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应注意什么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5 20:30:55 205 人看过

1、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权,依法受理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2、人民法院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审理行政案件。3、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审查行政行为是否合法。四、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依法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裁定适用于哪些范围

1、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裁定适用的范围是: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管辖异议;终结诉讼;中止诉讼;移送或者指定管辖;诉讼期间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或者驳回停止执行的申请。

2、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

第一百零一条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

(一)不予立案;

(二)驳回起诉;

(三)管辖异议;

(四)终结诉讼;

(五)中止诉讼;

(六)移送或者指定管辖;

(七)诉讼期间停止行政行为的执行或者驳回停止执行的申请;

(八)财产保全;

(九)先予执行。

《行政诉讼法》第三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11: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两审终审制相关文章
  • 探望权案件执行应注意的问题
    在探望权案件执行中应注意的问题:1、在执行时,要把思想教育和法制宣传工作贯穿始终,切实做好疏导教育工作。法院在执行探望权案件时,要做过细的疏导教育工作,使当事人认识到子女和父母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另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阻碍、拒绝对方行使探望权的行为是违法行为。同时,探望权的实现也是保证子女身心健康的需要,使当事人能够为子女的健康成长创造适宜的氛围,主动履行协助义务,从而使案件得到圆满解决。2、慎重适用强制措施。法院在执行这类案件时以说服教育做思想工作为主,但对那些经常无故阻挠、刁难甚至隐匿子女、拒绝对方当事人行使探望权的人,也可以适当的采取强制措施。如果拒不配合也会受到妨害民事诉讼的训诫、罚款、拘留等惩罚。同时,对拒不履行判决者可追究其刑事责任。适用这些极具法律威慑性的规定,也可以确保这类案件得以执行。如果将直接抚养子女一方予以拘留或刑事处罚,必然不利于子女的最大利益,所以应慎用。
    2023-04-25
    225人看过
  • 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司考真题答案解析
    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下列哪些事项,《行政诉讼法》没有规定的,适用《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A.受案范围、管辖B.期间、送达、财产保全C.开庭审理、调解、中止诉讼D.检察院对受理、审理、裁判、执行的监督【正确答案】BCD【答案解析】选项A错误。对于受案范围,应适用《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与第十三条的规定,不得适用《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选项B.C.D正确。《行政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关于期间、送达、财产保全、开庭审理、调解、中止诉讼、终结诉讼、简易程序、执行等,以及人民检察院对行政案件受理、审理、裁判、执行的监督,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2023-12-16
    167人看过
  • 检察院办理审查逮捕案件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检察院办理审查逮捕案件要注意哪些问题1、人民检察院办理审查逮捕案件,应当全面把握逮捕条件,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除具有以下情形,应当严格审查是否具备社会危险性条件:(1)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2)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2、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八十一条二、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程序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
    2023-06-17
    188人看过
  • 法院再审行政案件中怎么管理行政案件
    法院启动再审程序审理行政诉讼案件的方式为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法定情形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首先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一、什么是抗诉?抗诉是指地方各级检察院对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未生效的判决或裁定,认为确有错误,或者上级人民检察院认为下级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或裁定确有错误,依照法律程序要求人民法院改判或重新审理的诉讼活动。在我国,抗诉是法律授予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行使的一项法律监督权。在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行政诉讼中均有抗诉程序。民事抗诉: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检察院作为我国的法律监督机关有权对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进行法律监督,监督的方式主要是检察院对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认为确有错误的,依照法定的程序和方式,提请人民法院进行再审,即通过抗诉行使检察监督权。刑事抗诉: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
    2023-06-22
    479人看过
  • 审理放火犯罪案件时应当注意的几个问题
    放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此类犯罪在农村较为常见。审理涉嫌放火犯罪案件时,常常会有一些争执问题出现。笔者认为,审理类似案件,应当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几个应当弄清的问题一是并非所有的用放火方法实施的犯罪行为都构成放火罪,关键是要看放火行为是否足以危害公共安全。这主要是由于放火罪所侵犯的客体要件是公共安全。针对的是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一旦放火行为实施,就可能造成不特定多数人的伤亡或者使不特定的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其后果的严重性是难以预料、行为人自己也无法控制的。这一点,是放火罪与其他以放火方法来实施故意犯罪的最根本区别。行为人实施的放火行为,不足以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就不构成放火罪。要注意的一点是,行为人犯罪行为侵犯的对象,主要是针对公私财物。而且应当是比较重大的公私财物,要燃烧这些公私财物才有可能危及
    2023-06-11
    476人看过
  • 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行政处罚应注意的问题
    行政强制行政强制是指行政机关为了实现行政目的,对相对人的人身、财产和行为采取的强制性措施。2009年8月24日行政强制法草案第三次提请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后,行政强制的相关问题再次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一、非复议或者诉讼程序下申请强制执行问题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六条、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也体现了这一规则。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前提条件很简单,即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二、复议或者诉讼期间行政行为是否停止执行问题《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一条“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新《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诉讼期间,不停止行政行为的执行”(原《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
    2023-06-11
    442人看过
  • 审理贷款诈骗案件要注意的问题
    (1)单位不能构成贷款诈骗罪。根据刑法第三十条和第一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单位不构成贷款计骗罪。对于单位实施的贷款诈骗行为,不能以贷款诈骗罪定罪处罚,也不能以贷款诈骗罪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单位十分明显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签订、履行借款合同诈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符合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的合同诈骗罪构成要件的,应当以合同诈骗罪定罪处罚。(2)要严格区分贷款诈骗与贷款纠纷的界限。对于合法取得贷款后,没有按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到期没有归还贷款的,不能以贷款诈骗罪定罪处罚。对于确有证据证明行为人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因不具备贷款的条件而采取了欺骗手段获取贷款,案发时有能力履行还贷义务,或者案发时不能归还贷款是因为意志以外的原因,如因经营不善、被骗、市场风险等,不应以贷款诈骗罪定罪处罚。(3)金融诈骗犯罪定罪量刑的数额标准和犯罪数额的计算
    2023-03-20
    497人看过
  • 审理本罪应注意以下问题
    1、在司法实践中,过于自信的过失杀人同间接故意杀人有时难以区分。两者的共同点是:都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被害人死亡的结果,并且都不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区分两者的关键,在于查明行为人对死亡结果是轻信避免,还是抱着放任的态度。2、疏忽大意的过失杀人与意外事件有时也难以区分。两者的共同点是:行为人的行为引起了被害人死亡结果的发生,但都没有预见。区别点的关键在于查明行为人在当时情况下是否应该预见。行为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但不是出于行为人疏忽大意的过失,而是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的,属于意外事件。如果行为人应当预见而疏忽大意没有预见,以致发生死亡结果,属于过失杀人。3、在对过失致人死亡罪审理时,刑法另有规定对过失致人死亡惩罚的,按刑法各条的专门规定,不适用本规定。主要有刑法规定的失火、过失投毒、过失爆炸等致人死亡的,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重大责任事故致人死亡的。4、新刑法增加了对犯本罪
    2023-06-23
    361人看过
  • 做企业行政管理要注意什么问题
    1.按规范化要求,适当调整企业行政机构。虽然企业行政管理已有相当长的历史,但行政机构仍存在诸多不规范之处,如企业行政机构臃肿、人员配置紊乱、管理渠道冗余复杂等。对这些问题,应从行政机构的体制和结构两方面加以解决。要明确各级行政机构的职能作用,按实用性和科学性原则去合理建立行政机构系统。2.健全企业行政管理的领导体制。科学的行政管理体制包括三方面内容: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主,咨询机构为补充,建立有相应的行政监督部门。我国现行的企业领导体制基本上是党政合一甚至以党代政,未能给行政首长以真正有效的行政管理权;有的领导体制不健全,以行政首长的个人意志代替行政管理的系统工作,或缺乏相应的辅助人员或没有相应的监督机构和手段。这些都要逐步改进,以加强和提高行政管理工作及其质量。3.定期评价业绩,择优使用行政管理人才。企业人事部门虽一直以业绩评价作为行政管理人员晋升的标准,但长期缺乏科学性和准确性,人为因素
    2023-05-01
    232人看过
  • 人民法院受理房地产纠纷案件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人民法院受理房地产纠纷案件时应注意哪些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房地产案件受理问题的通知1992年11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全国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各级军事法院、各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各海事法院:随着我国当前经济的发展和住房制度、土地使用制度的改革,有关房屋和土地使用方面的纠纷在一些经济发达的地区,不仅收案数量和纠纷种类有增多的趋势,而且出现了许多值得重视和研究的新的情况和新问题。为了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现就不少地方提出的而又需要明确的有关房地产纠纷案件的受理问题通知如下:一、凡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房地产方面的权益发生争执而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讼争的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庭依法受理。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人民政府或者其主管部门就有关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归属的处理决定不服,或对人民政府或者其主管部门就房地产问题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
    2023-04-22
    253人看过
  • 民事案件再审条件及注意问题
    一、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条件当事人申请再审,亦可称之为再审之诉,是指当事人认为已经生效的裁判存在法定的再审事由,进而提起再审申请的诉讼行为。当事人申请再审是目前再审程序启动的主要原因,自《民事诉讼法》修正以来,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数量呈明显增长态势。具体而言,当事人申请再审要符合以下要求:1、对象适格。当事人可以申请再审的对象包括已生效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但是需要注意两点:第一,对于已经生效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第二,只有四类裁定可以申请再审,即不予受理、管辖权异议、驳回起诉以及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的裁定。2、存在法定再审事由。当事人应当在申请再审时指明生效裁判存在《民事诉讼法》第200条所列的一种或多种情形。为了更清晰地理解再审事由,我们将民事诉讼法第200条列举的十三项再审事由分为两类,即实体性再审事由和程序性再审事由。实体性再审事由是指判决或者裁定的依据存有重大瑕疵。此
    2023-06-07
    326人看过
  • 高法就审理民事行政抗诉案件程序问题颁处理意见
    人民法院对民事、行政抗诉案件裁定再审后,出现当事人申请撤回申诉、达成和解协议、主体发生变化、拒不出庭应诉等情形,该怎么办?近日,最高人民法院下发的《关于审理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几个具体程序问题的意见》通知中,就上述问题提出了具体处理意见。法制日报的消息说,《通知》指出,人民法院裁定再审后,向人民检察院申诉的当事人书面申请撤回申诉,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再审诉讼。如果人民检察院是以生效裁判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为由提出抗诉的,应当依法继续审理,及时作出再审裁判。《通知》认为,人民法院对民事抗诉案件、行政赔偿抗诉案件裁定再审后,发现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且履行完毕的,应当裁定终结再审诉讼。和解协议尚未履行或者未履行完毕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内容制作民事调解书或者行政赔偿调解书,并依法送达双方当事人。《通知》还指出,人民法院裁定再审后,发现向人民检察院申诉的自然人死亡,
    2023-06-11
    88人看过
  • 审判实践中应当注意什么问题
    一、本条是关于当事人申请再审的规定,关于权利保障、主体范围、管辖法院和申请效力的规定适用于以当事人申请再审作为再审启动途径的情形,对于人民法院依职权再审、人民检察院依法提出抗诉或者检察建议的再审启动途径,应适用《民事诉讼法》中的相应规定。二、在申请再审的客体范围方面,实务中需要特别注意对于申请再审的判决、裁定是否发生法律效力的审查。由于对申请再审制度不了解,有的当事人对于尚在上诉期间的一审判决、裁定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还有的当事人对于已经被再审撤销的原判决、裁定申请再审,人民法院在受理审查申请再审案件时,应当特别注意审查裁判是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三、本条规定的当事人认为生效裁判“有错误的”标准,应理解为符合本法第200条规定的再审事由,只有当事人认为生效判决、裁定存在第200条列举的法定再审事由并提出再审申请时,人民法院才能受理申请再审案件并依法进行审查。当事人未依据法定再审事由提出
    2023-06-14
    218人看过
  • 行政强制执行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是什么
    行政强制执行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是:法院强制执行被执行方的财产或责令其完成一定的行为,不能强制执行其人身;中止执行后,只要发现使执行延迟的情况消失或被执行方重新有财产,申请执行人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恢复强制执行。一、强制执行后还不给钱怎么办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后,法院可以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逾期被申请执行人仍不履行法院判决,法院可以依法查封、扣押、冻结、处分被执行人的财产;如果无财产可供执行的,也可以由法院采取限制高消费、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执行措施,以促使被执行人自觉早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如果在法院采取了上述措施后,仍无法执行的,则可由法院裁定中止执行,等以后发现了被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财产后,可随时再恢复执行。如果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但拒绝履行的,法院可以对其进行司法拘留或罚款,直至追究其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的刑事责任。二、民间借贷多久执行一次申请强制执行的次数法律上没有限制,只要债权
    2023-06-22
    435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两审终审制是指除了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裁定就是终审判决和裁定外,其他的一般案件,可经过两级法院审理然后终审。 在民事诉讼中,一些非诉讼民事案件适用一审终审,主要包括人民法院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审理的案件。... 更多>

    #两审终审制
    相关咨询
    • 法院在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4-12
      1、法院会注意防范、制裁虚假诉讼。 2、人民法院在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过程中,要依法全面、客观地审核双方当事人提交的全部证据,从各证据与案件事实的关联程度、各证据之间的联系等方面进行综合审查判断。 3、法院对形式有瑕疵的“欠条”或者“收条”,要结合其他证据认定是否存在借贷关系;对现金交付的借贷,可根据交付凭证、支付能力、交易习惯、借贷金额的大小、当事人间关系以及当事人陈述的交易细节经过等因素综合判
    • 精神病人离婚案件审理中应注意的问题是什么?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9-18
      精神病人离婚案件审理中应注意的问题是什么? 1、举证方面的问题。在民事案件中,如果精神病人诉讼离婚时,无论其以原告身份还是被告身份出现,都应首先鉴定其精神状态。对众所周知的事实,对方当事人不提出异议、又无相反证据推翻的,当事人无需举证。本案中原告虽没提交具有法定鉴定机构的证明,但被告的精神状态在当地是众所周知,久治不愈,多次致伤他人、损坏他人财物,对自己的行为没有判断能力、不知其行为后果,其患精神
    • 在理解行政诉讼管辖问题时,应该注意什么?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2-28
      管辖是指关于不同级别和地方的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权限分工,是涉及行政审判的组织体制、公民诉权保护、宪政分权体制等基本问题的重要诉讼法律制度。在理解行政诉讼管辖时,需要注意的问题是:1、管辖是普通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的分工。专门法院,如海事法院、军事法院、铁路运输法院等,不受理和执行行政案件。对此,《行诉法解释》第6条第2款规定:专门人民法院、人民法庭不审理行政案件,也不审查和执行行政机
    • 审理不服治安案件应当注意什么政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28
      行政拘留不服的话60天之内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三个月之内可以申请行政诉讼。
    •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由什么审理依据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依据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05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依据。地方性法规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行政案件。人民法院审理民族自治地方的行政案件,并以该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为依据。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参照国务院部、委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制定、发布的规章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制定、发