美国与日本相关法律的规定,为该种行为单列一项,表述为:以诱使他人购买或出售该种证券为目的,散布流言或者不实资料,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

(四)其他操纵行为

其他操纵行为是一个概括性规定(《证券法》第七十一条第四项),主要用于弥补其他各项规定中可能存在的不足。如在赵哲操纵兴业房产和莲花味精股票案中,被告人赵哲为了抬高股票价格,以便其本人及朋友能在抛售股票时获利,利用计算机侵入三亚中亚信托投资公司上海新闸路证券交易营业部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对该部待发送的委托数据进行了修改。由于证券交易形态的复杂性,洗售、相对委托及不法炒作等形态尚不足以涵盖所有的操纵市场行为,所以必须以概括性的规定补充列举式条文。但同时,文字简略、缺乏主客观要件的规定可能使得法律适用缺乏必要的确定性,尤其本款及本项中的表述为《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所沿用,规定违法行为中情节严重者即可构成操纵市场罪。如果构成要件模糊不清,可能会与刑法上的罪刑法定原则相抵触。为此,需要在本项中加入对主观意图和行为的客观结果的要求,建议修改如下:以诱使他人购买或出售该种证券为目的,通过其他方法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主观意图客观化的标准,同样可以授权中国证监会制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4日 19: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罪刑法定相关文章
  • 操纵期货市场罪有哪些惩罚?
    行为人犯操纵期货市场罪的,会被法院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自然人的规定处罚。一、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量刑标准最新刑法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的量刑标准如下:1、触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4、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个人犯处罚。二、非法经营罪会怎么判刑根据犯罪情节来判刑。自然人犯非法经营罪,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非法经营罪的
    2023-04-03
    316人看过
  • 防止操纵市场的主要措施有哪些
    (1)分仓。交易所会员或客户为了超量持仓,以影响价格,操纵市场,借用其他会员席位或其他客户名义在交易所从事期货交易,规避交易所持仓限量规定,其在各个席位上总的持仓量超过了交易所对该客户或会员的持仓限量。(2)移仓(倒仓)。交易所会员为了制造市场假象,或者为转移盈利,把一个席位上的持仓转移到另外一个席位上的行为叫移仓(倒仓)。例如,甲会员席位上有10手大豆多头持仓,买入时的价格是2800元/吨,当市场价格上涨为2850元/吨时,甲会员的浮动盈利为50元/吨(2850—2800),这时甲会员在自己席位上以2850元/吨的价格卖出l0手大豆合约平掉原来的多头持仓,实现盈利50元/吨,同时在与自己有关的乙席位上,以2850元/吨的价格买入10手大豆合约,这样甲会员总的持仓仍为10手多头持仓,但是浮动盈利已经转换为实际盈利。(3)对敲。交易所会员或客户为了制造市场假象,企图或实际严重影响期货价格或者
    2023-04-17
    279人看过
  • 操纵期货市场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操纵期货市场罪的构成四要件主要包括:1、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2、主观上为故意且以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转嫁风险为目的;3、客体是国家证券、期货管理制度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4、客观方面表现为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期货交易的行为。一、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如何构成的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的构成标准:1、主体是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侵犯的客体都是国家对证券交易管理制度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主观要件是直接故意;3、客体是正常的证券交易市场秩序;4、客观要件是行为人利用从事与内幕信息有关的期货交易,或者泄露信息,或者明示暗示别人从事上述交易活动。二、怎么样才会构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以下要件可构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证券交易管理制度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的信息,违反规定,
    2023-03-07
    213人看过
  • 操纵证券市场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操纵证券市场罪的四个构成条件是:1、客观方面表现为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连续买卖,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证券、期货交易量的;2、本罪侵害了国家证券、期货管理制度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3、主体为一般主体;4、主观方面为故意。一、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构成要件包括哪些?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的构成要件包括:1、客体是国家对证券交易管理制度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的信息,违反规定,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期货交易活动,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的行为。3、主体为特殊主体。4、主观方面为故意。二、操纵期货市场罪至少判几年操纵期货市场罪既遂,可以对行为人单处罚金,不处自由刑。根据《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第一款第一、二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023-03-26
    156人看过
  • 构成操纵证券市场罪的要件有哪些
    一、构成操纵证券市场罪的要件有哪些操纵证券市场罪的构成要件是: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证券管理制度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证券市场规定,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的;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井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哪些人可以构成操纵证券市场罪根据《刑法》的规定,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但在实践中,最容易引
    2023-04-18
    444人看过
  • 操纵证券市场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操纵证券市场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操纵证券市场罪的构成要件是: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证券管理制度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证券市场规定,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的;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井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哪些人可以构成操纵证券市场罪根据《刑法》的规定,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但在实践中,最容易引
    2023-04-18
    255人看过
换一批
#刑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含义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罪刑法定原则在我国的立法体现: 1、刑法总则中的体现:我国刑法实现了犯罪的法定化和刑罚的法定化。 2、刑法分则中的体现:在分则罪名方面,我国刑法作了相当详备的规定。在1997... 更多>

    #罪刑法定
    相关咨询
    • 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的行为方式有哪些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1-10
      1、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2、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3、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4、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
    • 操纵期货市场罪的行为有哪些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1-19
      1、客体是国家证券、期货管理制度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客观方面表现为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等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 3、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为故意,且以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转嫁风险为目的。 5、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八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
    • 操纵期货市场罪的特征有哪些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2-15
      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的特征: 一、犯罪的主观方面 本罪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且以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转嫁风险为目的。 二、犯罪的客观方面表现 1、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2、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3、在自己实际控
    • 操纵期货市场罪判决有哪些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6-04
      操纵期货市场罪既遂的,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对行为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
    • 擅自操纵市场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2-13
      操纵市场的形式有:虚买虚卖,是指以影响证券市场为目的,人为制造市场虚假繁荣,从事所有权非真实转移的交易行为;相对委托,交易者与他人串通,以约定的时间、价格、方式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不持有的证券;还有连续交易,联合操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